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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生販賣淫穢物品獲利300多元獲刑8年,再審改判3年

2014年,在校大學生肖某因販賣淫穢物品獲利300元被判有期徒刑8年。今年,肖某向蘇州中院遞交了申訴狀,請求中院依法重新審理該起案件。2018年 8月31日上午,蘇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徐清宇擔任合議庭審判長,公開開庭審理肖某、馬某販賣淫穢物品牟利再審一案 , 并當庭作出改判判決。宣判后,肖某、馬某及旁聽的親屬難以抑制激動心情,均為得到蘇州中院依法公正判決而感謝。現代快報記者了解到,已經服刑期滿的肖某和同案的馬某被當即釋放。
據悉,該案案發于2014年年末,肖某當時還是在校大學生,以牟利為目的將從他人處購得的含淫穢物品的360網盤3個賣給了馬某,獲利300多元。后來,馬某又向另外二人販賣從肖某處購買的含淫穢物品的360網盤,獲利500多元。當時,一審法院經審理認定360網盤內4081部視頻為淫穢物品,遂采納了公訴機關的意見,以販賣淫穢物品牟利罪分別判處了肖某、馬某有期徒刑8年、10年。肖某、馬某當時服判,均未提起上訴,一審判決隨即發生法律效力,二被告人入獄服刑。
服刑數年后,肖某于今年向蘇州中院遞交了申訴狀,請求中院依法重新審理該起案件。收到肖某的申訴材料后,蘇州中院高度重視這一遲來的訴求,經過認真、全面地核查該案以后,中院決定根據肖某申訴啟動刑事再審程序,并對尚未提出申訴的同案犯馬某,也依職權一并再審。
中院庭審再次成為各方關注焦點,蘇州市檢察院檢察長閔正兵也到庭履行職務。庭審中,肖某、馬某以及辯護人均表示,對當時法院查明的犯罪事實沒有異議,于是,徐清宇引導當事人圍繞爭議焦點即該案量刑,進行了充分陳述與辯論。組織法庭調查與辯論后,合議庭休庭進行評議,一致認為肖某、馬某的行為確已構成販賣淫穢物品牟利罪,原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定罪準確,審判程序合法,但是原判對肖某、馬某的量刑過重,應予改判。
恢復庭審后,法庭當庭宣判:肖某由原審判決有期徒刑8年改為2年,馬某由原審判決有期徒刑10年改為3年,鑒于二人刑罰均已執行完畢,當即釋放。
面對蘇州中院公正、權威的再審判決結果,肖某表示,自己在校期間因不懂法律,一念之差就成了 " 階下囚 ",服刑以來一直懷有悔罪感,這次申訴是基于當時未提出上訴,希望法院還能夠給予機會保護自己。法院在8月31日新學年開學之際,改判讓自己重獲新生,自己一定會好好珍惜。同案犯馬某也表示,雖然自己未提起申訴,但法院仍然保護自己的權利,再審改判釋放自己,自己對過去的違法行為深刻反省,今后一定汲取教訓做一名守法公民,主動回報家庭和社會對自己的關愛。
" 司法既要懲治犯罪,也要保障人權。" 庭后,蘇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徐清宇如此說道。
(原標題《大學生販賣淫穢物品獲利300多元被判8年,再審改判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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