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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我們在七八歲的時候,其實就開始干作家的活了
科爾姆·托賓,生于一九五五年,愛爾蘭東南部一個積極投身愛爾蘭獨立運動的家庭,畢業于都柏林大學,主修歷史和英文。
自一九九〇年發表處女作小說《南方》以來,托賓已出版六部長篇小說、兩部部短篇小說集、一部戲劇和多部游記、散文集。《黑水燈塔船》《大師》先后入圍布克獎決選名單,后者榮獲IMPAC都柏林國際文學獎(2006)。《布魯克林》獲二〇〇九年度英國科斯塔最佳小說獎。
托賓的作品主要描寫愛爾蘭社會、移居他鄉者的生活、個人身份與性取向的探索與堅持等。他文筆優雅恬淡,內斂含蓄,被譽為“英語文學中的語言大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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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種程度上,作家就是幽靈
當我們在七八歲的時候,其實就開始干作家的活了——一天晚上父母出去,你獨自在家,開始想像他們去了哪,在干嗎,說了些什么話。這就是書寫的開端。
一個作家的開始并不是回憶經歷過的事情,而是想像沒有發生過的事情,把自己的想像放置在一個真實的空間:你就是個幽靈,沒人能看見你,你卻能觀察到一切。在某種程度上,作家就是幽靈。
在開始一個故事前,想像你展開故事的這個場所。這個場所不能是虛構的,而是你曾經到訪、或者曾經居住過的地方。對于剛開始寫小說的人來說,我建議將故事放置在一個真實的空間里,就好像建筑師那樣,你需要清楚地知道自己所搭建的屋子的框架,并且是一個切實、可靠的構架。
在詹姆斯·喬伊斯的《死者》中,故事中盛大聚會所發生的這座樓,就在都柏林的河邊,是一座真實存在的樓,但樓里發生的這次聚會是喬伊斯想象出來的。
關于場所,我另外想說,如果你正身處一個地方,你是很難寫好它的。看上去似乎住在哪里、寫哪里,是很自然的一件事,但我覺得你要寫一個已經離開了的地方。
現在你所在的地方和經驗是一種二維的扁平的經驗,它缺乏第三個維度:失落。只有在你離開了這個地方,在空間上與它拉開距離,遠遠地以對它的回憶和想像來勾勒,你的寫作才會自然而然帶上一種感情——你希望通過寫作來要回這個空間,這個地方才會更為清晰地呈現在你的筆下。你對這個地方有著深刻、形象的記憶,你記得門在哪、東西如何放置、甚至廚房的氣味,各種細節都是你寫作中的重要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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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你記憶中的椅子
二十歲出頭在巴塞羅那居住了幾年后,我回到了都柏林,但我卻借用小說讓人去到巴塞羅那:我改變了人物的性格甚至性別,能把故事移到上一代,讓人物“她”去到我當時在巴塞羅那所住的那個小旅館,管理員就是我當初碰到的那個大個子的西班牙女士。對許多作家來說,聲音、氣味乃至色彩的細節性是很重要的,那是一種你閉上眼就能回憶和感受到的細節,平時注意觀察,寫作時把它們拿出來。我在小說里把巴塞羅那清晨以后城市的各種聲音寫了下來,包括樓下商店開門時卷閘門拉起時的吱吱聲、西班牙人烹飪用的大蒜的味道,和空氣里的暖融融的感覺,包括我當時在夏季居住時感受到的一切,我都在小說中賦予了“她”。
之后,我在故事中讓“她”離開了巴塞羅那去往山區。山區給我留下的最深刻印象就是寒冷,雨也是寒冷的,那里的氣味和聲音,我都需要回憶起來——即使你在寫作中不會把這個放進小說,也要全部想一遍,并形成一個系統:天氣如何?下雨了嗎?有暴風雨嗎?雨后地上升騰出的味道是什么樣的?街角是什么樣的?交通情況如何?晚上街道安靜下來時是什么樣的?清晨幾點開始陸續有車在街上經過的聲音?有咖啡的香味傳來嗎?有人在煮茶嗎?你樓上惱人的住戶又開始發出噪音了嗎?在寫作前,這些都是你需要回憶起來的東西,不是想象,而是你記得的事。
