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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防治肥胖日②無專業醫生無真實處方,誰在網上賣“減肥神藥”
5月11日是世界防治肥胖日。在如何減重這件事上,近兩年最火的莫過于司美格魯肽、利拉魯肽、貝那魯肽等GLP-1(胰高血糖素樣肽-1)藥物。

司美格魯肽。
近日,被稱為“GLP-1雙雄”的禮來、諾和諾德先后發布2024年一季報,其中禮來的Tirzepatide減重版三個月收入5.17億美元,諾和諾德的司美格魯肽減重版銷售翻倍超過13億美元。藥企巨頭憑借GLP-1減肥藥已獲得巨大的商業成功,緊隨其后的入局者憑借最新的研究進展也收獲了不少關注度,一度有A股投資者感慨“股價沾GLP-1就漲”。
熱鬧、成功的另一面是GLP-1減肥藥在銷售端存在諸多亂象。澎湃新聞記者發現,通過醫美機構、電商平臺,原本應該被嚴格處方的GLP-1藥物卻可以被輕易開出。有法律人士指出,除了要讓消費者合理使用這類處方藥,相關機構、平臺的監管責任也不可忽視。
醫美機構銷售亂象:社交賬號導流,無專業指導,付錢就能拿藥
目前,國內有華東醫藥(000963)的利拉魯肽、仁會生物的貝那魯肽已經獲批用于減重。近日,有消費者向澎湃新聞記者表示,自己關注的一位美妝博主在個人社交平臺向粉絲推薦仁會生物的貝那魯肽。
記者在該社交賬號平臺首頁看到,其置頂的部分內容均與GLP-1減肥藥相關,并附上了不少使用者的聊天記錄截圖。這位博主稱“貝那魯肽的反饋效果太好了”。在留言區,有部分網友詢問購買鏈接,博主回答“私”或附上了圖片版的聯系方式。

某美妝博主推薦減肥處方藥的博文
在中國整形美容協會的“醫美查詢”上,澎湃新聞記者查詢到這家醫美門診部的名字,但狀態為“未驗證”,地區為北京市,但具體地址卻在上海。記者向仁會生物方面求證,合作機構會在“三正規”(即正規機構、正規醫生、正規產品)網站上公示,該門診部是貝那魯肽的授權機構。
GLP-1藥物屬于處方藥,合規的流程是患者經過醫生的評估,并由醫生開具處方才能購買使用。澎湃新聞記者以有減肥需求的消費者身份添加了上述博主留下的聯系方式。在簡單表達有打針減肥的意向后,該聯系人隨即給出了價格清單、購買流程等信息,稱如果購買,提供個人信息進行登記、付錢、郵寄即可。
仁會生物的貝那魯肽的確是合法獲批的GLP-1減肥藥,于2023年7月獲批。根據產品說明書,貝那魯肽適用于兩種人群:體重指數(BMI)≥28或BMI≥24伴隨至少一種體重相關合并癥(例如高血糖、高血壓、血脂異常、脂肪肝、阻塞性睡眠呼吸暫停綜合征等)。
上述聯系人并未主動問及BMI等身體情況。當記者主動提及自己因BMI不符合條件曾被其他醫院拒絕開GLP-1藥物的情況,咨詢在該機構開藥是否需要先做檢查時,該聯系人強調,不需要檢查,也有小基數體重的人在用這款減肥針。記者再次表達對副作用的擔心時,上述聯系人再次強調,除了打完不吃東西可能有點低血糖感覺,對身體沒有傷害,有更小體重的人也在用。
據仁會生物介紹,2023年8月,仁會生物與上藥康德樂達成戰略合作,將貝那魯肽注射液在部分非公立醫療機構渠道的學術推廣獨家授予上藥康德樂。根據協議,上藥康德樂需嚴格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規、相關法律規定、協議項下推廣資料、產品使用說明書等在合作區域內合法開展學術推廣活動。仁會生物為上藥康德樂提供產品培訓。
“很多機構也會遇到小基數欲購買人群,上藥康德樂在全國范圍內的培訓及區域論壇中,再次明確處方藥的規范性,引導機構正確對待小基數欲購買人群,通過其他一些方式來幫助這些顧客達到塑形需求。”仁會生物強調,上藥康德樂在學術推廣時,為了促進藥物規范使用,開展以下工作:開展貝那魯肽藥物進院培訓。尤其強調貝那魯肽適用人群、禁忌人群等關鍵點。明確告知機構在首支用藥時,需由院內醫生或護士面對面指導使用者規范化用藥。
在與記者的溝通中,上述聯系人并未提到需要到線下進行指導,僅提到,可以去店里取貨,并始終強調該藥的安全性極高。但按照貝那魯肽的說明書,該藥同樣存在胃腸道不良反應、頭暈、頭痛等一系列不良反應。
醫法匯創始人張勇律師指出,《藥品管理法》第七十二條規定指出,醫療機構應當堅持安全有效、經濟合理的用藥原則,遵循藥品臨床應用指導原則、臨床診療指南和藥品說明書等合理用藥,對醫師處方、用藥醫囑的適宜性進行審核。正規的醫美機構也屬于醫療機構,需要經過規范專業的診療過程才能給患者提供合理的藥物,但如果將藥物拿到市場去銷售則涉嫌違法。
《法制日報》今年2月曾報道減肥博主“經驗帖”背后是“生意經”,北京外國語大學法學院教授姚金菊指出,一些減肥類帖子甚至將處方藥作為“減肥藥”推薦,明顯具有公眾誤導性。按照相關法律規定,處方藥只能在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和國務院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共同指定的醫學、藥學專業刊物上做廣告,且廣告內容不得與國務院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批準的說明書不一致,并應當顯著標明禁忌、不良反應。
姚金菊認為,平臺作為內容的直接監督者和管理者,應當積極履行法律義務和社會義務,在研發監管技術、培育監管人才、完善平臺治理規則等方面作出努力,加強網絡營銷信息內容管理。平臺還應當建立健全投訴、舉報機制,明確處理流程和反饋期限,及時處理公眾對于違法違規信息內容、營銷行為的投訴舉報。
電商平臺銷售亂象:不提供真實處方也可購買GLP-1藥物
2022年12月施行的《藥品網絡銷售監督管理辦法》規定,通過網絡向個人銷售處方藥的,應當確保處方來源真實、可靠,并實行實名制。但在實際操作中,網絡平臺購買處方藥即使未提供真實處方,也可以直接購買處方藥,這一漏洞在GLP-1藥物方面顯示得更為明顯。
澎湃新聞記者發現,通過電商平臺購買降糖藥司美格魯肽時,只要簡單填寫資料,勾選自己是糖尿病,且自己提供的資料真實,無需提供真實的處方單,患者就可以進入問診開方環節,并順利買到藥。在社交平臺,有不符合條件被醫生拒絕開GLP-1藥物的網友求助買司美格魯肽的方法時,有網友提供了這樣的購買“技巧”。也有網友提醒,線上購買勾選了“糖尿病”的診斷,后續或影響商業保險的購買,這種方法必須謹慎。
值得一提的是,雖然利拉魯肽在國內已經獲批用于減重,但澎湃新聞記者以消費者身份咨詢時,某平臺在線醫生強調,僅減重治療不能在線開具處方以及購藥。不過,想要減重的消費者還是可以按照上述購買司美格魯肽的方法買到糖尿病版本的利拉魯肽。

