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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絕“女權”標簽?“完美受害者”與“完美女權者”之辯

最近關于貼標簽與撕標簽的爭論就是如此。一個權益受到損害的女性勇敢站出來為自己維權、另一個女性激于義憤站出來幫助她維權,這兩種行為都是對女性權益的促進,也是符合女權理念的行為,具有一定的榜樣意義。在許多人眼里,這樣的人自然是當之無愧的女權主義者,因為“你為女性權益發聲你就是毫無疑問的女權”,這類話語不僅包含了對這一行為的肯定與褒揚,也有對其進一步的期許,比如希望對方成為自己所在群體(女權主義者)的一部分、一起來推進女權理念等,而當對方不愿接受這種身份定義時(可能基于對女權理念的不了解,也可能是出于某些女權者的不認同),矛盾就出現了。一些女權主義者對此感到失落,這種情緒是可以理解的,但個別人對此強烈不滿乃至先入為主認定對方此舉是以女權為恥、急于要跟女權撇清關系,則未免有失偏頗。顯然,女權主義者的身份首先需要當事人的自我認同,不尊重他人主體性這種做法本身就不符合女權的基本理念。
那么,怎么處理這樣的矛盾呢?一些人以社會工作倫理為范例來進行闡述,社會工作者在為被服務者提供相應服務時,并不提倡灌輸任何主義與理念,更不會要求對方加入某個陣營(以作為獲得服務的前提),這種做法不利于爭取達成共識、促進事態往積極的方向發展,而將理念滲透進具體的行動中,則更有利于問題的解決。持這種觀點的人傾向于認為,女權者對維權當事人的支持類似于社會工作者在提供服務,她們應該認識到,當事人的身份其實并不重要,更重要的是讓問題得到解決,只要最終結果對社會進步有積極意義,對女權理念自然有所促進。這一說法得到不少人的認同,但具體到這次事件而言,其實爭議并不在于對社會工作倫理的認知存在差異,而更多是在網絡討論(這與社會工作不同)中應持有何種態度的問題,試圖拿前者來約束后者基本是無力的,不過它仍然可以作為一種啟發和建議來看。
理論上,拒絕標簽當然是一種個人自由,但拒絕某個特定的標簽(如“女權主義者”)確實有其負面效應。當女權者在輿論環境中整體處于弱勢時,這種拒絕的姿態會被一些人利用來反對女權、對女權污名化。而目前網絡輿論環境就是如此糟糕,即使當事人的初衷只是想保持個體獨立,恐怕還是不免被裹挾和利用。這個結果對于那些曾經在網上努力轉發(客觀上幫助當事人獲得了更多關注度和更大話語權)、積極支持當事人維權的女權主義者而言,自然是難以接受的。女權者普遍認為對女權的污名不屬于言論自由,而是一種歧視行為,會造成弱勢群體的話語劣勢,固化乃至加劇整個社會的性別不平等狀況,基于這樣的認知,她們指出當事人的發言違背道義(至少是比較傲慢),在邏輯上有自相矛盾之處,也在情理之中。遺憾的是對當事人的這些理性批評與各種人身攻擊混合出現的時候,往往并不能激發更深入的對話與思考,而是造成了進一步的誤解與分裂。
維權者與支持維權者之間發生的矛盾和沖突,并不只在這一個案例中出現,而是在任何熱點事件中都有一定體現。這與其說是某些人的素質不高,不如說是整個輿論空間都出了問題,如偏執、傲慢、意氣用事、夾纏不清、濫用攻擊話語等,如今在網上隨處可見。由于缺乏有效措施來對此進行治理,導致這一現象持續惡化,網絡輿論場逐漸變成一個信奉叢林法則的話語空間。那些陷入爭論的網友很快會發現,猛烈的話語攻擊(網絡暴力)可以讓自己即刻獲得心理滿足,而理性申訴的途徑則是匱乏的,這使得他們越來越依賴于通過這種方式來緩解情緒,這種模式一旦開啟,就很難將其保持在一個可控范圍之內。然而,通過攻擊來發泄憤怒的方法不會帶來任何有效溝通,也不可能真的迫使對方收聲(即使短期內奏效,長期來看仍然是失效的),支持這么干只會導致攻擊行為的普遍化和進一步升級,進而變成不可收拾的鬧劇。在這個過程中,那些理性分析的聲音雖然一直都在,卻更少被人聽到,逐漸被邊緣化了。
