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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叫停短期健康險“魔方業務”,要求有關險企進一步自查整改、嚴肅內部問責
此前摸底健康險“魔方業務”后,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深圳監管局正式發文禁止開展此類業務。
7月31日,澎湃新聞從業內獲悉,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深圳監管局上周向轄內各財險公司發文,通報個別短期健康險業務中存在的問題及相關風險。
通報稱,近期,該局非現場監管發現,轄內個別財險公司為發展短期健康險業務,將低保費、低保額、高免賠的醫療險、重疾險或免費贈送的低保額、高免賠重疾險作為“引線”保險方案進行獲客,進而引導其“升級”投保常規醫療險或重疾險。該類業務主要與經紀公司及與其有關聯關系的技術服務公司開展合作,通過互聯網平臺以廣告推廣方式銷售。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深圳監管局要求,自本通報下發之日起,轄內財險公司不得開展任何上述或類似模式短期健康險業務。已開展的公司要進一步自查整改、嚴肅內部問責,自查整改不到位的我局將采取進一步監管措施,公司自查整改問責情況應于8月31日前以正式公文形式報送該局。
今年4月,據澎湃新聞獨家報道,原深圳銀保監局向轄內財險公司發文摸底健康險“魔方業務”,即部分機構開展健康險業務時通過免費贈險或以低保費、低保額、高免賠保險等方式吸引客源,進而引導客戶“升級”投保常規百萬醫療險(行業內通稱“魔方業務”等)。原深圳銀保監局要求開展類似業務的機構限時報送相關材料。
值得注意的是,相比之下,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深圳監管局在此次通報中,明確點出的是短期健康險業務,而非此前摸底時采用的廣泛的健康險表述。
此次通報指出,此類業務存在產品開發管理不合規、營銷宣傳不規范、業務經營管理粗放、費用問題極為突出等四大類問題和風險。
具體來看,在產品開發管理不合規方面,主要存在的問題和風險包括:一是產品設計不符合開發要求。上述業務中使用的保險產品在常規產品基礎上大幅擴大免賠額、賠付比例等費率調整系數的調整范圍,依據此制定的“引線”保險方案實際保障程度較低。二是費率厘定不精確。相關產品費率調整系數大部分設置為區間形式,或是未明確各個調整因素的具體劃分標準。三是開發人員履職不到位。部分業務涉及產品個人團體類別界定不清晰,條款約定與費率調整系數設置存在明顯沖突,產品管理部門未做好產品跟蹤評測、完善修訂。
在營銷宣傳不規范方面,存在的問題和風險包括:一是未充分告知重要投保信息。對低保費條件下的免賠額、賠付比例等信息僅以較小字體說明甚至完全未說明,未清楚告知投保人“升級”后保險責任自“升級”次月后生效。 二是高退保率存在涉眾風險。上述業務退保率相較其他普通短期健康險業務高出超三十個百分點,易引發大量投訴舉報甚至群體性涉穩事件。
在業務經營管理粗放方面,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深圳監管局通報的問題和風險主要包括:一是總公司未統一管理互聯網保險業務。業務使用的條款及費率、傭金等重要內容由分公司簽署協議約定,且未明確合作使用及銷售界面應展示產品的注冊號或備案號等重要信息。二是核保自主性喪失風控不到位。除投保人、被保險人基本信息外,公司對風控模型等客戶篩選標準并不掌握,未對合作機構篩選后推送的客戶做實質性獨立核保。三是引發經營數據非正常波動。此類業務簽單即確認全部保費收入,以互聯網方式展業保費規模短期迅速擴大,但受高退保率影響易出現持續負增長。
費用問題極為突出則具體表現為:一是變相支付手續費。部分公司除支付經紀費外,以向與經紀公司具有關聯關系的技術服務公司支付技術服務費、風控激勵費等形式,變相支付超額手續費。二是支付不合理保證金費用。部分公司向保險經紀公司承諾每月必須實現一 定金額區間的月簽單保費,并支付對應保證金,實際為在業務合作期內無償提供資金供保險經紀公司使用。
澎湃新聞此前了解到,市面上一些中小財險公司青睞此類業務,也有老牌財險公司將其作為探索公司持續發展轉型之路,實現個人業務開源的產品創新。在營銷上,主要采取平臺投放流量廣告、直播等形式吸引客源。這類產品往往設置了較高的免賠額,若免賠額為7萬元,也就意味著7萬元以下的醫療支出保險公司不予理賠。一旦“升級”投保,則可以享受常規業務的保險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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