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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婚男讓女友生娃借58萬元不還一走了之,兩個姐姐為其還債
楊女士和男友相戀兩年后,發現自己懷孕了,于是二人就商量著結婚。
然而,約好領證的當天,楊女士在婚姻登記處等了一下午都不見男友。后來,她才漸漸發現,這個男人說的,竟都是謊言......
2016年,楊女士在網上結識了王先生并與之相戀。楊女士是研究生,在央企工作。初識時,王先生說自己原本在老家張家港的一家事業單位工作,家里管得緊,想出來看看,便來到上海。
王先生告訴楊女士,自己單身,是獨生子,媽媽是公務員,爸爸做生意,父母離婚了。
2018年初,楊女士發現自己懷孕了,糾結要不要生下這個孩子,王先生表示:“必須要啊。”于是,二人商量著領證擺酒,可是,似乎總是不順利。
約好領證的當天,楊女士在婚姻登記處門口等了一下午,卻聯系不上王先生,后來男方解釋稱,是在地鐵上手機被偷了。
約好擺酒的時間臨近,王先生又說,發生了交通事故被拘留了。
2018年底,楊女士生下女兒。坐月子期間,前來探望的“婆婆”說出了真話:自己壓根不是王先生的媽媽,而是王先生花錢找來的演員!隨之,謊言一個個被戳穿。
原來,王先生壓根不是單身,而是有過一段婚姻,還有個兒子。王先生的父母是普通農民,同時,他也不是獨子,而是有兩個姐姐。
在打擊之下,楊女士要找王先生算賬,因為兩人交往期間,王先生用各種理由,向她借了總計58萬元。

盡管王先生寫下了借條,但不久之后,人卻一走了之。楊女士根據王先生給過的地址到張家港,遍尋不著,遂前往普陀法院提起訴訟,并贏了官司。
直到2023年初,王先生才現身法院。這時候,借款的本金加上利息等各種費用,欠款已達約75萬元。

第一次約談時,男方態度較為誠懇,表示自己可以用工資收入慢慢還錢,也答應可以處置自己名下唯一的一套位于張家港的經濟適用房。
女方因不想再與王先生有任何糾葛,要求必須一次性還清欠款。男方表示,將在三個月內籌款還錢,或是處置房產。

很快,三個月的期限臨近。其間,執行法官曾多次打電話詢問籌款進度,男方卻語焉不詳。法官再次約談時,王先生干脆推說忙于工作,不再現身了。
普陀法院執行法官趙憶前往張家港找人。到了王先生家里,王先生卻兩手一攤說沒籌到錢。于是,法官表示將要處置房產。
聞言,王先生年邁的父母跳了起來。王先生的母親表示“房子不許拍賣,誰來我跟誰拼命”,還指著30多歲的王先生說,“他還是個孩子,不懂事。”

眼看父母越來越激動,王先生的兩位姐姐表示,愿意幫忙湊錢還款,并通過法官與申請人的女方談妥了一個數字:60萬元。
姐姐們對這個弟弟可謂咬牙切齒,稱近些年已經幫他還了不少錢,要不是看在父母的面子上,壓根就不想管這個弟弟。
姐姐們還說,“早就勸過父母,房子拍賣掉算了”,想讓老人家跟女兒們住。可母親卻不肯,說:“我有兒子,為什么要跟女兒住?”
從張家港回到上海后的第二天一早,趙法官就將楊女士約到法院溝通,楊女士簽署了同意書。兩周后,錢款按期打到法院賬戶,法院第一時間將還款打給了楊女士,這起民間借貸糾紛終于執行完畢。
(原標題為:《執行第一線|網戀兩年生下孩子,發現婆婆竟是男友找人扮演的...》,有刪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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