在寫小說時,我讓“她”成為我——不是性格意義上的,而是將我所記得的關于那里的一切、那些我失去了并且想再找回來的感受賦予“她”,以真實的旅館、真實的窗子、真實的卷簾門聲音和街上傳來的聲音。在這樣書寫時,不要在場景和細節上編造,即使是一把椅子,也要寫你記憶中的椅子,而不是憑空想像的一把椅子。寫一個你記憶中的場所很重要,而且是你所獨有的這樣一份記憶,用它來構建你的故事。
也許有人會問,這似乎只是作家的記憶,對讀者來說這有什么意義?在寫作中,你與讀者分享的是一種情緒,你傳遞給讀者的是你的細膩感受,讓讀者感同身受,這就是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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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那些你幾乎知道、發生的事
另一種方式:想象自己是另一個人。這會給你一種不同的情感體驗。
仔細想想,其實我們的一生充滿了偶然:我們偶然性地躺在這張床上,而不是另一張床,我們被命運拋到一個地方,經歷一段感情,選擇一份工作,這一切其實充滿了偶然性。有人會說,小說就是寫自己知道的事。但我覺得寫自己知道的事是挺蠢的一個選擇,你大可以寫那些你幾乎知道的事、幾乎發生的事。在你的一生中,那些因為你做了選擇而失之交臂的人和事常常是想像和小說寫作的開端——不是那些你經歷過的,而是你差一點就會經歷的事。這些幾乎經歷的體驗,這種由想象和記憶構成的混合體,對一個作家來說是至關重要的,也許比你的真實經歷更重要。哪怕是寫自傳體的小說也是一樣。
在寫一部作品之前,你要有很多關于它的夢想。你可以做很多很有趣的事情:在城市里乘坐地鐵時,在不經常下車的地方下車,看一下你陌生而熟悉的地方,或者在洗完澡之后看自己吹頭發的樣子,如果這時候有一句合適的句子蹦出來,立刻記下來,千萬不要等待更多、更合適的句子,因為這可能就是你小說的第一句。這樣一個句子的節奏、韻律、肌理會自動地帶出小說的肌理。
我們已經討論了怎樣做夢,怎樣開始寫,現在要討論的是怎么去寫。唯一的規定就是:要寫。你需要每天給自己規定一定時間去寫作,并且這樣的規定不能因為一些尋常外物而破壞,也許只是每天上床前寫個三句話,但一定要寫。我們繼續以寫聚會為例子:在寫一群人在聚會中的各種活動時,要想像頭上懸掛著一個攝像機,并將影像慢慢集中到其中一個人物身上,故事、情節、感觸也隨著這個人而調動。這并不代表著一定要以這個人的第一人稱來寫,但這樣的聚焦決定了你寫作的角度。寫作中同樣重要的是注意控制時間、控制節奏,每天規定自己有一定的產出量,并不斷做重讀和修改的工作——每天讀一下自己已經寫下的東西,填補感覺缺失和不足的地方,不斷添加、不斷刪除,這個過程就好像是一個不斷訓練自己的運動員一樣,起初可能需要修改的地方非常多,但慢慢地一種寫作中自如、自然的韻律就會出現,你會寫得越來越好。
從描寫群像,到聚焦到一個人的身上,小說的某種自然規律正在發生,而你需要考慮的就是接下來會發生些什么。在我的短篇小說集《母與子》的最后寫了一個女主角和丈夫吵架后離家出走,雪下得非常大,很快就把一切都覆蓋,女主角肯定死在了山里,但找不到尸體,因為雪直到明年春天才會化。到這時候,關于這個故事的前后關系已經存在,此時我需要一個講述故事的視角。我選擇的是她的兒子,從這一刻開始,我看到的、聽到、感受到的一切都是從兒子的視角發生的。這個兒子的母親不見了,他每天都出發去尋找他的母親,并和周圍許多人產生各種與之前生活不同的關系。
原標題:《當我們在七八歲的時候,其實就開始干作家的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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