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減少社會變遷中對生育的約束和限制
我國已經處在低生育率的社會,人口變動帶動生育政策發生相應調整。2010年代以來,隨著實施“單獨二孩”、“全面二孩”及“可以三孩”,生育政策的方向從“提倡一對夫婦只生一個孩子”,調整為“提倡一對夫婦生育兩個子女”,以及實施“包容性的生育政策”。我國的生育政策,開始轉向一種更加寬松和積極支持生育的基調,提倡建設生育友好的社會環境及建設生育友好型社會。
生育友好的社會要求加強對生育的服務和支持。這包括:“生育前”的生育服務和支持,如提供避孕節育服務、婚前和孕前的健康檢查、營養的支持,工作和生活環境的改善等;“在生育過程中”的生育服務和支持,如提高產科和生育過程醫療服務的質量和舒適,做好孕產婦生育期心理健康服務等;“生育后”的生育服務和支持,如產后保健和康復,嬰幼兒和兒童的照護和養育,以及母嬰設施的建設等。
生育友好的社會也包括減少對生育的限制和約束,緩解和解決人們“不想生”、“不敢生”和“不能生”的現象。
“不想生”表現在當前人口的生育意愿就是低生育率,對人口期望生育數量最高的估計也就是1.8,可靠的估計在1.6左右,甚至還在下降。孩子的價值和意義在減弱。如果人口不想生,那么無論采取什么辦法,生育水平都不會提高,因此需要通過生育文化的建設來解決人們不想生的問題。
“不敢生”是指一些群體具有生育意愿,但是由于家庭和社會生活的限制而減少生育。包括由于生育、養育和教育的壓力和經濟成本的負擔,家庭內部勞動分工的不平等,或者是由于“母職懲罰”及工作—家庭的沖突等減少生育,因此需要通過生育配套服務來減少制約生育的社會因素。
“不能生”則主要表現在生育力的下降。當前我國人口的不孕不育率大約在12%—18%,而且隨著男性和女性的平均生育年齡提高,不孕不育的現象還會更加突出,因此需要重視生育力的保存和支持,加強高質量和可支付的輔助生殖醫療服務等。
構建生育友好型社會不僅是醫療技術的問題,例如改進無痛分娩的技術、加強輔助生殖的技術,減少生育關聯疾病的預防治療,減少人口出生缺陷率等;也包括社會體制機制的建設,如完善婦幼保健體系,加強托育托幼服務體系的建設等。建設生育友好型社會同時包括管理制度和政策的完善,法制的完善,加強公共服務的建設和供給,以及還包括社會心理體系的建設。另外,生育友好型社會也要求家庭生活和工作家庭關系的整體塑造。
因此,我們需要通過加強治理機制來建設生育友好的社會,需要發揮家庭的作用,需要改革我們的教育,改善伙伴網絡的影響,發揮社會組織的力量,鼓勵企業的參與,需要加強政府的作用,完善制度和政策,以及進一步挖掘技術力量的應用。在當前這個技術革命的時代,技術力量對生育友好型社會的支持作用是值得期待的。技術照護和數字托幼蘊涵著巨大的產業機會,技術進步也能夠滿足家庭的需求,包括照護養育和教育需求,有利于父母和新一代兒童的健康成長。
在社會變遷中存在著廣泛的對生育的約束和限制,例如市場競爭和就業的壓力,孩子們在教育成長中內卷的壓力,以及以住房價格為代表的較高生活成本,在宏觀上則包括社會經濟發展的波動及未來預期不確定性的風險等因素,這些已經引起社會各界的廣泛重視。從人們生育意愿和生育行為的影響因素來看,在當下社會變遷中,還存在著一些被人們相對忽視,但是仍然比較突出的困難。
第一,流動人口的生育問題。數據表明,流動人口的生育水平低于本地人口,這當然由于流動人口往往會返回流出地生育,存在統計上幸存者偏差的影響。也有一種解釋是,由于遷移流動帶來的“中斷效應”會減少生育,即人口遷移流動使生命歷程中的結婚和生育出現中斷,所以減少了生育。但是,流動人口由于其社會化環境,其生育意愿應該是比本地人口更高而不是更低的,人口生育意愿的調查結果也證明了這一點。另外,流動人口生育即使存在“中斷效應”,也應該會出現后期的“追趕”和“彌補其生育的中斷”。
