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徹查市易務:一場上香引起的徹查案
熙寧五年十月,樞密使文彥博去相國寺行香,看見御街東邊堆積了很多果實,官差在旁邊監(jiān)督販賣。寺廟門口的街道上,到處可見官方經營的買賣,吆喝著招攬顧客。第二天,他向宋神宗上書,指責市易司派小商販在御街做買賣,“監(jiān)賣果實”,從而“有損國體”。他認為,堂堂大國,不能蠅營狗茍追求小利,何況壟斷買賣以求高額利潤呢?他氣憤地指出:“那些急于斂取賦稅,邀功晉升的官吏,魚肉百姓,玷污朝廷聲譽,讓人非常憤怒。”

文彥博
御街是東京的繁華之所,只有從市易務賒貸的果子行人才能在此營業(yè)。市易務每日“差官就彼監(jiān)賣”,充當客商與果子行人的中間人,“公取牙利”。市易務牙人是官牙,牙利一般為交易額的5%。同市例錢一樣,牙利作為市易務胥吏的俸祿支出,故王安石稱之為“合納官錢”。因為牙錢并未計入政府的財政收入,而由市易務支配,右司諫王覿說:“市易之患,被于天下,破民之產,而利皆歸于牙儈胥徒。”他認為市易法存在很大問題,利潤大都被官吏獲得,導致小商人破產。文彥博也因此攻擊市易法“官作賈區(qū)公取牙利”。一些保守派大臣,特別是家里生意被市易司搶走的人,添油加醋批評市易司的種種不是。
雖然市易司幫朝廷賺了很多錢,但眾怒難犯,宋神宗看了文彥博的奏章后,起了撤銷市易司“果子行法”的念頭。
他問王安石:“市易務賣果實,審有之,即太繁細,今罷之如何?”意思說,市易務賣果實,涉及這么煩瑣的細節(jié),把它停了怎么樣?
王安石回答說“初未嘗官賣果實也”,他解釋說市易務并沒有經營果子買賣,只是將本錢借給果子行人,由果子行人直接與客商交易。果子行戶有了從市易務賒貸的本錢,不再拖欠客商的貨款。市易務差人每天收取合納官錢,并不是自己在賣果實。
對于市易務過于煩瑣之事,王安石繼續(xù)說:“陛下說太煩瑣細致,有傷國體,我不這樣認為。我們設置官府監(jiān)管的酒肆,一升也賣;設置的商業(yè)稅,一分錢的稅也收取,不是很細小瑣碎嗎?人們已經習慣了,并不認為有什么不好……上古經典《周官》提出征收商業(yè)稅,但沒指出幾錢以上才征收;周朝管理錢幣貿易的泉府,規(guī)定官府購買滯銷商品待以后出賣,也沒有說明幾錢以上才買入。周公制訂法令讓官吏采買時要購買滯銷的商品,也不以瑣碎細小為恥。細小與宏大并舉,才是治理國家的根本。尊貴的人負責大事,地位卑下的人處理小事,是先王的做法,也是自然天地的道理。就好像一個人,身體部位有大有小,功能也不相同,但都不可少。治理國家應該討論立法是否對人、對事有利,而不是因為細小而停止。市易務勾當官是收取商人稅的,事情煩瑣,但也不能說他們不是為大局在做貢獻。所以,我認為大人物不應當陷于煩瑣細碎的事務,市易務這樣煩瑣的小事,就不應該由皇帝朝夕檢查。這也是《書》上所說的啊。”為進一步說服皇帝,王安石又解釋說:“如果皇上檢查太嚴,要求過于苛刻,會讓臣子畏畏縮縮,不敢創(chuàng)制。”“至于那些為國家發(fā)展打擊兼并,收取盈余,振興功業(yè),拯救時艱,是先前圣賢做的事情,總不能說他們也好利潤。”經過王安石的勸解,宋神宗認識到新法“誠比舊極佳,行人亦極便”,不再追究市易務監(jiān)賣果子事。
皇帝不想追究,文彥博沒有等來任何結果,又上書說,市易司官員派人監(jiān)督水果買賣,并不是小事,而是損害非常大,絕對不可。難道有堂堂大國公然求利而不被非議的嗎?王安石對皇帝辯解說:“皇上您給百姓貸糧二百萬石,給軍隊增加的糧食數(shù)十萬緡,還有增加選人俸祿、增加官吏俸祿、給押運貨物的人員費用也有百萬緡,天下的人,無論聰明還是愚蠢,都不會認為皇上貪圖利益。怎么會有花費巨大的事情不講,而專門說買賣水果收入幾千緡就成了牟利了呢?其實是因為老百姓苦于官員勒索,又被壟斷權貴商人排擠,所以才有了市易法的這些措施。”
批評市易法得不到反應,反對派又把矛頭指向了具體實施的人員——出主意在御街賣果實的呂嘉問。聽聞呂嘉問受到非議,王安石向宋神宗進言:“如果不是呂嘉問,誰還敢不避利害敢于碰觸上下左右形成的陋習?除了我,還有誰會為他辯護呢?”
