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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南雄市一買賣合同案件遭遇執行難,檢察機關介入監督
雖然打贏了官司,但兩千多萬貨款難以執行到位,缺少經營資金的李小兵遣散員工,關停了自己的煤炭貿易公司。
李小兵夫婦經營的湖南嘉禾縣山業貿易有限公司,曾向廣東南雄市彤置富水泥建材投資有限公司供應煤炭,但貨款被長期拖欠。經過訴訟,法院判決彤置富水泥公司支付貨款,但遭遇“執行難”。
澎湃新聞了解到,李小兵夫婦申請檢察機關監督后,南雄市檢察院向南雄市法院發出《檢察建議書》。目前,此案被執行人已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
南雄市法院的民事判決書顯示,該院審理認定,從2018年起,原告嘉禾縣山業貿易公司向被告南雄市彤置富水泥公司供應煤炭,而被告從2019年12月起拖欠貨款。2020年12月,南雄市法院作出一審判決,判被告支付原告貨款3099萬余元及相應利息。2021年6月,韶關市中級法院作出終審判決,維持原判。
此案判決生效后,李小兵夫婦向南雄市法院申請執行。

南雄市法院的民事判決書(部分)。受訪者供圖
據李小兵介紹,近年來,南雄市彤置富水泥公司陸續支付了貨款1700多萬元,至今仍欠2100萬元左右。“我公司的錢都陷在這里面,我賣了自己的房子才還清銀行貸款。”李小兵說,由于資金周轉困難,2020年6月他只好遣散員工,關停了已經營十年的煤炭貿易公司。
2023年8月,收到李小兵夫婦的申請后,南雄市檢察院對這起執行案件依法進行監督。該院經過審查后認為,南雄市法院在執行此案過程中,“存在未窮盡執行措施的情形”。
南雄市檢察院遂向南雄市法院發出《檢察建議書》,建議南雄市法院規范民事執行程序,依法保障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并依法糾正本案在執行中存在的違法行為,對被執行人采取積極主動的執行措施。
收到《檢察建議書》后,南雄市法院加大了對此案的執行力度。
“上周拿到了20萬。”李小兵說,他近期與南雄市法院執行局保持密切聯系,盡管上周執行的20萬元與尚欠的2000多萬貨款相比只是“毛毛雨”,但他相信司法機關會繼續加大執行力度。
“天眼查”信息顯示,此案的被執行人南雄市彤置富水泥公司,目前已被南雄市法院列為失信被執行人。
12月7日,澎湃新聞記者聯系南雄市法院執行局負責此案的法官,該法官表示,目前不便接受采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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