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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教授批岳麓書院收費后:遭遇網絡謾罵,考慮申請信息公開

12月11日,湖南大學黨委宣傳部相關人員回應澎湃新聞(www.usamodel.cn)稱,岳麓書院是湖南大學的二級學院,國家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國家5A級景區(點)。門票收費嚴格按照《國家文物保護法》等相關法律法規,以及中宣部、財政部、文化部、國家文物局關于“文物建筑及遺址類博物館暫不實行全部免費開放”的規定,經政府部門批準后執行。門票收入主要用于岳麓書院文物保護、展示、研究等。
另據岳麓書院辦公室工作人員介紹,2017年,岳麓書院門票收入約3000萬元左右,全年總支出在2000萬元以內,剩余的錢都在湖南大學專項賬號上。
澎湃新聞了解到,因為質疑岳麓書院門票收費,倪洪濤個人微博@滔滔布絕 評論區收到大量謾罵。在愛人的建議下,他取掉了掛在學校辦公室門口寫有“倪洪濤”字樣的銘牌。
針對網絡謾罵,倪洪濤表示,如果對方是湖南大學學生,能夠理解這些人愛母校的心情,但大學生應當有理性討論的能力,讓真理越辯越明。接下來,他會考慮就此事申請信息公開,并提起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

12月15日下午,湖南勤人坡律師事務所會議室內座無虛席,來自湖南師范大學、湘潭大學、中南大學等高校教授,在湘律師,法律專業學生等參加研討會。

會議圍繞岳麓書院收費相關法律問題展開。倪洪濤首先就岳麓書院收費的歷史沿革、收費的合法性、收費主體、收費許可等問題進行了簡單介紹。
“岳麓書院收費合不合法,有許可就可以收費,如果許可違法,可以告行政機關。”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導姜明安說。
武漢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導秦前紅從書院收費主體的適格性展開討論。他認為,從已有公開信息來看,湖南大學作為一個公共事業單位,既沒有經營性收費權利,又沒有管理性收費資格。湖南大學如果想獲得收費權,必須按照價格法等相關法律,獲得服務收費許可,并且門票價格以許可目的為依歸。
秦前紅說,收費的目的、用途應該是為更多普惠于大眾。按照有關規定,歷史文化場所一般以公共投入為原則,以保護性收費為例外,并且必須及時向社會主動公開或依申請公開收費標準、收費額度、收費用途,并定期接受審計。
秦前紅還表示,根據岳麓書院回應,2017年門票收入約3000萬元左右,全年總支出在2000萬元以內。這意味著,每年高達1000萬元的收費余額躺在帳上,恰恰說明岳麓書院門票價格畸高,違背了行政合理性原則。并且,這1000萬余額的用途成為疑難問題,它是用于下一年的文物保護?還是可以用于其他公益或慈善事業?值得進一步探討。
研討會上,多名教授、律師支持以行政訴訟的方式,取消或降低岳麓書院門票價格。同時有與會人員認為,倪洪濤不一定要用打官司的形式要求岳麓書院取消或降低門票收費,也可以以教授身份向湖南省發改委提出建議。
此前的12月11日,倪洪濤曾在一篇文章中“炮轟”岳麓書院門票收費現象。他在文中指出,岳麓書院有“三重身份”。其一,作為湖南大學的一個院系,它不能收費;其二,作為1988年獲批的國家重點保護文物單位,它似可收費,但所收款項是專款,必須用于文物保護;其三,作為2012年認定的5A級景區岳麓山景區的一部分,在整個岳麓景區都不收費情況下,唯獨書院收費,缺乏必要性和正當性論證。
教授發表批判言論后遭遇網絡謾罵
澎湃新聞注意到,自倪洪濤實名在網上對岳麓書院收費問題提出觀點后,其個人微博開始收到大量謾罵。
12月12日,#教授質疑岳麓書院收門票#的話題登上了微博熱搜,評論中不乏冷嘲熱諷。
“岳麓書院屬于湖南大學,收不收費是學校的主權,你質疑什么鬼,你家的?你說是共同財產,不收費你來維護?維護不好又說湖大……”有微博網友這樣表示。
當晚,倪洪濤通過個人微信、微博發布《聲明與警告》稱,“今天上了熱搜后,部分湖大學子開始在微博上對我本人展開了謾罵。對此,我特別理解湖大學子如我般對母校的深情厚誼,盡管感情表達有些許幼稚甚至嚴重非理性。”