宋神宗說:“既然這樣,為什么士大夫認為市易務不便利呢?”
王安石請皇上指出言者姓名,令呂嘉問分析說明。
宋神宗無言以對,呂嘉問暫時得以保全。
呂嘉問是誰?為什么成為這次斗爭的焦點?
呂嘉問,壽州人(今安徽鳳臺),出生于官宦世家,曾祖父呂夷簡是仁宗朝宰相,為昭勛閣二十四功臣之一。叔祖呂公弼、呂公著都做過宰執(zhí)。呂嘉問“以蔭入官”,一度被通過科舉考試當官的人看不起。熙寧初年,呂嘉問任戶部判官,主管諸司庫務。他曾在酒坊推行連灶法,每年節(jié)省薪錢16萬緡,初步表現(xiàn)出了經濟才干。變法初期,呂家在政治上是保守派的代表,呂公弼、呂公著都反對變法。不過,呂嘉問為了自己的政治發(fā)展,不屈從家庭壓力,支持新法。據(jù)史料記載,有一天,呂公著寫了奏本彈劾王安石,呂嘉問半夜摸進他的書房,盜走了奏折并交給了王安石。王安石得以知道彈劾內容,提前向宋神宗上奏,躲過一劫。事發(fā)后,呂家稱呂嘉問為“家賊”,與其劃清界限。為推行新法,王安石大膽提拔了一大批中下級官吏充任要職,呂嘉問是其中一個。
熙寧五年三月,王安石推舉戶部判官呂嘉問提舉在京市易務,負責城市市場交易管理。宋神宗拿出自己的私房錢500萬貫,交給呂嘉問做本錢。為了緩和京城物資供應緊缺,他先后派人“往湖南販茶、陜西販鹽、兩浙販紗”,打破大商人的壟斷,穩(wěn)定了物價。但是,呂嘉問的做法嚴重損害了壟斷商人和貴族的利益,遭到了多方反對,成為反對派攻擊的焦點。批判呂嘉問的聲音傳到皇宮,致使宋神宗產生了懷疑。而王安石在宋神宗面前據(jù)理力爭,駁斥了反對派的攻擊,保護了呂嘉問。王安石評價呂嘉問“守公奉法”,并表白式地說“我與呂嘉問非親非故,只是與他討論市易務”。有了王安石的支持和培養(yǎng),呂嘉問才在政治上有所作為,市易法也得以貫徹執(zhí)行。
雖然遭受了一些反對和攻擊,但市易務的推行沒有被阻止,杭州、成都、定州、密州、廣州等很多地方陸續(xù)設置了市易務。熙寧六年冬,京城的市易務改名為都提舉市易司,管轄全國各大城市的市易務。市易法的推行,極大限制了城市當中富豪商賈的壟斷居奇行為。對此,王安石總結說:“近京師大姓多止開質庫,市易摧兼并之效似可見。”這說明,京城的大戶人家被限制了商業(yè)活動,只好去開設質庫,在放高利貸方面尋找出路了。據(jù)此認為摧毀了兼并的現(xiàn)象,是不準確的,只是富商大戶轉變了剝削方式,尋到了另外的牟取暴利的門路。但王安石確實通過市易務加強了宋朝政府在商業(yè)方面的管控力度,把以前被富商壟斷的權力收歸政府。從為國理財?shù)慕嵌瓤矗幸追ǖ膶嵤┬Ч荒懿徽f卓有成效。

《清明上河圖》局部
市易法在推行過程中,的確出現(xiàn)了失誤和違法行為。如楚州市易務王景彰曾違反市易務法令,讓商人“自納息錢”,還強迫商人不得到其他地方買賣。最為嚴重的是,隨著變法的推進,市易務出現(xiàn)了“挾官府而為兼并”的不良趨勢。有人反映呂嘉問憑著王安石的勢力,“凡牙儈市井之人有敢與市易爭買賣者,一切循其意,小則笞責,大則編管”。