所以,流動人口的低生育率,表現出他們在城市的生活和生育上遇到困難。這需要提高流動人口的家庭化遷居,因為流動人口夫婦如果甚至并不居住在一起,顯然會減少他們的生育。同時,需要保障流動人口的穩定就業,提高其就業質量,提高其穩定居住和增加住房保障,以及將流動人口更廣泛地納入醫療保險和生育保險等公共服務,這些方面的改善對支持流動人口的生育意愿和生育行為會是有益的。
第二,人工流產的問題。當前我國每年人工流產的數量有950萬左右,而每年出生人口數量也就是900萬左右。所以,與其說需要鼓勵增加生育,不如說減少不必要的人工流產是重要的。較大規模的人工流產現象,說明存在“非意愿的懷孕”,這恰恰說明我們仍然要重視避孕節育服務。
同時,也要看到,現實中存在著一些“非意愿的人工流產”。例如不少人工流產者是未婚懷孕和單身媽媽,我們的制度體系和社會生活體系還并不支持單身媽媽,在孕期保健、辦理生育證明和辦理戶籍落戶等方面,單身媽媽都遇到不少麻煩,當然還包括一系列其他的制度限制。人工流產對女性的健康是不利的,那么我們就需要完善相關制度體系來保障這些單身媽媽和嬰幼兒的權利,這會減少對女性生育的限制,也是一種對生育和對生命的友好。
第三,另一個阻礙人們實現其生育意愿的突出現象是“不能生”。當前人口的不孕不育率在提高,其主要原因應該不是人類在退化。雖然也有關于環境污染和農藥使用對人類生育力產生影響的報道,但是人類的生育力應該還不至于出現危機。不孕不育率正在提高的更主要原因,是由于男性和女性的平均生育年齡在提高,而較高年齡人口的生殖能力本身會降低。
因此,為了要滿足男性和女性在較高年齡懷孕和生育的需求,需要提供輔助生殖的技術研發和技術服務,包括冷凍卵子、試管嬰兒等技術服務?,F在一些城市已經將若干項目的輔助生殖醫療服務納入醫保,我們需要加強相關的醫療技術研發應用,加強醫療服務監管,以及醫療保險體系的相應調整,完善相關的衛生和健康政策,這些都是在低生育率社會下加強生育服務支持新的需求。
第四,生育遇到的限制和約束還包括觀念上的限制。雖然有一些大V在鼓勵應該多生并且身體力行,例如馬斯克,但是網絡上充斥的還是“恐婚恐育”甚至是“反婚反育”的流行,突出的口號是“不婚不育保平安”。在流量驅動的加持下,新聞信息中關于婚姻沖突、關于生育焦慮的情緒被不斷放大和傳播,形成了“生育是很可怕的”社會生態和認知心態。
所以,低生育率并不單單是(甚至不主要是)受到經濟的約束,同時也受到社會輿論和觀念的約束?!翱只榭钟焙汀吧箲]”構成對人們生育的觀念約束,甚至生育被認為是“不現代化”的,是不夠“女性主義”的。建設生育友好的社會,需要打破這些觀念上的約束。正如在計劃生育制度的實施過程中,需要通過“現代化的生育文化”來促進生育率轉變;在低生育率社會中,服務和支持生育也需要“重建生育文化”。
在低生育率社會的背景下,重視建設生育友好的社會是必要的,這既需要加強對生育的服務和支持,也需要減少在社會變遷中表現出來的對人們生育的諸多限制和約束??傊?,當前建設生育友好型社會,并不是號召人們要更多生育,而是要減少人們生育的顧慮和壓力,減少對人們生育自主決定的約束,并對人們生育提供充分的、高質量的服務和支持。其目的是提高人們生育的自由,保障人們的生育權利,提高工作和家庭生活的平衡,以及增進生育和家庭的幸福。
換言之,隨著增進人們生活和家庭的幸福,以及增強對人們生育的服務和支持,包括社會變遷中不斷構造出新的生育文化和社會進步,人類的生育意愿和生育水平會得到提高,并會擺脫“低生育率陷阱”的詛咒。努力推動更加生育友好的社會進步,在一個繁榮和樂觀的社會期待中,人類的生育水平會相應得到提高,也會更有利于實現一個幸福和可持續的人類未來。
(作者任遠為復旦大學人口研究所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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