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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臨沂市公安局羅莊分局11月21日發布警情通報。全文如下:
近日,我局接到群眾報警稱“自己被前夫在家中毆打”。經查,宋某某(系劉某某前夫)到劉某某家中質問其生活瑣事時,用拳頭擊打劉某某。另查明,宋某某在劉某某經營的店鋪中與劉某某發生爭執,并對劉某某實施毆打。經法醫鑒定,劉某某傷情構成輕微傷。目前,宋某某已被我局依法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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