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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現全過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載體——慶祝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成立70周年”學術研討會綜述
今年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成立70周年,也是地方人大設立常委會45周年。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人大工作會議上強調,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實現我國全過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載體。這為新時代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推進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2024年5月17日,“實現全過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載體——慶祝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成立70周年”學術研討會,在長寧區虹橋街道古北市民中心舉辦。本次研討會由上海市人大常委會研究室和上海市社會科學界聯合會聯合主辦,上海市政治學會、復旦大學人大與選舉制度研究中心、上海人大全過程人民民主研習實踐基地、長寧區虹橋街道和《探索與爭鳴》編輯部聯合承辦。來自中國人民大學、南京大學、復旦大學、上海交通大學、中山大學、華東師范大學、上海師范大學、上海社會科學院、上海市委黨校等院校的學者和上海市人大、長寧區人大、虹橋街道等單位的領導共計30余人出席研討會,圍繞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歷史邏輯、民主機制、話語體系展開了深入的研討。本次研討會是上海社科界向新中國成立75周年、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成立70周年獻禮的重要學術活動之一。

開幕式

研討會開幕式由上海市社聯副主席、上海市政治學會名譽會長、復旦大學教授桑玉成主持。上海市長寧區人大常委會黨組書記、主任戴驊,上海市人大常委會研究室二級巡視員汪聞生,上海市社聯黨組成員、專職副主席任小文分別致辭。

上海市長寧區人大常委會黨組書記、主任戴驊在致辭中結合長寧區工作,指出要推動全過程人民民主思想認識更深化、基層實踐更優化、創新發展更強化。上海正在努力打造全過程人民民主最佳實踐地,長寧作為全過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的首提地,提出打造“最佳基層實踐地”,所有這些實踐探索都需要學理支撐。區人大與高校智庫、研究平臺、學術性群眾團體等開展合作,完善基層立法聯系點工作機制和流程,拓展優化基層立法聯系點功能,發揮區人大常委會立法信息采集點的作用,擴大人民群眾和社會各界對立法工作的參與,在全區營造濃厚氛圍,推動人大制度和全過程人民民主更加深入人心、凝聚人心。

上海市人大常委會研究室二級巡視員汪聞生在致辭中指出,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為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提供了現實路徑和有力保障,需要堅持好、完善好、運行好這個制度。堅持好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根本前提,下一步更重要的就是運行好這個制度,使它更加適應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適應全過程人民民主發展的趨勢。

上海市社聯黨組成員、專職副主席任小文在致辭中指出,全過程人民民主的研究,既是一個重大理論問題,也是一個重大現實問題,還是一個重大實踐經驗的總結問題。期待這次研討會在深刻把握“兩個結合”的基礎上,對如何在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歷史進程中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如何更好地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來保障人民當家作主,如何充分發揮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在實現全過程人民民主當中的重要制度載體作用等重大理論和現實問題作出細致學理分析,提供有力學理支持,更好回應時代關切。
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歷史政治學
研討會第一單元的主題是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歷史政治學,由《探索與爭鳴》主編葉祝弟編審主持。

中國人民大學周淑真教授發言的題目是《人民代表大會制度促進人民民主的歷史邏輯》,她就人民代表大會制度促進人民民主的歷史邏輯進行了分析,指出人民民主是近代百年以來中國人民的奮斗目標。當代世界民主理論認為,民主有兩種民主形式,即選舉民主和協商民主。在中國,這兩種民主形式體現為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和人民政協制度。歷史決定了中國在對選舉民主和協商民主這兩種形式進行選擇和運用的時候,協商民主早于選舉民主。她分析了中國人民為追求人民民主的歷史邏輯,從維新變法、孫中山領導的革命到中國共產黨領導新民主主義革命,民主歷程曲折,新中國和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建立極大地促進了人民民主的歷史實踐。

華東師范大學田雷教授發言的題目是《“立制時刻”:試論人大七十年歷史進程中的三次大會議程》,他進入歷史關鍵節點,梳理了人大七十年歷史進程中的三次重要的會議歷程,簡稱“立制時刻”。全國人大會議共召開過58次,然而歷史的發生并非總是勻速均衡,田教授認為在其中有三次重要的“立制時刻”需要引起學者重視。這三次會議分別是1954年的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1979年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以及1982年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這三次會議不僅通過了憲法,更通過了包括組織法在內的憲法相關法。通過考察這三次會議的議程,田教授發現了一種微妙的“聯動”,即憲法與憲法相關法在時間上表現出強烈的聯動性和相關性。通過分析這三次立制時刻,田教授認為憲法與憲法相關法這兩者之間存在重要的互相塑造關系,以此奠定了國家機構運作的基礎。

