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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上評|寒冬臘月校服也必須外穿,有必要嗎

網絡視頻截圖
最近多地降溫天寒,但有的學校規定校服必須外穿,學生只能在校服里塞羽絨服、棉襖,“腫”成“輪胎人”,“穿上校服變法式小面包”,胳膊像企鵝一樣放不下去。這些視頻在網絡上引發了相當多的共鳴,有很多同學和家長表示自己學校也是這么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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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多地教育部門已經表態。廣東、福建、浙江等地近日陸續明確:不要強制學生穿校服,保暖最重要。這個表態值得肯定,這也是個更務實、更尊重學生權益的態度。
穿校服本身無可非議,這是學校培養集體榮譽感并防止學生攀比的一種方式,是學校日常管理的一個抓手。
但問題在于,很多校服只有兩套不同的樣式,夏裝和春秋裝,這樣的校服遇到氣溫驟降,可能就無法應對了。但一些學校依然機械地沿用規定,以至于學生只能在校服里面塞衣服,臃腫不堪、行動困難,樣子既滑稽也讓人心疼——這些死板的規定都把學生逼成什么樣了。
這件事對于學校也是提醒,要求學生穿校服的初衷雖然是好的,但也別折騰成一種形式主義,對天氣變化都毫無感知,這未免太遲鈍也太冷漠了。
如果去電商平臺上搜索“校服神器”,就能看到一大堆內穿棉衣、內膽羽絨之類的產品,銷量也頗為可觀。可見,校服不保暖有一定的普遍性,各種民間的“解決方案”已經出現了。
那么也就陷入了一個悖論:校服本就是為了防止攀比,但為了穿好校服,學生、家長又需要在保暖上“軍備競賽”,那么,穿校服的意義何在?
要解決這些問題,根本上還是應當形成更科學的校服管理思路,既提高校服質量,也對校服怎么穿、何時穿進行更加人性化的規定。總之,校服管理的根本原則應該是有益于學生身心健康,真正讓校服發揮應有的作用。
2015年,教育部曾發布《關于進一步加強中小學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見》,其中就提出學校應在深入論證和與家長委員會充分溝通的基礎上確定是否選用校服;選用校服的學校要加快建立以學校和家長委員會為主體,學生代表、家長代表、社會代表等多方參與的校服選用組織,負責具體選用、采購工作。
可見,校服穿不穿、怎么穿不該是單方面決定的,學生、家長在這個過程中也不能失語。單純叫停校服外穿的死板規定其實還不夠,更值得深思的是,是如何形成一個學校、學生、家長三方協商的校服管理模式,聽聽大家的意見,要讓穿校服這事變得更加符合常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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