王安石深知變法必定要“言利”,他曾理直氣壯地宣稱:“市易務若不喻于利,如何勾當?”盡管呂嘉問搜刮市易息錢不擇手段,但客觀上也增加了國家財政收入,且在一定程度上達到了“抑兼并”的成效。因此,從于國有利的角度出發(fā),王安石很欣賞呂嘉問的行政能力。在他看來,即使呂嘉問有不當之處,那也是瑕不掩瑜,是可以原諒的。而呂嘉問受眾人攻擊的原因,他認為是:“緣盡力則犯眾怨,犯眾怨則中傷以法,而朝廷或不能察,不能察則反得罪。”
盡管王安石極力為呂嘉問辯護,但呂嘉問的個性與行為,使得圍繞市易法的斗爭變質,變成了變法派的“內斗”。呂嘉問比較強勢,沒有把三司使薛向放在眼里,誣告他阻礙市易法實施。宋神宗早就認為薛向不忠實,因此罷免了薛向,任命翰林學士曾布擔任三司使。曾布雖是變法派成員,但素知呂嘉問驕恣,不喜歡這樣不聽話的下屬。由于王安石維護市易務的工作,曾布就跳過王安石直接向宋神宗反映市易務作奸犯科、強買強賣、賬目混亂等問題。宋神宗不知道曾布揭露市易務內幕的目的是整垮呂嘉問,懷疑市易務真可能存在問題,疑惑更深。當初建議制定市易法的魏繼宗也開始對朝廷的做法不滿,認為市易務打著官府的旗號代行了豪門商賈的兼并之舉,并沒有考慮老百姓的利益,真是前門驅虎,后門迎狼。宋神宗多次責問,但不得要領。于是,熙寧七年三月二十日,宋神宗夜下手札,命曾布調查,然后詳情具奏,務將市易務不法之事查明。
曾布,字子宣,謚文肅,北宋建昌軍南豐(今江西南豐)人,生于宋仁宗景祐二年(1035),卒于宋徽宗大觀元年(1107),是唐宋八大家之一曾鞏之弟,也是王安石變法的忠實追隨者。王安石曾說:“自議新法,始終言可行者,曾布也;言不可行者,司馬光也;余皆前附后叛,或出或入。”即使在王安石隱退后,司馬光上臺要求曾布出面廢止新法,也遭到曾布的斷然拒絕。
皇帝讓變法派成員曾布調查新法,看似不可能調查出問題來,但就是這個看似不可能,成為可能。早在曾布察訪河北時,曾邀請魏繼宗一同監(jiān)察市易務。魏繼宗對市易務的成立及經營情況非常熟悉,他認為市易務已經不是當初設立的樣子了,負責人刻薄慳吝,城市居民大都不滿意。當皇帝親自下令調查,曾布為自身前途考慮,權衡利弊,決定追查市易務,這么做一是可以得君王之心,增加自己的政治籌碼,二是可以壓制驕縱的下屬呂嘉問。
但開展調查之后,曾布遇到了一個難以逾越的阻礙呂嘉問。史料記載,“中書(曾布)每以不便事詰嘉問,未嘗不巧為蔽欺,至于案牘往往藏匿改易”,由于呂嘉問刻意周旋,阻撓調查,進展不大。在這種情況下,經皇帝同意,曾布以三司名義出榜募人告發(fā)呂嘉問藏匿和涂改市易司案牘的不法行為。
獲知曾布出榜,呂惠卿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他派弟弟呂溫卿秘密拜訪王安石,告知張榜的事情,并說:“行人辭如一,不可不急治繼宗,若繼宗對語小差,則事必可變。”意思是說,魏繼宗是關鍵人物,如果他出面揭發(fā),一定不可收拾。
