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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一黨員村醫組織做“道場”被查處,“原以為是傳統習俗”

“我原以為做‘道場’是農村里的傳統習俗,沒什么大問題,通過組織的教育和自己的學習,我對自己參與做‘道場’的問題有了更深刻的認識,愿意接受組織對我的任何處理……”這是湖南省益陽市赫山區蘭溪鎮千家洲村黃金片黨員(鄉村醫生)冷孟光在檢討書中的自我反省。
2018年8月23日,按照《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相關規定,冷孟光因參加迷信活動,在當地造成不良影響,被赫山區紀委給予留黨察看一年的處分。
傳承祖輩技藝
在一些地方的農村有這樣一種風俗,家里老人去世后,親屬會給其設靈堂做“道場”,請人念經做法事超度亡靈。做“道場”的人一般被稱為“道士”。冷孟光的爺爺就是個老“道士”,他所在的“道場”班子在當地比較活躍,帶的“徒弟”也比較多。
“在‘道場’班子里,有兩個角色不可替代,那就是‘唱角’和抄寫。跟在爺爺身邊,我從小就學習了一些做‘道場’的‘知識’,會念唱經文,熟悉做‘道場’的流程。”據冷孟光介紹,因自幼受到爺爺的“熏陶”,他掌握了較扎實的做“道場”的“基本功”。
不過,因為一直從事鄉村醫生工作,冷孟光以前一直沒參加做“道場”活動,直到2014年下半年才開始加入,負責當“唱角”。
當作賺錢手段
帶冷孟光正式參與做“道場”的是他的姐夫曹某文。曹某文是冷孟光爺爺的徒孫,有20多年從業經驗,在當地小有名氣,請他做“道場”的人很多。2014年,因人手不夠,曹某文便把有做“道場”基礎的妻弟冷孟光拉了過去。
對做“道場”的“道士”,主人家是按人頭支付報酬的。“第一次接活兒的時候,我沒有意識到共產黨員不能從事封建迷信活動這個問題,只是把做‘道場’當做一個賺錢的手段。”冷孟光交代當初做“道士”的原因。
“2015年農歷6月14日,我村荷葉湖組劉某過世,劉某的兒子打電話給我,請我做‘道場’。這次‘道場’共需7名‘道士’參與,除了我自己擔任‘唱角’以外,我還電話通知邀請來慕某春、曹某文等其他6名‘道士’參加。這次做‘道場’的時間為一天一夜,工錢是每人450元。”當赫山區蘭溪鎮紀委工作人員找冷孟光調查核實情況時,他如實交代了自己一次組織并參與做“道場”的情況。
經核實,除了這一次,冷孟光還先后兩次承接了同村朋友冷某明的邀請,分別為他家做了兩次“道場”,各收取了450元、480元的工錢。
黨紀促其知返
“我是2009年6月入的黨。2017年下半年,我響應黨組織號召加強對黨紀黨規的學習。在一次黨紀答題活動中,我注意到黨紀處分條例中有這樣一條規定,‘參加迷信活動,造成不良影響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這時,我才認識到共產黨員是不能參與做‘道場’的。于是,從2018年年初開始,我就再沒有做過‘道場’。”冷孟光在檢討書中寫道。
盡管冷孟光主動停止了做“道場”,但因共產黨員這一特殊身份,他的行為已在當地造成不良影響。2018年6月,他被舉報到了赫山區紀委監委。隨即,赫山區紀委監委將其問題線索交由蘭溪鎮紀委進行調查核實。
2018年8月9日,冷孟光主動上交了自己的違紀所得。8月23日,赫山區紀委給予冷孟光留黨察看一年處分。
也許有人問,既然做“道場”是一種習俗,為什么共產黨員當“道士”做了幾場“道場”就要受到黨紀處分呢?對此,赫山區紀委監委有關負責人說,黨員干部組織和參與封建迷信活動,求神拜佛、占卜算命、篤信風水、做“道場”,等等,究其根源是理想信念“缺鈣”,剖其實質是對黨不忠誠,背離黨的宗旨、背叛黨的組織。作為一名共產黨員,必須堅定理想信念,補足精神之鈣,把穩思想之舵,帶頭弘揚科學,堅決抵制封建迷信,決不在鬼神論中尋找自己的人生價值,更不能利用迷信活動斂財。
新《條例》紅線
第六章 第六十三條 組織迷信活動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參加迷信活動,造成不良影響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對不明真相的參加人員,經批評教育后確有悔改表現的,可以免予處分或者不予處分。
(原題為《黨員村醫組織做“道場”謀利被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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