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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綠發會國際交流與合作工作簡介(2023年8月)
【中國綠發會訊】
國際交流與合作
中國生物多樣性保護與綠色發展基金會(簡稱“中國綠發會”、“綠會”)是經國務院批準成立的全國性公益公募基金會,全國性一級學會,長期致力于生物多樣性保護與綠色發展事業。1985年,由時任全國政協副主席呂正操、錢昌照、包爾漢等同志創辦,第四屆理事長為中共中央統戰部原副部長、全國工商聯原黨組書記胡德平同志。現任理事長為謝伯陽同志。
綠會副理事長兼秘書長周晉峰同志指出,野生物種及環境保護已經成為中國政府“一帶一路”倡議及“人類命運共同體”理念的重要內容。綠會始終秉承“走出去”戰略,邁出國門,活躍于國際舞臺,積極參與全球環境治理,圍繞生態文明、氣候變化、可持續發展、人類健康等重大議題發出中國聲音,講好中國故事,以“地球生命共同體”理念指導推動生態保護領域國際合作,構建廣泛國際生態朋友圈。
積極參與全球環境治理
為深入貫徹中央關于“社會組織走出去”號召,中國綠發會積極開展國際交流與合作,深度參與全球環境治理,傳遞中國生態環境保護好故事、好聲音,現已成為世界自然保護聯盟(IUCN)、全球基因組生物多樣性聯盟(GGBN)、聯合國全球契約(UN Global Compact)成員;聯合國《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CITES)、聯合國糧食及農業組織(FAO)《糧食和農業植物遺傳資源國際條約》(ITPGRFA)、聯合國《生物性多樣公約》(CBD)、聯合國《保護野生動物遷徙物種公約》(CMS)、《聯合國防治荒漠化公約》(UNCCD)、國際濕地公約(Ramsar Convention)、以及生物多樣性和生態系統服務政府間科學政策平臺(IPBES) 、聯合國政府間氣候變化專門委員會(IPCC)、國際海底管理局(ISA)觀察員;國際化學品三公約(《巴塞爾公約》/《鹿特丹公約》/《斯德哥爾摩公約》)觀察員;全球生物多樣性信息網絡(GBIF)官方數據發布機構,并積極參加關于制定包括海洋環境在內的塑料污染問題的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國際文書的政府間談判委員會會議、關于養護和可持續利用國家管轄范圍以外區域海洋生物多樣性的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國際文書等相關國際談判議程。
綠會在公約締約方大會、世界自然保護大會、聯合國海洋大會等國際重大場合積極發聲,貢獻中國方案與智慧,例如連續三年參加聯合國全球生物多樣性框架的談判;在聯合國環境方面的最高決策機制——聯合國環境大會上參與大會宣言的起草,在初稿文本中成功地加入了“生態文明”,并獲得了一些國際機構和參會代表的支持;建議世界環境公約等正在雛形中的國際文書增加諸如生態文明、人類命運共同體的描述;向 IUCN、CBD、Ramsar 等國際機構提案、并參與制定了CMS 公約旗下的區域性文書“亞洲大鴇行動計劃”;積極參與 國際標準化組織(ISO )等國際標準化工作;推動聯合國召開首次以“生態文明”為主題的 CBD 締約方大會等。

推動國際生態保護行動與人才培養