作為新法的倡導者,對新法實施中出現(xiàn)的問題,王安石不可能不知道,過程是經不起追查的。此時,他心情非常復雜,深知一旦問題被揭開,勢必遭到反對派更加猛烈的抨擊。他曾經一度想在改革中不斷完善制度,糾正失誤,但沒有人給他時間。
王安石一急,打算連夜收繳文榜。但左右人告訴他榜上蓋有皇帝御寶,只好罷手。
榜文貼出后,第一個向曾布檢舉的是魏繼宗。曾布帶魏繼宗見王安石,王安石問:“既然如此,為什么不早說?”
魏繼宗說:“呂嘉問天天在您身邊,我不敢說。”
王安石“默然”。從王安石的沉默可以看出,他對呂嘉問的行為或是不甚了解,或有難言之隱。
曾布將魏繼宗所述情況,向宋神宗回奏,呂嘉問多收利息以求賞賜,要求所有商旅所有的貨物必須由市易務買賣,而市易務賤買貴賣,重入輕出,廣收盈余。所以,曾布認為魏繼宗說的是實話,市易務確實是“挾官府而為兼并之事也”。
接到曾布的報告,宋神宗喜形于色。他問:“王安石知道嗎?”
曾布說:“我已經告訴他了。”
宋神宗當場勉勵曾布說:“看來要了解實情,非你不可。”史料記載,宋神宗先是瞞著王安石令曾布徹底追查市易務,看到曾布匯報“覽之矍然,喜見于色”。皇帝甚至說:“朕久已聞之,雖未經覆案,思過半矣。”也就是說,宋神宗早就聽聞市易務有問題,即使不查究,也已經領悟大半。可見,皇帝早就懷疑市易務存在違法經營,并已經有了自己初步的看法。

宋神宗
曾布徹查市易務,使新法陷入艱難的境地。王安石護法心切,堅決否認曾布揭發(fā)的市易務違法情況,認定曾布彈劾呂嘉問是為了泄私憤,對曾布由信任轉向痛恨,視之為“沮害”新法的“小人”。他以辭相要挾,迫使宋神宗派呂惠卿與曾布共同徹查市易法。
作為變法元老,呂惠卿一開始就參與了青苗諸法的措置推行,頗受宋神宗與王安石的器重,不幸熙寧三年父親去世,他回鄉(xiāng)守喪,王安石任命曾布接替其位。熙寧五年(1072)呂惠卿復職,地位反在曾布之下。呂惠卿的資歷在曾布之上,他的復職動搖了曾布的地位。職位的變化,使兩人產生了一些矛盾。呂惠卿本來就是一個嫉妒心強的人,他在復職后經常對曾布進行攻擊、譏諷。熙寧五年十二月,曾布以知制誥罷為翰林學士,王安石請留修中書條例,皇帝說:“呂惠卿政務文稿尤其得力,不需再留曾布了。”宋神宗還有“惠卿最先宣力”“惠卿勝曾布”之語。
在調查市易務違法案中,曾布與呂惠卿二人意見相左。呂惠卿庇護呂嘉問,兩人各持己見,沖突日趨激烈。熙寧七年三月十三日,宋神宗又降手札令曾布奏對,曾布即向神宗詳細陳述調查了解到的情況。起初,神宗很相信曾布的話,但不久改變了態(tài)度,逐漸傾向接受呂惠卿的說法。呂惠卿批評曾布,甚至提出要將魏繼宗送開封府拘禁起來。為了保住自己,曾布再次揭發(fā)呂嘉問違反市易法,揭露呂惠卿在追查市易務的行動中搞陰謀活動。宋神宗態(tài)度曖昧,仍要繼續(xù)調查。
