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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一男子因對妻子手機丟失警情處理不滿毆打警察,獲刑一年
法制晚報·看法新聞7月25日消息,因對民警處理警情的行為不滿,26歲的安某毆打民警致其輕微傷。今天上午,此案在門頭溝法院開庭審理,法院以妨害公務罪判處安某有期徒刑一年。

上午9點40分,安某被帶進法庭。1992年出生的安某是北京人,身高一米八以上,身形壯碩,被捕時無業。據了解,安某此前就有前科,2015年,他酒后和人發生爭執,在民警出警處理警情時,其對民警進行毆打,之后安某因犯妨礙公務罪被判處拘役四個月。
檢方指控,2017年7月23日13時許,安某在本市門頭溝區婦幼保健院一層監控室外走廊內,因對民警王某、黃某出警處理警情時產生不滿開始辱罵,又以扇耳光、指脖子的方式對民警黃某進行毆打,致其頸部、肘部多處皮膚擦挫傷。經鑒定,黃某身體所受損傷程度符合輕微傷。
檢方認為,安某以暴力方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侵犯了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執法公務權,應當以妨害公務罪追究其刑事責任。且安某暴力襲擊的是正在依法執行職務的人民警察,應當從重處罰。
安某對檢方指控的事實和罪名沒有異議,當庭表示認罪悔罪。庭上,安某講述了案發經過。
安某的妻子關某在門頭溝區婦幼保健院上班,2017年7月23日,關某將手機放在護士站后找不到了。隨后,她報警并把丟手機的事告訴了丈夫安某,安某趕往婦幼保健院時,民警王某、黃某正在詢問情況。
安某說,他隨民警查看醫院監控,發現手機被陌生人拿走了。安某提出是否可以定位,民警回應沒有這種技術,并稱丟手機是很正常的事。
因丟手機而心情煩躁的安某就辱罵了兩位民警,并上前了打黃某一個耳光,掐住黃某的脖子進行毆打,之后離開。2018年4月28日,民警在蘋果園地鐵站將安某抓獲。
“當時一時沖動釀成現在的后果,請法官再給我一次機會,對我從輕處罰。”最后陳述階段,安某對自己的行為表示后悔。
法院經審理認為,安某暴力襲擊正在依法執行職務的人民警察,應依法從重處罰。最終,安某因犯妨害公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宣判后,安某沒有表示是否上訴。(本文原題為《妻子手機丟失男子對警情處理結果不滿 毆打警察獲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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