在這樣的輿論環境中,概念的澄清與原則的討論尤其必要。女權主義者經常強調,不能要求完美受害者(或者說幸存者),個人基本權益不因立場之差異而喪失,那種你認同女權我們才幫助你的做法并不符合女權理念,而利用對方曾經遭受(性)侵害的事實來打擊對方,更是一種非常糟糕的行為,必須堅決摒棄。從現實角度而言,當事人為自身安全或者其他考慮與一些標簽進行切割,作為一種彰顯個體自主意識、規避風險的個人策略而言無可厚非,不應對此進行攻擊,更不該無端揣測對方因此就倒向強權(與我們為敵)。不過,我們也需要指出與女權身份切割并不是一種值得提倡和贊美的行為(它只是一種自由選擇),由此帶來的負面效應最好將其看作女權事業需要承擔的風險,不歸咎于當事人。在目前這個階段,身份認同對于性別平等的推進而言仍然非常重要,因為個人的即是政治的,女性在現實社會中所受的各種壓迫并非私人恩怨,而是一種普遍的社會現象,基于女性、女權身份而形成的各種共同體在聯合起來對壓迫者進行對抗的時候,自有其積極意義和真實力量,因此我們珍惜這樣的身份認同,但不要強迫別人來認同。
與此同時,我們還需要看到,網絡討論中每個人的身份都是多元的,比如維權事件中的當事人在獲得足夠關注度以后,可能擁有一個新的身份“網絡意見領袖”,具有了輸出觀點、影響他人的能力。這是我前面提出社會工作倫理標準(也可以說是女權主義者對維權當事人應有的態度)在該討論中并不完全適用的原因,因為雙方的身份已經發生轉變,討論的內容也發生了變化,不再是貼標簽與撕標簽那么簡單,而是延申到如何看待女權及相關議題的問題。我們可能需要一定程度上跳出既有身份的束縛(雖然原來的身份依然存在并時時刻刻影響著討論),就事論事來理性分析。比如中國女權目前處于何種階段(已經起步還是混沌一片),在促進女性權益方面做了哪些工作(有不少貢獻,還是基本沒做什么),存在哪些不足,背后的根源是什么(女權者自身的缺陷所致,還是環境局限性的影響)…….。簡而言之,主要涉及如何定義女權和評價女權。對于這樣重要的議題,話語權的爭奪異常激烈,而共識的難以達成則主要因為每個人都不免困于自身視野的局限和立場之差異,同時它也說明盡管女權主義者中的知識分子已經做了一些理論闡述和實踐分析的工作,但顯然還未能將這些內容有效傳播到網絡輿論場所中并得到網友的普遍認可。
最后,與不要求完美受害者(幸存者)類似的是,我們也不能要求完美女權者。那種認為一些人有錯誤觀點和行為,就將其鑒定為偽女權開除出去的做法(俗語謂之清理門戶)一向被認為有悖于女權理念,更無助于女性共同體的建設,而且這在實踐中也根本不可行。如前所述,女權者的身份主要來自于自我認同,也就是誰都可以自稱為女權,并以這個身份在輿論空間發表言論;誰都無法壟斷女權,即任何人都沒有權力頒發女權證書,且還可以隨時收回。當然,我們反對鑒定真偽女權,并不意味著對某些女權主義者的過激、錯誤言行可以視如無睹,假裝其不存在,乃至以團結為名要求大家不得進行批判。比較可行的一種做法大概是對事不對人,承認對方的女權身份,但不因這共有身份而對其言行姑息,需要及時指出對方的哪些言行不符合女權理念,保持一種理性的批判態度。
而在這過程中我們對自己的言行也需要不時反省,盡量保持理念與行為的一致性,在那些不能自洽的地方尤其要深入反思,檢視自己的思維模式是否也出現了偏差。作為弱勢群體中的一員(不論是女性還是女權者),群體(集體)意識確實能帶來溫暖與力量,足以讓某些人對這個身份產生出一種特別的情感,當看到這個身份被攻擊的時候會非常憤怒,忍不住挺身而出為它辯護,這種情感非常可貴,在促進集體訴求(比如女權者對性別平等的訴求)中有積極作用;但同時我們也應該看到,群體歸屬感也可能造成一些新的問題,比如群體極化現象(即群體經過討論后對成員某些觀點的增強或夸大)帶來的負作用,需要對此保持警惕。基于此,我們希望個體即使因同一訴求匯聚在某個群體(集體)之中,也仍然能保持一定的獨立性,因為內部具有對抗性的多元觀點碰撞對于群體而言往往并非壞事,而是促使群體健康發展、充滿活力的必要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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