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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網警辟謠“男子收養5歲女孩”:為吸粉編造假信息,行拘
澎湃新聞記者 呂新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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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短視頻博主稱自己21歲,收養了一個5歲小女孩,引發關注。
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二條規定,無配偶的男性收養女性的,收養人與被收養人的年齡應當相差40周歲以上。有網友質疑,該博主不符合領養條件,是自導自演。

有網友發視頻稱,自己收養了一名5歲女孩。
涉事網友在主頁發布的視頻稱,他收養的女孩叫“小豆花”,是棄嬰,被遺棄到孤兒院垃圾桶后被工作人員發現,他每周末和朋友會去孤兒院做義工。此后收養“小豆花”。
澎湃新聞(www.usamodel.cn)2月8日報道,女孩母親發聲稱女兒才3歲多,照片遭盜用,已報警。
針對前述情況,云南省公安廳網絡安全保衛總隊官方微博@云南網警 2月9日晚回應稱,2024年2月7日,有網民向云南網警舉報:一網民盜用他人圖片發視頻稱“自己從福利院收養了一名叫‘小豆花’的5歲女孩”。

云南網警微博發布辟謠消息。
接報后,云南網警依法組織開展調查核實工作,并于2月8日凌晨在大理查獲嫌疑人羅某某。
經查,羅某某為博取關注、吸粉引流,在網上下載一女孩照片后,編造了“自己收養一名5歲女孩”的虛假信息,并在視頻平臺發布。羅某某行為涉嫌擾亂公共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之規定,公安機關依法對羅某某作出行政拘留的處罰。
責任編輯:謝寅宗
圖片編輯:李晶昀
校對:欒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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