迄今為止,綠會已加入約40個國際組織,有25名專家任職高級別職位。綠會副理事長兼秘書長周晉峰還擔任羅馬俱樂部執委、世界藝術與科學院院士、世界綠色設計組織副主席、世界自然保護聯盟世界環境法委員會委員,世界自然保護聯盟海洋連通性工作組執委,世界自然保護聯盟世界自然保護地委員會“其他有效的區域保護措施”特別工作組成員,世界自然保護聯盟綠色犯罪學專家組成員。作為“世界環境公約”專家組成員,周晉峰推動聯合國和世界各國走向一個環境國際公約的努力。如獲通過,這份全球性環境公約將成為繼 1966 年《經濟、社會和文化權利國際公約》與《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后,第三份綜合性的世界公約,為第三種基本權“環境權”奠定基礎。此外,綠會還向多家公約組織與國際機構成功推薦了青年人才,呼吁我國在早期派專家加入“遺傳資源數字序列”國際專家組,在這個未來極為重要的新興領域上,提前占據國際發言權、話語權,并爭取更多權益。
綠會目前已加入了16個國際大科學計劃,過去三年中組織了近百場國際科技會議,并且參加了超過500場國際科技會議與活動。綠會與聯合國環境規劃署、聯合國開發計劃署、聯合國糧食及農業組織、國際地球憲章(Earth Charter International)、國際暗夜協會(IDA)、非洲野生動物基金會(AWF)等聯合國機構、國際公約和國際組織建立廣泛聯系。
在廣泛建立國際合作網絡基礎上,綠會與國際環境保護組織、科研學術機構、各大洲原住民與青年組織通過簽署合作備忘錄等形式,積極推動當地生態保護行動,支持保育科學研究。如綠會與回歸原野(ReWild)合作,建立綠會-回歸原野保護基金(CBCGDF-Re:wild-Conservation Fund),通過獎勵對馬達加斯加當地環境保護和人文發展做出貢獻的非政府組織、當地社區及學府等,將資金提供給對于馬達加斯加狐猴保護做出優秀貢獻的保護區,緩解當地生態破壞趨勢;綠會還攜手馬拉野保基金會(肯尼亞)和守望自然野保發展研究中心(中國)共同成立首個海外保護地:奧肯耶獅子社區保護地,合理推動奧肯耶保護區生物多樣性保護工作;2022年,綠會應葡萄牙波爾圖大學地質研究所邀請,聯署并成為全球運動《恢復我們的共同家園:斯德哥爾摩+50宣言》的官方合作伙伴;2021年和2023年,綠會兩次對尼泊爾自然保護社會組織給予無償援助,獲得國際贊譽;2023年3月綠會發起肉錐清網行動,與南非國家生物多樣性研究所開展合作,協力打擊肉錐盜采與販賣網絡等。

國際項目與工作案例(部分)
積極探索國際前沿科學倫理議題。科技倫理是開展科學研究、技術開發等科技活動需要遵循的價值理念和行為規范,是促進科技事業健康發展的重要保障。科技創新,倫理先行。加強源頭治理,注重預防,將科技倫理要求貫穿科學研究、技術開發等科技活動全過程,促進科技活動與科技倫理協調發展、良性互動,實現負責任的創新。為有效應對全球科技創新對于生物多樣性帶來的沖擊,綠會成立了生物與科學倫理委員會,聯合綠會國際顧問、專家共同關注基因編輯事件以及人工智能、生物安全等科學領域的倫理問題,并開展相關工作研究,至今共推出62期《科技創新中倫理問題前瞻研究》,系列案例針對國際科技倫理重大議題、前沿問題、新興和典型議題的案例研究和前沿資訊,旨在助力中國科學界深度參與全球科技治理,建設世界一流學會,助力科技界有效防控科技倫理風險,不斷推動科技向善、造福人類,共建地球生命共同體。
聯合多家保護組織共同發起IUCN提案并獲得通過,成為全球決議。2020年-2021年,由綠會聯合北京市西城區常青藤可持續發展研究所、自然之友、珍·古道爾(北京)環境文化交流中心、荒野保護基金會共同發起《傳統醫藥應符合生態文明思想》的世界自然保護聯盟(IUCN)提案,并通過IUCN初審。《提案》旨在倡導加強對傳統醫藥可持續利用,呼吁促進制定傳統醫藥可持續標準,鼓勵各國停止珍稀物種入藥,推動傳統醫藥實現可持續發展,助力全球生態文明建設,實現各國可持續發展。經過線上討論后,在更名為《傳統醫藥需實現社會和環境可持續性》后,獲得IUCN一千五百余家會員多數票通過,成為廣泛影響國際生態保護進程的全球決議。

