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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名頂替三十年,即將退休的頂替者因懷孕被取保候審后撤案?
@央廣網 9月19日消息,??如果沒有2020年12月1日那天的事,49歲的朱麗春可能依然平靜地在一家藥店打工,白天售貨,晚上打更。
但在那一晚,她知道了三十年前她的中考錄取通知書被人冒領,另一個“朱麗春”“替”她升入中專、進入農業銀行工作。朱麗春的世界開始失衡,“三年來,沒有一天我的心情是平靜的”。

在一家藥店打工的朱麗春(央廣網發 張學龍 攝)
被“顛覆”的人生
2020年12月1日,是朱麗春永遠不會忘記的一天。16時左右,她打工的藥店進來一男一女,語氣非常嚴肅地問她“是不是朱麗春”。朱麗春說,當時天已黑,藥店里只有她一人,也許是出于害怕的心理,她搖頭否認了。
當晚,藥店又來了兩個人,其中一人是朱麗春的鄰居。“我鄰居領來一個男的,說是‘中間人’。‘中間人’說,下午來的那個女的也叫‘朱麗春’,但不是和我重名,而是盜用了我的名字和身份。”
在“中間人”接下來的講述里,朱麗春聽到了自己被“偷”走的三十年。1990年秋天,一名女子冒領了朱麗春的長春市計算機職業技術學校的錄取通知書,進入學校就讀,1993年畢業后進入了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工作,即將退休。
而在家苦等兩個月也沒等到錄取通知書的朱麗春以為自己落榜,無比失望,她在家“萎靡”了幾年后,外出打工。由于沒有學歷,她做過服務員、售貨員,最落魄的時候還撿過廢品。“一沒學歷、二沒技術,我打的都是短工,工資低、沒有保險,所以我一直不知道身份被占用的事。”朱麗春說。2005年,朱麗春結婚又離婚,她參加了自考,開始在藥店行業工作。
“當聽到竟然有這樣的事情發生時,感覺猶如晴天霹靂。自己這么多年吃了這么多苦,生活得這么不幸福,全都拜這個假朱麗春所賜。”朱麗春說。
被“偷”的三十年,誰來還
據“中間人”說,前不久,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長春綠園支行通過內部稽查發現,“朱麗春”身份造假,事情就此被掀開。“銀行責令她在三天內解決此事,否則將被開除,‘中間人’說,頂替我的人想拿自己的部分退休金作為賠償,我拒絕了。”朱麗春說,“我要求她親自來對峙,必須走法律途徑。”
協商未果,“朱麗春”及“中間人”不再和朱麗春對話。2020年12月10日,朱麗春到醫保和社保部門查詢發現,自己名下確實有醫保、社保等參保情況。

朱麗春查到的“自己”名下的參保情況(央廣網發 朱麗春供圖)
2021年3月12日,朱麗春來到農行長春分行問詢情況,并未得到明確答復,隨后,她來到長春市公安局綠園分局西新派出所報案。3月30日,派出所回復她:偽造身份證者已經找到,她承認了偽造朱麗春身份的行為,警方已立案。
2021年的7月,西新派出所告知朱麗春,偽造身份證的人叫解某某,因身體原因已經被取保候審。“這是我第一次知道偽造我身份的人叫什么名字。”朱麗春說,此后的一年多里,她反復向公安、金融監管局等職能部門反映情況。
2023年4月28日,朱麗春得知此案已被撤銷,在長春市公安局綠園分局給她的《撤銷案件決定書》中寫道:我局辦理的20210328長春市綠園區朱麗春身份被冒用案,因在偵查過程中,發現不應對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三條之規定,決定撤銷此案。

長春市公安局綠園分局向朱麗春出具的《撤銷案件決定書》(央廣網發 朱麗春供圖)
7月24日,朱麗春接到了中國農業銀行長春市綠園支行的《中國農業銀行來訪事項處理意見書》(以下簡稱《處理意見書》),上面寫道:原農行員工朱麗春,女,1993年6月被錄用為儲蓄代辦員,其招聘時符合當時招聘條件。原農行員工朱麗春無故曠工,2021年2月解除勞動合同。
從《處理意見書》上看,在2020年12月解某某主動聯系朱麗春后不久,就被銀行解聘。“冒用我的身份入職,銀行對此不該承擔責任嗎?開除解某某就了事?”對此答復,朱麗春不能接受,她向農行長春分行申請復查。8月11日,她收到了申請復查的《處理意見書》,同樣只寫明解某某被解聘的事實,并未對朱麗春反映的“身份被冒用”作出答復。朱麗春再次要求復核,但一直未收到復核結果。

朱麗春兩次收到的《處理意見書》,分別由中國農業銀行長春市綠園支行和長春分行出具(央廣網發 朱麗春供圖)
為何謝某某會被取保候審并撤案?記者從長春市公安局了解到,朱麗春所反映的問題確有其事,但警方在偵查時發現,冒名頂替者解某某正有孕在身,所以被取保候審,后撤案。
身份造假的員工為何會進入中國農業銀行工作?為何工作近三十年才被發現?發現員工身份造假后,銀行是否應該協助受害人及公安機關處理此事?發現員工身份造假,為何解聘理由是“連續曠工”?如果按照警方調查的“2021年4月解某某正懷有身孕”,那么在2021年2月解除勞動合同時,農業銀行是否存在開除懷孕員工的情況?9月13日,記者撥打《處理意見書》上中國農業銀行長春分行的聯系電話,工作人員無法就以上質疑作出明確答復,截至19日發稿時,記者未接到農行的回復電話。
對此,記者咨詢多位律師。律師表示,農行長春分行和綠園支行的《處理意見書》回避了其員工解某某冒名頂替一事,銀行在處理與解某某的解除勞動合同一事上應該實事求是,正確處理,而不是以“連續曠工”為由將其開除,借此答復朱麗春。同時,因為解某某冒名頂替朱麗春已經既成事實,農行有義務協助有關部門處理朱麗春的社保、醫保、住房公積金等問題,而不是僅僅出具《處理意見書》撇清關系。
下一步朱麗春該如何走?吉林達江律師事務所蘇杭律師表示,公民享有姓名權,有權決定、使用和按照規定改變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盜用、假冒。同時,公民的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受到侵害的,有權要求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并可以要求賠償損失。朱麗春的姓名權被人侵犯,可以提請民事賠償訴訟,主張精神損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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