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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協委員建議“穩定城鄉居民醫保繳費標準”,湖南省醫保局答復
據湖南省醫療保障局網站9月22日消息,湖南省醫保局近期答復省政協十三屆一次會議田小雨、馬剛等委員關于“穩定城鄉居民醫保繳費標準”的建議稱,已積極向財政部門和國家醫療保障局反映,報送了《湖南調查反映六因素致部分居民未及時繳納醫保》,反映湖南居民基本醫保仍存在個人繳費逐年升高而報銷比例與群眾期望值存在差距等問題。
田小雨委員在《關于減輕城鄉居民醫保個人參保繳費經濟負擔的建議》中稱,自2007年新農合全面鋪開以來,城鄉居民醫保個人繳費上漲較快,城鄉居民醫保個人繳費由原來的10元上漲至2023年350元,上漲幅度達到了35倍,各級財政補助由40元增加至610元,財政補助和個人繳費比例由原來的4:1調整至現在的1.74:1,個人繳費幅度上漲較大,財政補助配套資金雖然有所增加,增長比例有所下降。基層群眾對醫療保險個人繳費標準保持相對穩定的意愿愈加強烈,同時基層政府開展征繳工作的難度也不斷加大。建議向國家層面積極爭取,并在湖南省率先開展試點,將參保個人繳費部分穩定在3年,如2023年個人繳費是每人每年350元,維持到2025年不變。
湖南省醫保局答復稱,2007年至2023年,湖南省財政補助標準從每人每年40元提高到了640元,個人繳費標準同步從每人每年10元提高到350元,政府歷年的投入均遠大于個人繳費,是居民醫保基金最主要的來源。將財政補助和個人繳費的比例由城鄉居民醫保制度建立之初的3:1逐步下降到2:1以下,是國家從長遠戰略考慮解決城鄉居民“病有所醫”作出的重要決策。
國家醫療保障局、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在《關于做好2022年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障工作的通知》中明確要求:“為適應醫療費用增長和基本醫療需求提升,確保參保人員醫保權益,2022年繼續提高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籌資標準。提高個人繳費標準30元,達到每人每年350元”。湖南省執行滯后國家標準一年的個人繳費標準,2023年度居民醫保個人繳費標準全省統一確定為350元/人,各級財政補助標準640元/人,居民醫保財政補助與個人繳費的比例為1.83:1。
湖南省醫保局表示,田小雨委員在建議中提到,由于繳費標準漲幅較大,增加了城鄉居民的經濟壓力,影響了群眾的參保意愿,我們對此高度關注,已積極向財政部門和國家醫療保障局反映。在對馬剛委員關于“穩定城鄉居民醫保繳費標準”建議的答復中,湖南省醫保局進一步透露,湖南省醫保、財政部門高度重視,擬從三個方面采取措施:
一是繼續向國家有關部門反映情況。2023年4月,報送了《湖南調查反映六因素致部分居民未及時繳納醫保》,反映湖南省居民基本醫保仍存在個人繳費逐年升高而報銷比例與群眾期望值存在差距等問題,并建議國家結合經濟社會發展和農村居民經濟承受能力,科學評估居民醫保籌資結構,研究明確未來五年財政補助增長規劃和個人繳費增長規劃,并且盡可能減緩個人繳費增速或保持相對穩定,給廣大參保群眾一個相對明確的預期。指導各地根據籌資水平,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原則,合理確定待遇保障水平。
二是根據國家有關政策規定和湖南省經濟發展水平、城鄉居民收入狀況、醫療消費需求、城鄉居民醫保基金運行等情況,探索建立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各方承受能力相適應的穩定可持續籌資機制。
三是加大對困難群眾參保資助力度。為解決困難群眾參保繳費負擔較重的問題,湖南省將加大對困難群眾的參保資助力度,對特困人員、重度殘疾人、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參保個人繳費部分給予全額資助,對低保對象、鄉村振興部門認定的防返貧監測對象(包括脫貧不穩定戶、邊緣易致貧戶、突發困難戶)給予50%的資助。
湖南省醫保局在答復中表示,《中華人民共和國基本醫療衛生與健康促進法》規定:“公民有依法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權利和義務”。但在實際操作中,城鄉居民醫保仍是自愿參保,總有極少數群眾保險意識不強,心存僥幸,自以為身體健康就不積極主動參保繳費。醫保、稅務部門作為征繳主體,又缺乏強制性征繳的依據和手段,所以需要下很大功夫才能使參保率持續穩定在95%以上。為提升城鄉居民參保繳費率,部分市州、縣市區探索實行以家庭為單位整戶參保,這有利于促進城鄉居民醫保制度平穩運行。但以家庭為單位整戶參保,與人口流動性大、稅務征收網上繳費方式不相適應,在實踐中也出現了重復參保的情況。下一步,醫保、稅務部門將加強組織動員,加大醫保政策宣傳力度,以惠民利民的政策和優質高效的服務吸引廣大城鄉居民積極主動參保繳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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