中山大學何俊志教授與羅彬博士發言的題目是《普遍選舉原則實踐的中國道路》,他們的研究探討了普遍選舉原則在中國的實踐模式。普遍選舉是現代民主政治不可或缺的基石,但它從一種價值觀轉為現實的制度設計和實踐需要經歷漫長的歷程和智慧。羅博士指出,中國的普選實踐具有以下特征:首先,中國的普選基于社會主義原則,結合本國國情,形成了一條以階級性為底色,并強調廣泛性和先進性的基本道路;中國通過多元化的配套舉措為實現平等的普遍選舉提供了實質性的保障,尤其是在打破選舉的民族和性別限制方面走在世界前列;再者,中國在處理一些涉及華僑/歸僑和流動人士等群體的特殊問題時形成了一些基本經驗;這些都構成了普選原則實踐的中國道路。羅博士也對中國的普選道路的未來發展提出了展望,一方面,需要通過實踐創新繼續優化普選制度;另一方面,在普選原則基本落實的基礎上,推進其他選舉原則(如直接原則、自由原則)的落實,深化普選權的落實。

上海交通大學特聘教授張明軍發言的題目是《人民代表大會中的黨組功能再優化》。他的研究聚焦在人民代表大會中的黨組功能,由于人民代表大會是在中國共產黨的領導下運行,那么不得不去思考黨如何領導人大,即通過人大常委會黨組而進行領導。張教授首先將人大常委會黨組的主要功能概括為三個方面:(1)推動黨的主張和重大決策轉化為法律法規(落實功能);(2)確保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在人大系統的貫徹落實(落實功能);(3)對人大業務工作的領導(進取功能)。分析發現,現有人大常委會黨組的被動落實功能顯著,而主動進取功能不足?;诖耍芯拷ㄗh需要在保持原有落實功能的基礎上,增進主動進取功能,具體包括制定擬定法律法規規章和重要規范性文件中的重要事項、監督提升法律法規執行效能的功能、主動推進及決策創意的功能、推動民主漸進發展的功能、強化監督國家機關的功能等。張教授強調,再優化的核心是提升人大常委會黨組依據黨內法規提升主動進取功能。
在自由討論環節,復旦大學浦興祖教授結合自己多年研究對上述發言進行了點評。他說,早在革命年代,中國共產黨就一直將普選等作為革命的目標,并在陜甘寧邊區等地有過實踐。鄧小平在80年代初也講到過“普選”。浦教授對此提出了自己的理解:普選權已經實現,而憲法規定直接選舉尚在縣鄉兩級。憲法和制度的生命力在于認真付諸實施,縣鄉直選制度需要當真用足用實,在此基礎上,再考慮直選層級如何穩步提升。憲法和制度也是需要與時俱進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根本政治制度,同時還有多項基本政治制度。人大制度與黨的領導制度是我國最重大的兩項政治制度。人民“大部隊”需要其“先鋒隊”領導,領導權以“先鋒隊”為前提。要始終成為先鋒隊,就必須加強自我革命和人民監督。
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民主政治學
研討會第二單元主題是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民主政治學,由上海師范大學商紅日教授主持。

中國人民大學陳家剛教授發言的題目是《協商民主是實踐全過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他關注的是協商民主在全過程人民民主實踐中的體現形式。首先,陳教授認為,將“民主協商”貫穿于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始終,有助于更好理解中國的民主實踐。其次,他認為要從協商視角積極推進人大協商實踐。協商民主包括內容廣泛,既有政協協商,也有人大協商,人大工作本身涉及非常多的協商環節。從協商民主出發,可以更好理解人大、政協,更好理解全過程人民民主的實踐。地方人大也在協商實踐中做出了很好的探索,經驗值得總結。再次,在推動全過程人民民主過程中需注意黨內法規與國家憲法法律的關系,整體實現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的完善與發展。最后,陳教授還提出需要關注技術進步對于全過程人民民主的影響。大數據、人工智能技術發展帶來了很多便利,但民主的重點不是效率,而是合法性、認同以及深思熟慮的理性決策。

