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鄭州中原區法院通報“法官違紀后仍審案”:其不宜再擔任法官
澎湃新聞記者 王選輝
字號
4月7日,澎湃新聞刊發《鄭州中原區一法官被質疑違紀后仍審案,法院:其仍是員額法官》報道,引發社會關注。
8日,鄭州市中原區法院在其官方網站發布通報稱,針對網上反映的“中原區一法官被質疑違紀后仍審案”的情況,該院高度重視。經研究決定,原案件承辦人張宏宇不再參與該案審理,另行組成合議庭審理該案。鑒于張宏宇同志因違紀受到黨紀處分,不宜再擔任法官職務,有關程序正在進行中。感謝并歡迎社會各界對該院工作繼續進行監督。

澎湃新聞此前報道,鄭州市中原區法院法官張宏宇因違紀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后仍審案,被案件當事人申請回避。之后,中原區法院駁回了案件當事人回避的申請。
澎湃新聞查詢發現,2022年9月16日鄭州市紀委監委曾在其官方網站通報4例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案例,其中就涉及到中原區法院法官張宏宇。相關通報稱:“中原區人民法院須水法庭庭長張宏宇違規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等活動問題。2018年10月,時任區法院原執行局局長張宏宇及其朋友一行三人在鄢陵縣某溫泉酒店接受管理服務對象安排的宴請、溫泉洗浴及住宿。張宏宇還存在其他違紀問題。2021年6月,張宏宇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鄭州市中原區法院相關負責人此前回應澎湃新聞稱,該法官仍是員額法官,還具備審案資格。
責任編輯:湯宇兵
圖片編輯:陳飛燕
校對:施鋆
澎湃新聞報料:021-962866
澎湃新聞,未經授權不得轉載
+1
收藏
我要舉報





查看更多
澎湃矩陣
新聞報料
- 報料熱線: 021-962866
- 報料郵箱: news@thepaper.cn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31120170006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滬B2-2017116
? 2014-2025 上海東方報業有限公司
反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