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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置第一案”王曉光案文書展出,家屬在通知書上簽字按手印

據最高人民檢察院11月23日消息,近日,重慶檢察機關依法對中共貴州省委原常委、省人民政府原副省長王曉光涉嫌受賄、貪污、內幕交易案提起公訴。
值得注意的是,王曉光案被稱為國家監委留置第一案。今年3月23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監察委員會在北京正式揭牌。不到10天,王曉光落馬。
澎湃新聞(www.usamodel.cn)注意到,目前正在中國國家博物館舉行的“偉大的變革——慶祝改革開放40周年大型展覽”上,王曉光案的相關文書原件被首次展出。
此次展覽共曝光4份相關文件,包括立案決定書、留置決定書及2份留置通知書,其中一份交給貴州省委,一份則發給家屬,發出時間均為4月1日,即王曉光落馬當日。
立案決定書顯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的有關規定,本委決定對貴州省委原常委、省政府原副省長王曉光涉嫌職務違法犯罪一案立案調查。留置決定書則顯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第二十二條之規定,本委決定對王曉光采取留置措施,期限自宣布之日起算。王曉光分別在兩份文書下方被調查人及被留置人處簽名、按手印。
此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第三十九條規定,立案調查決定應當向被調查人宣布,并通報相關組織。涉嫌嚴重職務違法或者職務犯罪的,應當通知被調查人家屬,并向社會公開發布。
記者注意到,在給家屬的那封留置通知書上顯示:通知書已收到。王曉光家屬也在其下方簽字并按下紅手印。
據最高人民檢察院網站最新消息,檢察機關起訴指控:被告人王曉光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或者利用本人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作為證券內幕信息知情人和非法獲取證券內幕信息的人員,在內幕信息敏感期內買入相關股票,情節特別嚴重,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貪污罪、內幕交易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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