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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出租屋內7組電瓶同時充電,民警腦袋“嗡”了一下
澎湃新聞資深記者 鄒橋 通訊員 嚴惠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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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動自行車或電瓶入戶充電,等于家中安裝定時炸彈。
近日,上海市公安局崇明分局在開展整治電動自行車、代步車進樓入戶充電專項排查宣傳工作中,發現并制止一起在室內給多組電瓶充電的消防警情,及時消除了安全隱患。

小陳用三輪車運送電瓶,欲搬至出租屋內充電。本文圖片均為 上海崇明警方 提供
5月21日下午,陳家鎮派出所民警會同居委工作人員,在社區開展消防專項走訪時,遠遠看到一名著工裝的年輕人正將一組電瓶往樓上搬,跑近后發現樓下三輪車內還有13組電瓶。民警隨即和居委工作人員爬樓趕上這名年輕人。
講明來意,民警跟年輕人進入5樓的出租屋內,環顧四周,民警腦袋“嗡”了一下,廚房、客廳、陽臺的電源處放著7組電瓶正在充電。民警立即讓年輕人和他一起把充電器全部拔掉。
經仔細詢問,原來該租戶小陳系某共享電動自行車公司新招的員工,專門負責崇明陳家鎮地區的電動自行車維護,為了圖省力方便,小陳沒按公司要求到指定地點為電瓶充電,而是在車輛投放點附近租了一套房,將電瓶帶至租住房內充電。

出租屋內正在充電的電瓶
了解情況后,民警當即向小陳講清楚電瓶在住宅房屋內充電可能引發的危害,并向他逐條學習了修改的、6月1日起即將施行的《上海市非機動車安全管理條例》,小陳聽完后認識到自己行為的不妥,表示今后一定按公司規定執行。

民警和居委工作人員及時上門制止
當天下午,民警陪小陳到指定位置給共享電動自行車充電,后與公司負責人取得聯系,指出,電動自行車租賃運營企業應當落實企業主體責任,日常要督促維護人員規范電瓶充電。公司負責人感謝民警幫助他們消除安全隱患,并表示在經營中將加強相關管理,確保絕對安全。
責任編輯:鄭浩
圖片編輯:李晶昀
校對:丁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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