電商平臺開出GLP-1處方藥的流程并不難
“我也不是很明白,這種處方藥在網絡平臺為什么能被那么輕易開出來。”一位三甲醫院減重醫生向澎湃新聞記者發出了這樣的感慨,他表示,身邊很多人或者患者也咨詢過自己想要開司美格魯肽或者其他GLP-1藥物減重,不符合條件的肯定不會給開。
張勇認為,處方藥必須憑執業醫師或執業助理醫師處方才可調配、購買和使用,線上購藥弊端在于僅憑簡單填寫的資料,無法確定病患的真實病情,又或者對于病患上傳處方的真實性無法鑒別。限制開放處方藥的種類和名單,加強對互聯網藥品經營信息的監測,出售處方藥須建立執業藥師在線藥事服務制度,并對互聯網處方進行審核及監督調配。
不過,也有業內人士指出,電商平臺銷售處方藥的核心問題是處方流轉,如果是醫院自己的互聯網醫院,處方容易流動,依靠電子處方即可判斷是否應該可以給患者開藥。但在第三方平臺,處方信息無法流動。僅僅是紙質處方的圖片,不能完全避免處方不真實的情況。
在購藥時候,電商平臺往往要求購買者勾選“我已確認已確診此疾病并使用過該藥,且無過敏史、無相關禁忌癥和不良反應”。張勇認為,這相當于平臺的一份“免責聲明”,但作為平臺,有監管責任,確保處方真實性,患者一旦用藥后出現危險,平臺可能依然要承擔一定的責任。
除了個人在互聯網平臺購買GLP-1藥物,個人與個人之間的處方藥交易也在悄然進行。如今在短視頻APP和種草類社區平臺,有用戶分享自己使用處方藥的用藥經驗。在這些帖子下面,常常有網友稱,自己家有多余的產品,有其他網友表示愿意花錢求購。還有部分消費者告訴記者,自己通過自稱是藥代的人購買的GLP-1藥物。
張勇表示,在互聯網上分享自己的用藥經驗若不是虛假宣傳或誘導,原則上是不屬于違法行為。對于此類內容,平臺負有安全提醒義務和內容審核義務。若未做出風險提示,平臺及發布者均存在一定侵權責任。
至于個人與個人之間的“處方藥閑置”交易,張勇指出,藥品市場屬于強監管的領域,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個人是不能出售藥品的。對于出售處方藥的個人而言,顯然屬于違規行為,輕則行政處罰,重則觸犯刑律被追究刑事責任。
事實上,GLP-1藥物背后的制藥企業也關注到超適應證使用等濫用情況。對于部分消費者通過電商平臺或其他非正規渠道購買到司美格魯肽,自行用于減重的情況,諾和諾德方面向澎湃新聞記者表示,在中國,諾和諾德嚴格按照法律法規的要求進行處方藥的銷售,僅與具有藥品經營資質的簽約分銷商進行合作。“在日常經營中,我們對銷售渠道有非常嚴格的管理,對經銷商進行定期拜訪、審計,嚴格要求經銷商在藥品的分銷環節上合規合法。”
諾和諾德強調,目前,在中國上市的司美格魯肽注射液是諾和泰,為用于成人2型糖尿病治療的降糖藥物。患者可憑醫師或其它有處方權的醫療專業人士開寫的處方,在全國主要省市的醫院或藥店購買到諾和泰。截至目前,諾和諾德中國并未與任何互聯網藥店平臺簽約合作委托銷售諾和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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