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最高檢第三檢察廳對接國家監委,原刑事申訴廳廳長尹伊君掛帥
備受關注的最高人民檢察院內設機構改革的“真容”終于在2019年1月3日揭開面紗,改革后的最高人民檢察院內設機構設置十個業務檢察廳。
澎湃新聞(www.usamodel.cn)注意到,這十個業務檢察廳中,尹伊君擔任廳長的最高人民檢察院第三檢察廳專門對接國家監察委員會。
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網站“機構設置”公布的各內設機構的職責,第三檢察廳“負責對法律規定由最高人民檢察院辦理的國家監察委員會移送職務犯罪案件的審查逮捕、審查起訴、出庭支持公訴、抗訴,開展相關審判以及相關案件的補充偵查。辦理最高人民檢察院管轄的相關刑事申訴案件”。
第三檢察廳廳長職務由尹伊君,韓曉峰擔任副廳長。改革之前,尹伊君擔任最高人民檢察院刑事申訴檢察廳廳長。
為加強黨對反腐敗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實現黨內監督和國家機關監督、黨的紀律檢查和國家監察有機統一,實現對所有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監察全覆蓋,在黨和國家機構改革中,監察部、國家預防腐敗局的職責,最高人民檢察院查處貪污賄賂、失職瀆職以及預防職務犯罪等反腐敗相關職責已整合組建國家監察委員會,同中央紀委合署辦公。
1月3日,在國務院新聞辦舉辦的新聞發布會上,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首席大檢察官張軍先生用一個故事講述了最高人民檢察院反腐敗相關職責劃給國家監察委員會前后的變化:“大家對司法比較熟悉,對中國檢察機關或多或少有一些了解,但是社會上甚至我們的一些公職人員都未必。去年10月份,我到中央黨校講檢察工作,問一個搞社會科學的領導干部,知道我們檢察機關是干什么的嗎?他說我知道,抓人的。我說,這是過去反貪職能中的部分偵查權,現在轉隸了,整體劃為國家監察機關,我們監察機構做了改革。”
事實上,在此次最高人民檢察院內設機構改革并設立第三檢察廳之前,作為國家監察體制改革配套措施的一部分,地方各級檢察機關自2017年來就陸續成立了職務犯罪檢察部門,專門對接地方各級監察委員會。
譬如,自2017年12月以來,湖南、貴州等省,四川省巴中市、甘肅省蘭州市、河南省鄭州市以及福建省三明市清流縣、陜西省西安市長安區、山東省聊城市高唐縣、廣西桂林市恭城縣等市縣(區)地檢察院的職務犯罪檢察部門已相繼成立。





- 報料熱線: 021-962866
- 報料郵箱: news@thepaper.cn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31120170006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滬B2-2017116
? 2014-2025 上海東方報業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