在此案中,變法派內部的矛盾固然暴露無遺,但宋神宗與王安石在市易法上的分歧也客觀存在。曾布追查市易務,很大程度上是遵從了宋神宗的意志,因此王安石對宋神宗說:“追查市易法,皇上您怎能不知道原因呢?如果皇上您不懷疑,曾布知道利害所在,一定不會找市易務的麻煩,請皇上您三思。”“皇權高高在上,王安石等人不可能去指責皇帝,于是曾布就成了他們攻擊的焦點,由此導致了變法派內部公開分裂。
皇帝動搖不定的態(tài)度、變法派內部分裂和眾人對市易務的指責,令王安石心中十分憤懣,感到新法難以繼續(xù)推行,于是向神宗懇辭相位,并推薦呂惠卿為執(zhí)政官。加上連年旱災,批評王安石“惹怒上天”的人很多,宋神宗接受了王安石的請求。但徹查市易務案并沒有結束,熙寧七年四月十九日,韓絳接替王安石的職位,呂惠卿則由翰林學士提升為參知政事,接力王安石主持變法。這種變化,對曾布極其不利。同年,宋神宗應呂惠卿之請,令章惇、曾孝寬就軍器監(jiān)立專案審查曾布所究市易事,曾布一向與章惇不和,結果可想而知。八月十七日,軍器監(jiān)審查市易事終于結案,宣布曾布兩項罪過:一是沒有覺察官吏教唆行戶添飾詞理誹謗市易務,以至于“不當奏而奏”;二是調查匯報內藏庫錢不準,被判為“當奏事詐不實”。最后,曾布被貶職到饒州(今江西上饒)。而提舉市易務的呂嘉問也沒能幸免,以“不覺察雜買多納月息錢”之罪,貶到常州任知府。
在斗爭中,兩位變法派遭受處分,但后續(xù)他們二人的經歷卻截然不同。熙寧八年,王安石重登相位,他對皇帝說:“陛下必欲修市易法,則須卻令嘉問領市易。”呂嘉問即調回京師,依舊控制市易諸務。但是王安石卻不肯再用曾布。曾紆為其父作《釋誣》寫道:“熙寧末,宋神宗復用先公為北門學士,王荊公奏云:‘陛下無以其刀筆小才,而忘其滔天大惡。’蓋以論市易事不同而去,其惡之深如此也。”
紹圣初,新黨再次當政,但新黨內部矛盾再次爆發(fā),曾布被起用,不僅千方百計壓制呂惠卿復職,且與章惇之間也發(fā)生了激烈的斗爭。至宋徽宗繼位,曾布又利用章惇反對立宋徽宗即位這一事實,將其排擠出朝。結果,鷸蚌相爭,蔡京借機掌握大權。新黨內部的紛爭構成北宋后期政治的一個重要特點,追根溯源,這一矛盾在徹查市易務案中已經顯現(xiàn)了。
徹查市易務案過程中,有一個非常有意思的細節(jié),曾布被貶落職,罪名之一是“坐不覺”,即調查情況不實。可見,在宋朝,案件處理非常重視調查情況的真實性。該案涉案人員,爭論的一個焦點也是圍繞“事實”進行的。但調查的“事實”并不是一個客觀的問題,而存在一個主觀認定的過程,這個“認定過程”中摻雜了很多利害和斗爭,受到當時朝中“大局”和各種勢力等多種因素的影響。因此,與韓琦上書青苗法一樣,即使調查清楚了“事實”,“事實”能不能被認為是“事實”,也是一個關鍵的所在。

(本文摘自徐富海著《變宋:王安石改革的邏輯與陷阱》,北京大學出版社,2023年5月。澎湃新聞經授權發(fā)布,原文注釋從略,現(xiàn)標題為編者所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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