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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勁波:建議管理房地產經紀行業壟斷行為,規范經紀服務費定價

3月4日,澎湃新聞獲悉,全國人大代表、58同城董事長兼CEO姚勁波向全國兩會提交四份書面建議,聚焦在首次參保人員緩沖期內社保繳納減半但視同全額繳納、規范房地產經紀行業壟斷行為、數字經濟促進“上門經濟”品牌化發展、推動中國機動車駕駛人培訓行業高質量發展等話題。
在關于“規范房地產經紀行業壟斷行為的建議”中,姚勁波提到,隨著信息技術的快速發展,數字經濟加速了房產交易的轉型和升級。在提升房產交易工作效率的同時,也逐漸形成了房產經紀資源的集中和壟斷,從而加劇了買房人的負擔。同時伴隨巨大資本的進入和推動,房產交易平臺迅速形成壟斷優勢,無序擴張、妨礙公平競爭、擾亂市場秩序,甚者控制產業鏈上、下游,嚴重影響市場正常有序競爭。為防止可具有市場支配地位的房產交易平臺無序發展,強烈建議強化管理房產交易市場的壟斷行為,建立有效的競爭機制和公平的競爭秩序,從而營造良好的生存環境。
對此,姚勁波提出如下兩點建議:
一是禁止經營者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簽訂“獨家代理”,建議國家有關部門治理具有可操縱市場地位的房產交易平臺對房產經紀行業的 “獨家代理”“二選一”等限制競爭行為。建立有序的市場競爭環境,監督指導具有市場支配地位的房產交易平臺,不得濫用市場支配地位,排除、限制競爭。隨著資本進入房產經紀市場促使房產經紀行業發展,致使房源信息大量集中在頭部經紀公司手中,造成買、賣雙方議價能力變弱,高額的渠道費用嚴重擠壓了房企的利潤和購房者的議價空間。建議嚴查通過市場支配地位操縱市場的行為,凈化房產交易市場環境,提振房產交易行業信心。
二是進一步規范房地產經紀服務費統一定價行為,建議規范房地產互聯網平臺干預房產經紀統一定價、變相收取傭金,鼓勵經營者通過公平競爭、自愿自主的方式擴大經營規模,提高市場競爭。2023年5月,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市場監管總局聯合印發《關于規范房地產經紀服務的意見》的文件,其中提到,經紀機構不得濫用市場支配地位以不公平高價收取經紀服務費用。房地產互聯網平臺不得強制要求加入平臺的房地產經紀機構實行統一的經紀服務收費標準,房地產互聯網平臺不得干預經紀機構自主決定收費標準。然而,部分頭部房產經紀機構通過資產購買、股份購買、合同約定等經營者集中的方式使得迅速占領房產交易市場,通過市場支配地位干預房產經紀行業統一費率,出現以增加優質服務為由,變相收取業主傭金的現象,建議國家有關部門重點核查,規范此種定價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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