中共上海市委黨校汪仲啟副教授發言的題目是《區縣人大代表“自主參選”:法律文本、權力結構與互動過程》,他關注的是區縣人大代表中出現的自主參選現象。自1979年《選舉法》修訂以來,區縣人大代表的自主參選成為一個重要的政治現象,他從法律文本、權利結構等角度剖析了自主參選背后的制度空間和權力互動。首先,汪仲啟教授從法律文本出發,分析了在提名環節、候選人介紹和選民聯系環節、正式選舉等具體環節中的制度安排及空間。其次,分析了三次自主參選高潮背后的歷史性變遷,依次呈現出觀念驅動、利益訴求、互聯網化的特征。再者,研究深入分析了自主參選者與中央政策、選舉機構、選民小組在結構中的互動過程,并概括了自主參選的條件。研究指出,自主參選人若想在眾多的候選人中脫穎而出,更需要具備突出的條件和資源。互聯網、自媒體擁躉下的自主參選日益成為一種脫離實際利益和日常生活背景的“懸浮性行動”。在全過程人民民主體系中,隨著社會的表達意愿和參與訴求也被其他民主形式所疏解。區縣人大代表“自主參選”,它發展的前景,還是取決于中央的合法性訴求、地方的績效訴求和社會的利益訴求。

復旦大學左才教授發言的題目是《中國人大制度中的治理功能》。研究通過實證分析重新考察中國人大制度中的治理功能。首先,研究重新回顧并拓展了人大的治理功能,將信息收集和處理功能、協調政府間關系的功能納入到人大的治理功能中來。研究指出,人大在收集處理信息方面發揮作用也同樣有助于提升我國治理能力現代化。信息收集和處理的能力,也是治理功能,人大的治理功能和代表功能在此重合。其次,研究討論了地域代表現象的出現及其制度依據。結合包含六個省級人大代表建議的數據,研究發現其中的地域性建議占比約為40%,而來源主要是基層官員。究其原因,基層官員可以通過代表建議超越既有科層,實現跨政府層級信息的交流與府際互動,也是基層官員的行動策略。總的來說,人大代表提出的地域性建議實現了地域性利益表達和地方性信息的跨層次向上傳遞。雖然實證研究表明省政府對地域性建議的態度和偏好存在差異,但不能否定的是,一部分的地域性人大代表建議助推了同級政府向上級政府反映問題或爭取政策資源,也有部分推動了同級政府督促下級政府開展工作。然而整個過程中,群眾的利益和聲音較弱,怎么樣能夠讓人大代表的建議更多地反映民眾的訴求,是未來可以進一步探索的方向。

復旦大學王中原副教授發言的題目是《代表優績制:中國人大代表能力建設與制度創新》,他的研究圍繞中國人大代表能力建設與制度創新展開。研究創新地構建了以競爭維度和能力維度構建的代表體系,由此產生了優績制、抽簽制、選舉制三種制度類型,并討論、比較其在合法性、能力性的優缺點。研究認為,中國人大代表更接近“優績制”模型,并從代表的產生、代表能力建設、代表履職等過程分析代表優績制的制度根源和各地區創新做法。研究最后建構了包括能力關口、能力培訓提升、能力保障和能力績效等多個維度組成的代表優績制的閉環。研究指出人大代表績優質存在能力性和合法性之間的張力,今后的發展方向是讓代表的履職表現不僅轉化為政府的治理績效,還要能轉化為人大制度和群眾的密切聯系,增強民意代表性。
在自由討論環節,浦興祖表示,人大制度的宏觀架構有其邏輯性、合理性和制度空間。制度是分層次的。需要在宏觀,尤其在中、微觀層面不斷創新和完善制度。毛澤東講過,人民群眾蘊藏著巨大的創造力。實踐中,有基層群眾發明了圓形選票用以解決排名先后問題,也有人大代表推動了秘密寫票點的法定。重要的是從價值觀上真正認清:民主是世界潮流,是社會主義的生命。以此消除"不搞不行,真搞更不行"的謬念,杜絕民主運作中的形式主義,才能堅持和完善人大制度,當真用足用實制度空間。
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話語體系建構
研討會第三單元主題為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話語體系建構,由上海交通大學特聘教授、上海市政治學會副會長張明軍主持。

復旦大學浦興祖教授發言的題目是《論“人民的”代表大會》。他首先對“人民代表大會”進行了重新解讀:不僅僅是“人民代表”的大會,更應是“人民”的代表大會,是“人民”通過其代表行使“一切權力”中最根本的國家權力的大會。正因此,人大制度才是我國的“根本”政治制度。首先,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和全過程人民民主中的“人民”,都具有廣泛性。曾經包括四個階級,現在包括四個“者”,這是中國特色。其次,代議性。代議民主中的所有代表必須由人民選舉產生,選舉是委托權力的行為。真正的選舉,須尊重選舉人的意志。選出的代表必須密切聯系人民,始終按照人民意志行使國家權力。第三,多元性。當下的利益多元化更決定了人民內部的民意多元性。要甄別真正的民意,就需要在不同意見之間開展民主協商。要保障少數人意見也能得以表達,經過理性的協商和辯論,少數人意見也可能會被多數人認同。浦興祖教授指出,民主遵循多數原則,但應當是:始終不忘少數,最后服從多數。