聯合國“構建黃渤海斑海豹海洋保護地網絡”項目。2019 年 10 月至 12 月,在聯合國開發計劃署、全球環境基金小額贈款計劃、聯合國項目事務署、黃海大海洋生態系二期項目辦等有關單位和機構的支持指導下,我會聯合近二十個保護地,在全國 6 個城市縣舉辦 15 場斑海豹宣傳科普教育活動,2900 余人參加培訓,其中幼兒 40 余人、中小學生 2600 余人、大學生及志愿者 260 余人,活動范圍擴展至全國,形成了網絡化的覆蓋效益。編撰科普書籍《碎冰上的斑海豹》,斑海豹公益短視頻剪輯、播放,斑海豹等海洋知識科普培訓,斑海豹宣傳物品制作、推廣,斑海豹新媒體運營矩陣等 5 項重點工作,引導公眾積極參與斑海豹保護,加強了學校的斑海豹科普教育,豐富了漁民、志愿者、學生等公眾的斑海豹常識知識,提升了公眾對野生海洋動物和海洋環境保護的認知水平。在全國受邀出席2019 年 11 月底于韓國濟州島舉行的聯合國開發計劃署/全球環境基金-黃海大海洋生態系-第二期項目最新跨界診斷分析報告磋商會及臨時委員會理事會第 4 次會議 (ICC-4),并在生物多樣性因果鏈分析部分提出應當加強黃海區域內包括斑海豹在內的遷徙野生物種的保護并鼓勵人民參與保護的建議。
全球狂犬病控制聯盟(GARC)合作項目。2020 年初,我會與全球狂犬病控制聯盟(GARC)簽署諒解備忘錄,負責 GARC 權威狂犬病防治教材、REC 線上狂犬病教育人員資格證書培訓課程資料本地化編譯校審工作,并陸續在國內外社交媒體進行宣傳,提升公眾狂犬病防護意識。項目成果:完成全球狂犬病控制聯盟中文線上培訓課程編譯和推廣工作。該課程也是國內首個面向廣大醫務工作者、獸醫、寵物醫院工作人員、動物救助站工作者、社區服務人員、普通民眾等的免費且權威的狂犬病救生知識培訓。
中國綠發會保護地體系獲國際認可。2018 年初,綠會位于中國西藏阿里、那曲的兩個暗夜保護地通過世界自然保護聯盟(IUCN)暗夜顧問委員會審核,被正式列入“世界暗夜保護地名錄”,成為我國首批得到國際組織認可的暗夜星空保護地。新華社、人民網、科技網等多家媒體公開報道。
美國環保協會(EDF)合作開展污染環境罪調研項目。2016年7月~10月,與美國環保協會聯合開展“運用司法手段遏制污染環境犯罪調研報告·2015”項目。調研組分別赴浙江、新疆、山東、福建、重慶、貴州等地進行調研,與公安、檢察、環保等部門了解各地環境污染犯罪打擊及預防開展情況,梳理分析全國環境污染刑事案件信息,調研結果形成《2015 年中國“污染環境罪”案件調研報告》,并征求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相關負責同志的意見和建議,《報告》的重點篇章“存在問題”和“政策建議”結合調研實踐提出了諸如完善立法和司法解釋、提升執法能力和加大執法力度、鼓勵社會組織根據已經判決的污染環境罪案件提起環境民事公益訴訟等立法司法執法層面七項建議。報告報送全國人大、全國政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環保部六部門。
自然資源保護協會(NRDC)環境公益訴訟培訓項目。2016 年 8 月,與國際公益環保組織自然資源保護協會聯合合作組織環境公益訴訟司法實務研修班,主要針對中國各層級環境法庭的法官、檢察官以及環境律師,邀請國內環境法、環境公益訴訟方面的權威專家、法官、檢察官以及實踐經驗豐富的環境律師等,進行有針對性的授課和案例研討,為其搭建交流學習的平臺,促進中國環境公益訴訟司法隊伍實務水平的提高。累計培訓學員七十余人,學員范圍涵蓋律師、檢查機關、志愿者、社會組織從業人員等。
與聯合國開發計劃署(UNDP)合作項目。2015年至2017年,與聯合國開發計劃署簽訂為期3年的關于“促進中國公眾環境權益”合作研究協議,合作推進中國環境保護,包括提升環保意識、探討設立生態環境修復基金等。
文/Richard 審/YJ 編/angel
本文來自“中國綠發會”微信公眾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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