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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新聞|此次被反制美企背后的三大軍工巨頭及其對臺軍售行徑
新華社消息,5月23日7時45分開始,中國人民解放軍東部戰區位臺灣海峽,臺島北部、南部、東部及金門島、馬祖島、烏丘嶼、東引島周邊,開展聯合演訓。就在前一天,外交部剛剛宣布了對一批美國軍工企業與企業高管的反制措施。
5月22日,外交部公布“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令第7號”,即“關于對美國軍工企業及高級管理人員采取反制措施的決定”。該決定稱,一段時間以來,美國無視中方在烏克蘭危機上的客觀公正立場和建設性作用,以所謂涉俄羅斯因素為由對多家中國實體濫施非法單邊制裁,大搞單邊霸凌和經濟脅迫,嚴重侵犯中方企業、機構和個人正當合法權益。同時,美國持續向中國臺灣地區出售武器,嚴重違反一個中國原則和中美三個聯合公報規定,嚴重干涉中國內政,嚴重損害中國主權和領土完整。因此,中方決定對美國12家軍工企業及10名企業高管采取反制措施,凍結這些企業在我國境內的動產、不動產和其他各類財產;對企業高管不予簽發簽證、不準入境(包括香港、澳門)。
此次被反制的12家軍工企業具體為,洛克希德·馬丁導彈與火控公司、洛克希德·馬丁航空公司、標槍合資公司、雷神導彈系統公司、通用動力軍械與戰術系統公司、通用動力信息技術公司、通用動力任務系統公司、海岸間電子公司、系統研究與模擬公司、鐵山解決方案公司、應用技術集團、阿克西恩特公司。
其中半數企業分別隸屬于洛克希德·馬丁公司、雷神技術公司與通用動力公司這三家美國軍工企業巨頭。這三家美國軍工企業巨頭生產何種武器,又如何參與對臺軍售?
洛克希德·馬丁公司(Lockheed Martin)
此次被列入制裁名單的洛克希德·馬丁導彈與火控公司、洛克希德·馬丁航空公司均隸屬于洛克希德·馬丁公司。
洛克希德·馬丁公司(以下簡稱洛馬公司)是一家美國航空航天制造商,總部位于美國馬里蘭州。該公司在官網上介紹,公司的核心業務領域是系統集成、航空、航天和電子和信息系統等,“沒有其他公司能像洛克希德·馬丁一樣加速航空航天創新”。
洛馬公司產品包含雷達、軍用運輸機、戰斗機、軍用偵察機、火箭與導彈、衛星,以及民航客機等。其生產的戰斗機中廣為人知的有F-16“戰隼”、F-22“猛禽”和F-35“閃電”等,F-22和F-35是美軍現役的兩款第五代戰機。此外,洛馬生產的軍機還包括C-130“大力神”中型運輸機系列、 U-2高空偵察機、SR-71“黑鳥”偵察機、P-3系列反潛機等。

洛克希德·馬丁公司官網上各類飛機產品的介紹。
據路透社1月報道,美國官員表示,美國政府正在探討向臺軍加速交付新型F-16戰機的方法。由洛馬公司制造并配備新功能的這款戰機,目前定于2026年年底交付。此外美國國會還批準洛馬公司向臺灣地區出售與F-16V配套的“紅外搜索追蹤系統(IRST)”,即所謂的““IRST吊艙”。早在2019年,特朗普政府批準向臺灣地區出售約66架全新的F-16第70批次飛機(全新F-16V),為洛馬帶來了高達80億美元的訂單。
通用動力公司(General Dynamics)
通用動力軍械與戰術系統公司(General Dynamics Ordnance and Tactical Systems)是美國及其盟友關鍵戰略和戰術導彈項目的主要供應商,可提供從彈頭到導彈外殼,從結構部件到固體火箭發動機外殼等生產。
通用動力信息技術公司(General Dynamics Information Technology)與通用動力任務系統公司(General Dynamics Mission Systems)都屬于通用動力公司信息系統與技術業務。集合了安全通信和信息系統技術,通過研發新的戰略來降低安全風險,在安全通信網絡領域擁有核心制造能力,可用于國防、網絡安全、公共安全和情報界的無線電和衛星技術等領域。
上述三家公司都隸屬于通用動力公司。通用動力公司是美國一家主要國防承包商。據公司官網介紹,其產業分為四大領域。一是航海設備,主要是制造軍艦和核潛艇;二是航空領域,包括商用飛機和戰斗機;三是信息系統和技術部門;四是攻擊性武器/陸戰武器的制造。
在陸戰武器方面,通用動力公司主要生產履帶式主戰坦克、輪式裝甲戰車、步兵戰斗車輛和戰術工程裝備,如M1系列主戰坦克、“斯特瑞”裝甲戰車、帕拉丁自行榴彈炮系統等。
此前,已有一家通用動力公司旗下企業被中方制裁。4月11日,外交部宣布對通用動力陸地系統公司采取反制措施。5月20日,商務部宣布將通用動力陸地系統公司列入不可靠實體清單。據美媒此前報道,通用動力陸地系統公司從美國國防部獲得價值1000多萬美元的合約,為臺灣升級改裝2019年向美國采購的M1A2T主戰坦克,并協助臺灣生產這一款主戰坦克。
雷神導彈系統公司(Raytheon Missile Systems)
雷神技術公司是導彈及相關導彈防御系統的領先研發商。其核心業務主要通過旗下的幾家業務部門進行,涉及電子戰軍用設備、衛星感測器、導彈、通訊等領域。
據該公司官網介紹,雷神導彈系統(Raytheon Missile Systems)與雷神綜合防御系統(Raytheon Integrated Defense Systems ) 業務合并為雷神導彈與防務公司(Raytheon Missile & Defense)。雷神導彈與防務公司( RMD ) 是雷神技術公司的四個業務部門之一。
雷神導彈系統公司主要負責武器系統的開發與支持,彈藥、近戰武器系統、定向能量效應器和戰斗傳感器解決方案。“愛國者”導彈、“毒刺”導彈、“戰斧”巡航導彈,以及“響尾蛇”空對空導彈等均為該部門的代表產品。

雷神技術公司官網產品頁面截圖。
據環球網報道,美國國防部2月2日在官網公告,已與雷神導彈系統公司簽署一筆金額達6842萬美元的合同,為臺灣生產50枚AGM-154 Block III C空對地導彈,也被稱為“滑翔炸彈”。
美媒曾分析稱,特朗普、拜登時代所開展的對臺軍售,很大程度上都是以洛馬、雷神、波音等大型軍工集團為主導。雷神和洛馬公司也不是第一次因對臺軍售問題被中國反制。
據商務部介紹,在2023年2月,因長期參與對臺軍售,性質惡劣,我國將洛克希德·馬丁公司、雷神導彈與防務公司列入不可靠實體清單。
外交部發言人曾多次表示,美國向中國臺灣地區出售武器,嚴重違反一個中國原則和中美三個聯合公報特別是“八一七”公報的規定,嚴重損害中國主權和安全利益,嚴重損害中美關系和臺海和平穩定。中方對此強烈不滿,堅決反對。敦促美方立即停止售臺武器和美臺軍事聯系。中方將采取堅決有力措施捍衛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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