南京大學孔繁斌教授發言的題目是《人民代表大會制度與政治學自主知識體系構建》。他指出,《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70年的發展歷史體現出國家再建構的過程。國家不是立國之初確定下來以后就一成不變的,它是一個不斷再建的過程,其中既包含我們對其基本規則認識的不斷深化,也包含不斷地完善國家的運轉體系和方式,以體現出時代性的內涵。這些都是政治實踐中的重要事件,同時也是非常典型、非常重要的一個知識事件。制度應該是一套穩定的知識,需要對其進行體系化的認知。對近40年的政治學研究議題進行回顧可以發現,政治學研究議題設置主線不穩定,中國政治學自主知識體系內生性的邏輯還沒有建立起來?;诖?,孔繁斌教授提出,可以將《憲法》作為中國政治學研究的“語法”,關注其內生性邏輯,圍繞《憲法》構建中國政治學自主知識體系。

上海師范大學商紅日教授發言的題目是《全過程人民民主話語的憲法表達及其實踐敘事》。他將憲法作為政治學概念來使用,即認為憲法亦是一套政治話語。商教授從學理上梳理了政治話語的憲法表達,從各國的比較研究發現,憲法表達多數來源于政治理論,包括政治統治的依據、目標,以及政治統治以何種途徑和方式進行?;诖?,他特別關注憲法中民主政治話語的表達,將其分為憲法內表達以及憲法外表達兩個方面。憲法內表達包括反映或顯示政治理念與政治精神的話語,例如人民主權、權利制約等;亦包含規范國家或政府權力機器運行的話語。憲法外表達指的是憲法規范向社會政治活動延伸而形成的政治話語表達,例如政黨等概念。商教授接著對全過程人民民主的憲法表達進行了深入分析并指出,憲法精神明確表達了人民民主的要求;而憲法規范明確表達了人民民主過程性特點;憲法實施(實踐)也表達了全過程人民民主的理念。最后,研究對人民民主全過程實現的敘事進行了學理分析,并呼吁更多的關注。

上海社會科學院王龍飛助理研究員發言的題目是《超越權威式協調:地方人大在政策過程中的新角色》。她的發言聚焦地方人大在政策過程中的新角色,探討地方人大如何扮演整合者的角色,推動協同治理?;谒膫€案例研究,研究提出了人大整合的四種模式,包括(1)跨部門整合;(2)跨機構整合;(3)跨層級整合;(4)跨區域整合。研究分析了地方人大扮演整合者角色背后的制度動力,并擴展了對協同治理整合路徑的認識,加深了對地方人大在與跨部門、跨區域協同等領域的新角色和功能的認識。

會議最后,復旦大學人大與選舉制度研究中心副主任扶松茂教授作了總結發言。他指出,現代民主是全人類的共同價值。中國共產黨自創立以來,就在中國的現實歷史社會條件下,不斷探索中國現代民主事業的建設與發展。在新中國建立之前,中國共產黨在反對當時國民黨專制獨裁統治的斗爭中,就深刻領會到現代民主的價值與力量,中國共產黨非常善于發動各方面的民主力量,在各條戰線上展開對國民黨專制獨裁的斗爭。從中國現代民主制度建設與探索過程來看,中國共產黨領導創建了蘇維埃制度、人民代表會議制度、新政治協商會議制度、人民代表大會制度,這些探索不僅是對現代人民民主本質的深刻理解,更是結合中國革命實踐做出的創新發展。1949年9月29日通過的《共同綱領》,確認“以新民主主義即人民民主主義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建國的政治基礎?!薄爸腥A人民共和國的國家政權屬于人民。人民行使國家政權的機關為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各級人民政府?!?954年9月20日,中國共產黨領導召開的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全票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該憲法重申“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切權力屬于人民”,并進一步明確“人民行使權力的機關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是最高國家權力機關”。自此,人民代表大會制度作為根本政治制度在社會主義新中國全面推行。75年來,中國共產黨領導人民代表大會制度不斷發展完善,進一步鞏固和發揚了人民民主。改革開放以來,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極大地推動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民主事業與民主實踐的發展。黨的十八大以來,新時代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繼續與時俱進,對鞏固黨的全面領導、提升黨的執政能力、增強黨的核心凝聚力,發揮了根本性的政治制度支撐優勢。人民代表大會制度也是中國共產黨領導與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載體。人民代表大會制度作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根本政治制度,依然有更強的制度優勢亟待開發,有更多的社會資源急需激活,從而為實現黨的全面領導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建設,貢獻更磅礴的人民民主能量。
(本文轉載自《探索與爭鳴》雜志微信公眾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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