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老賴”不還錢?上海楊浦法院三個多月執行到位1.5億元
日前,上海市楊浦區人民法院(以下簡稱“楊浦法院”)開展“涉民生”案件執行大會暨百日執行攻堅“集中發放案款及法治宣教”專項活動,向當事人發放執行案款500余萬元。
2月6日,澎湃新聞記者從楊浦法院獲悉,本次活動聚焦涉“三費”、涉勞動報酬等民生案件,在發放案款的同時,對其他生效判決債務人進行法治宣教,將執行效果與預防效果相結合,督促債務人主動履行義務,提升執源治理效果。自2023年10月底開展“百日執行攻堅”行動以來,楊浦法院共執行到位1.5億元執行款。
在一起案件中,小姜(化名)原供職于宜某公司,擔任項目負責人。2021年底,由于工程回款不暢,該公司資金鏈斷裂,難以支付勞動報酬。小姜催討未果,只能尋求法律幫助,經過仲裁后,將宜某公司告上法庭。
在人民法院調解下,小姜與宜某公司達成調解協議,雙方勞動關系解除,宜某公司支付小姜一次性補償12萬元。誰知,宜某公司負責人在簽署調解協議后“失蹤”,調解書兌現遙遙無期,小姜忍無可忍,申請強制執行宜某公司,但宜某公司本身近乎“空殼”,沒有資產,沒有履行能力。面對無財產可供執行的被執行人,小姜同意終結本次執行程序,但她并沒有打退堂鼓。
通過民事執行中追加當事人的程序,小姜請求將宜某公司的負責人兼股東徐某及另一名股東耿某追加為本案被執行人,經審查,法院支持了小姜的這一請求。
執行法官也快馬加鞭,根據追加裁定恢復執行,迅速查詢徐某和耿某的財產情況。然而,原本風光的徐某和耿某在財產上也已“油盡燈枯”,徐某住在父母家中,不工作,不經營,專門追討欠款,但收效甚微,耿某則一直保持“失蹤”,二人銀行和網絡上也僅有零星資金。
此時,執行法官將目光對準了被執行人投保的保單。根據法律規定,被執行人名下存款性質的保險產品同樣是可供執行財產,而兩名被執行人名下確有不少此類保險產品。由于保單較多,經過與上海、南京、蘇州等地數個保險公司溝通聯絡,最終將徐某、耿某名下的保單在年前變現,近10萬元案款由各保險公司匯入法院賬戶。





- 報料熱線: 021-962866
- 報料郵箱: news@thepaper.cn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31120170006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滬B2-2017116
? 2014-2025 上海東方報業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