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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解讀胖東來員工吃面事件:用人單位可以單方解除勞動
近日,胖東來員工嘗面條筷子沒有清洗就在桶里攪拌引發廣泛關注。

胖東來員工試吃面條事件
2月19日凌晨,胖東來官方賬號發布13頁報告回應員工試吃事件。報告提到,在員工試吃面條事件發生后,胖東來依據餐飲管理制度對當事員工解除勞動合同并關?;疱仚n口,公布后引起網友強烈熱議。

胖東來員工試吃面條事件
有網友留言:“我覺得批評教育加強培訓扣掉當月績效就行,開除就過了;
也有網友留言:我也很同情被開除員工,但是人家合同和員工規則寫的有相應處罰,這事被爆出來了,就按規定辦事,也不能說胖東來有錯?!?/p>
最終公布2個投票方案,并且附上具體原因。
經過最終投票,民主決議的結果為涉事員工調整崗位,但得以繼續留在胖東來工作。
大家還是比較滿意這個處理結果的。

胖東來員工試吃面條事件討論會
那么,用人單位是否可以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39條,勞動者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李邁律師認為, 從現有的資料來看,員工是在試吃員工餐而不是提供給顧客的餐食過程中出現了違反食品安全操作規程的行為,這種行為并不直接涉及消費者權益,很難說存在嚴重食品安全隱患。
不得不說,制度本身雖是冰冷的,執行制度需要堅持原則,但在落實制度時也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保留一定的彈性和溫度。其實胖東來完全可以將鍋全部甩給員工,開除一個員工對大企業來說損失很小。但是胖東來認真聽取了網友的意見反饋:員工雖操作不當,但只是出于生活習慣嘗一下面熟沒熟、過咸還是過淡,況且做的是員工餐,并不對外銷售,也不必上綱上線,吹毛求疵,大過年讓其失業。
胖東來通過民主討論、審議、決議,既能對全體員工進行一次再教育,也能獲得大家公認的好結果。消費者在食品衛生上可以放心,員工雖轉崗但也保住了飯碗。民主、人性化的決議方式換來網友的一致好評。
李邁律師建議:用人單位在做好啟動單方解除前,一定要考慮清楚相應的法律風險,希望通過勸退、協商等友好的方式解決。
作為勞動者而言,也要了解相關的法律知識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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