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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簽訂協議會不會傷害感情?
婚前協議,是指未婚男女在結婚前就婚前、婚后的財產問題達成的書面協議。它是一種法律行為,旨在規定夫妻雙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或者婚姻關系解除后的財產權利和義務。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條規定,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

婚前協議在法律上是被認可和保護的,但是,它是否會傷害兩人的感情,這是一個涉及到法律和心理學交叉領域的問題。
從法律角度來看,婚前協議是一種預防性的法律手段,它的目的是為了避免在婚后出現財產糾紛,保護雙方的合法權益。而從心理學角度來看,婚前協議可能會引發一些情感問題,比如信任問題、安全感問題等。

一、婚前協議可能會引發信任問題
簽訂婚前協議意味著雙方在婚前就開始考慮婚后可能出現的問題,這可能會讓雙方產生疑慮,對對方的信任度產生影響。然而,這種情況并非必然。事實上,婚前協議的簽訂可以看作是一種責任感的體現,雙方通過明確的協議來規定婚后的權利和義務,這其實是一種對婚姻生活的尊重和負責。
二、婚前協議可能會影響雙方的安全感
一些人可能會認為,簽訂婚前協議就等于預見了婚姻的失敗,這可能會對雙方的安全感產生影響。然而,這種擔憂其實是沒有必要的。婚前協議并不是預見婚姻的失敗,而是一種風險管理的手段。就像我們買保險,并不是希望出現意外,而是為了在意外發生時能夠得到保障。

總的來說,婚前協議是否會傷害兩人的感情,這取決于雙方的心態和溝通方式。如果雙方能夠理解婚前協議的真正意義,以開放和理解的心態來對待,那么婚前協議不僅不會傷害感情,反而可能會增強雙方的信任和安全感。
當然,在簽訂婚前協議時,也需要充分考慮到各種情況,以確保婚前協議能夠真正發揮其應有的作用,保護雙方的合法權益,而不是成為傷害感情的障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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