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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售“貓傳腹”藥案一審宣判,藥品研發(fā)者獲刑15年,處罰金4000萬元
6月30日,上海鐵路運輸法院開庭審理女高材生制售救貓藥案。法院當庭宣判,被告人胡某艷被判有期徒刑15年,并處罰金4000萬元。
澎湃新聞編輯 馬瀟 素材來源 網(wǎng)絡綜合
責任編輯:張新燕
校對:張亮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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