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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16家KTV44首歌被判侵權,執行法官跑了3天全刪除

10月31日至11月2日,海南省第一中級人民法院20多名執行法官及工作人員奔赴瓊海、萬寧、陵水3個市縣,分頭前往16家涉案KTV和娛樂會所,集中開展執行行動,強制刪除了涉案場所未經授權使用的44首歌曲,并要求被執行人支付賠償款,共執行到案款21萬元。
據了解,葉某修與萬寧金某時尚娛樂會所、陵水某娛樂園、瓊海國某娛樂城等16家KTV娛樂場所之間發生著作權權屬及侵權糾紛,海南一中院于2018年8月作出生效民事判決,認定16家KTV未經授權,使用《外婆的澎湖灣》、《鄉間的小路》、《爸爸的草鞋》、《思念總在分手后》等44首歌曲從事商業經營活動,侵犯了葉某修的音樂作品著作權。法院判令侵權的16家娛樂機構立即刪除其點播系統內44首葉某修享有著作權的歌曲,停止侵權,分別賠償葉某修經濟損失1.5萬元。
判決生效后,涉案的16家機構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決,葉某修向海南一中院申請強制執行。
為切實維護申請執行人合法權益,使生效的判決得到兌現,海南一中院立即向被執行人發出了執行通知書和財產報告令等法律文書,要求涉案的16名被執行人務必盡快履行法律義務。
海南一中院對此批16件涉知識產權侵權執行案高度重視,10月31日,該院組織20多名執行人員、法警及工作人員,奔赴陵水、萬寧、瓊海等地,對被執行人開展集中強制執行行動。
執行中,執行法官帶領工作人員到涉案營業場所,現場監督技術人員逐一刪除其服務器上的涉案歌曲,再到其點播系統逐一確認歌曲是否已經刪除。申請執行人因故未能現場見證歌曲刪除過程,執行法官還邀請當地的文化市場執法人員現場見證執行。受系統反應速度影響,刪除歌曲用時最長的一家KTV,耗時兩個半小時。
經過執行法官3天奮戰,除了已經關閉的4家KTV外,其它的12家娛樂場所的涉案侵權歌曲已被全部刪除,行動中法官還執行到賠償款21萬元。
(原標題:“沒有椰林醉斜陽,只是一片海藍藍……”法官來了:不能唱,馬上刪掉!我省16家KTV《外婆的澎湖灣》等44首歌曲侵權被起訴,法官跑了3天監督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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