倪洪濤還在聲明中指出:“母校就是自己可以罵而不允許別人有任何指摘的地方。不過,如果這種謾罵和網絡暴力背后是有組織的,那么要事先說明,由于學子們的口無遮攔、維護母校的善意,反倒引發收費去向監察監督的嚴重后果,與本人無關。”
最后他還表示,自己只關心公物的合理利用甚至無償利用問題,并不想與任何人結怨,哪怕是無意的傷害也不是其初衷。
之后,倪洪濤在愛人建議下,取掉了掛在學校辦公室門口寫有“倪洪濤”字樣的銘牌。
除網上謾罵,倪洪濤也收到“善意的提醒”。
研討會上,不少學者教授對倪洪濤的做法表示肯定。“倪?濤教授對岳麓書院收費問題的關注既展現了一個知識分子的公共情懷與擔當,也是公民行使知情權和監督權的具體表現。”秦前紅說。
曾推動湘潭大橋停止收費
這不是倪洪濤第一次參與討論公共話題。
從上世紀六十年代初開始,湘潭市在湘江上陸續修建了4座大橋,其中一大橋原本應到2000年停止收費,但1998年湘潭市又突然將一大橋和三大橋捆綁到一起收費,收費期延長到2021年。
彼時正在湘潭大學工作學習的倪洪濤認為,路橋收費問題致使湘潭市區被人為地以橋為界分為東西兩城區,市民開車過橋還要雙向交費,帶來極大不便,同時阻礙了湘潭市的經濟發展。
2008年5月1日,時值《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正式公布實施。據《檢察日報》、新華網等公開報道,當年5月4日,倪洪濤和另外5位法學博士以生活和科研需要為由,向湘潭市人民政府和湘潭市交通局提起申請,請求依法公開湘潭市四座大橋路橋收費及費用利用情況。
隨后,湘潭市政務公開辦公室對倪洪濤等人提出的問題作出部分答復,但湘潭市政務公開辦公室認為申請人提起申請時4座大橋各自的路橋收費總額以及費用的利用情況,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有關規定,不屬于市政府應當公開的信息范圍。
沒有得到滿意的答復后,倪洪濤等人將湘潭市政府起訴至湘潭市中級人民法院,要求判決公開4座大橋每年的收費額及費用利用情況等信息。
據《人民日報》報道,此案在當時受到社會各界廣泛關注。在進入審判程序之前,湘潭市政府于2009年1月停止出臺大橋收費的決定,并拆除了三座大橋的收費站,該案以原告撤訴結案。倪洪濤也因此被湖南省依法治省領導小組辦公室評為年度“湖南十大最具影響力法治人物”。
“湘潭大學博士狀告市政府的案件,當時在湖南產生了很大的震動,同時,對其他城市的路橋收費也產生了很大觸動。”湘潭市政府一位知情官員對媒體說。
2015年3月,長沙市正式宣布取消實行9年的路橋通行費年票制收費方式,暫停了城市路橋通行費的征收,自此,湖南城市路橋收費走向謝幕。
2015年12月28日,湖南省發改委批復湖南大學岳麓書院同意繼續以50元/人的價格收費,自2016年1月1日起,有效期3年。因此,岳麓書院收費有效期即將到期。
倪洪濤說,如果湖南大學積極向社會有良好的回應,取消岳麓書院門票收費,或者以保護文物的目的,將票價降至合理區間,那么問題就迎刃而解,也不必起訴。如果湖南大學岳麓書院繼續執行50元/人的門票價格,并且將收入用到非文物保護上,他將申請信息公開、提起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并且節奏會加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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