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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泰州一男子醉駕被抓,請他幫忙開車的工友同犯危險駕駛罪
要是你的親朋好友喝醉了,你還硬拽著他給你開車,被警方查獲后,你倆會否一起被追究法律責任?
10月25日,在江蘇泰州宣判的一起危險駕駛案給出了答案——酒駕司機與慫恿酒駕者被判危險駕駛罪,分別被處拘役一個月,緩刑三個月,并處罰金2000元。
據泰州市檢察機關披露,周俊、王新、李想,是泰州下轄興市一家造船公司的員工。2018年8月5日深夜,他們駕車路過泰州市境內的一個高速收費站時,被交警檢查時,發現司機周俊的血液中酒精含量為139mg/100ml,超過80mg/100ml,屬于醉酒駕車。次日,當地公安機關對周俊以涉嫌危險駕駛罪立案偵查。
該案向泰州醫藥高新區檢察院移送審查起訴之后,司機周俊在面對檢察官的訊問時,對自己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但不經意的一句抱怨,引起了檢察官沈久明的注意,“我都已經上床睡覺了,早知道就不起來了?!敝芸≌f。
周俊當晚早早就睡下了,為什么還會半夜起床開車出門?
經進一步訊問,周俊交代,8月5日晚,他和王新、李想等人,與工友聚餐,酒足飯飽后,三人回到宿舍。席間,周俊因為喝了二兩白酒、兩瓶啤酒,很快就洗漱上床。但王新卻把他拉起來,讓他開車送自己和李想去泰州姜堰區。
照此說法,周俊是在王新的慫恿下醉酒駕車?
隨即,檢察官對多名證人進行了詢問。當晚參加聚餐的工友證實,王新、周俊兩人在桌上多次互相敬酒。據此,說明王新明知周俊喝了不少酒。同宿舍的舍友們也證實,周俊早早就洗漱完畢,躺下玩了一會手機就睡著的。后來,王新來宿舍,說有急事要到姜堰,硬把周俊從床上拉來起來開車。
事情的來龍去脈基本清楚。當檢察官傳喚王新時,王新沒有隱瞞,承認了當時的情況,但他大惑不解地問檢察官:“我因為自己沒有駕照,又喝了酒,才讓周俊開車的,怎么也犯法了?”
“周俊已經上床休息,根本不想酒后駕車。是你在明知他已經飲酒的情況下,仍然讓他開車,使他產生了酒后駕駛的主觀故意和客觀行為,這屬于教唆,構成了危險駕駛的共同犯罪。”檢察官對王新講解道。
為此,王新也被追訴為被告,與周俊一起,因涉嫌危險駕駛罪被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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