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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欲“送外賣”,媒體評論:提高基層人員的待遇勢在必行
網傳寶應監察委回復截圖近日,一名自稱屬于揚州市寶應縣的網友“樂樂”在揚州市人民政府網站“寄語市長”頻道留言,咨詢生活壓力較大、公務員周末送外賣是否違紀問題,相關截圖熱傳,引起網友對公務員待遇的討論。1月16日14時許,寶應縣紀委在上述網站回復稱,公務員如因生活困難,利用周末時間送外賣,原則上不構成違反黨的紀律,但作為公務人員應當向組織上報告有關情況,并不得影響本職工作的開展。同時,對于確實困難的公務人員家庭,相關黨組織和所屬單位應給予關心慰問。(1月18日 中國青年網)
在很多人的固有印象里,公務員似乎都過著“一張報紙、一杯茶水”式的閑散生活,可現實中,工作壓力大、生活條件差、發展空間有限是某些公務員真實的寫照,無數基層公務員已經被“責任大、權力小”、“5+2”“白+黑”的工作狀態折磨的疲憊不堪。也正因為如此,基層公務員的待遇問題越來越受到新聞媒體的關注。
古人云,“宰相必起于州部,猛將必發于卒伍。”社會發展離不開斗志昂揚的基層干部,他們的待遇必須有保障。我們常說基層是服務群眾的“最后一公里”,黨和國家的政策能否得以貫徹落實,關鍵要看基層干部能否安心干、全力干,如果他們都在為養家糊口發愁,都在被這個月的房貸或是老人的醫藥費困擾,怎能不分心,怎能不想著做點“兼職”?此前也有黨員干部為了節省開支做代駕,或是上班路上順便載客的新聞,有人質疑炒作,也有人驚呼違紀,但是他們不過也是勤勤懇懇的上班族,他們“弱勢”的一面我們何曾設身處地想過?
對于公務員能否做兼職,我們還需要辯證對待。為了防止腐敗違法事件的發生,我國《公務員法》第42條明文規定了“公務員因工作需要在機關外兼職,應當經有關機關批準,并不得領取兼職報酬。”可是,如果公務員家庭的確困難,僅僅依靠一個人的工資養家顯然不切實際,在這樣的情況下,只要不影響本職工作、不搞利益輸送、不以權謀私,從事諸如送外賣、送快遞這樣的兼職工作有何不可?當然,公務員身份特殊,必要的審批程序和限定兼職的范圍是不容忽視的。
說一千道一萬,基層公務員理應得到更多的關注。網友“樂樂”通過“寄語市長”頻道留言解決了自己的問題,可是經濟困難、入不敷出的公務人員家庭何止這一家。筆者以為,提高基層人員的待遇勢在必行,與此同時,政府部門應該深入調研,及時發現并解決公務人員中的困難家庭,給予他們更多的關懷,更多的溫暖。此外,我們應該盡快建立起“越是艱苦,待遇越高”的激勵機制,讓基層人員即便加班加點也有干頭、有盼頭,只有如此,才能讓基層灑滿陽光,讓基層人員全心為群眾服務。
(原標題為《 公務員欲“送外賣” 基層待遇仍需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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