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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底拖網的新規則足以保護南太平洋的海山嗎?
【中國綠發會訊】
編者按
拖網(trawling,又稱“拖斗”)漁業是利用拖網捕撈法撈取漁獲物的一種產業。拖網作業是依靠漁船在拖曳過程中迫使漁具經過水域中的魚、蝦、蟹等捕撈對象進入網內又不刺纏于網目,達到捕撈的目的。
環保倡導者長久以來一直在呼吁禁止在南太平洋國際海域的海山進行海底拖網作業,并且希望在今年2月厄瓜多爾曼塔舉行的區域會議上對這一點做出規定?,F實情況卻是,盡管底拖的規模在過去十年間有所下降,但依然得到允許。

圖片來源:NOAA
負責監管當地漁業的政府間機構南太平洋區域漁業管理組織(SPRFMO)沒有頒布禁令,而是更改了海底拖網的相關規則。這讓觀察員們陷入激烈的爭論:與現行政策相比,這種更改所提供的保護究竟是增加了,還是減少了?
新規則側重于脆弱的海洋生態系統(VMEs),比如海綿生長的地方和冷水珊瑚群落,這些地方通常都位于海山附近。新規則首次要求保護至少70%的VME指示物種或種群。需要依靠生境模型來判斷VME可能出現的位置,然后禁止在這些地方限制拖網作業。這種模型在很大程度上基于拖網在過去捕獲的副漁獲物的數據,以及由研究船直接開展的調查。
由新西蘭和澳大利亞提出的這些新規則預計將于明年生效。前者目前是唯一一個在SPRFMO管轄水域進行海底拖網作業的國家,而后者僅在特定年份向公海派出一艘拖網漁船。
環境活動家對這種新的體系提出批評,稱其保護力度還不及現行政策,更比不上他們要求的禁止在海山拖網捕撈了。他們表示,70%這個數字過于武斷,沒有任何法律或科學依據,還將導致剩余30%的 VME遭到破壞。
深海保護聯盟的法律顧問鄧肯·庫里表示,“沒有任何國際法或政策允許你只保護70%的脆弱海洋生態系統?!?/p>
活動家們表示,規則變革源自于商業利益。他們強調,新西蘭和澳大利亞向SPRFMO提交的文件為經濟和環境之間的“權衡”提供了奠定了基礎。他們認為這違反了國際海洋環境法,但相關白皮書指出,“不能為經濟利益破例”。
【知識補充】
海山通常指海洋中位于海表面以下,突出于海底1000m以上的隆起,是地球上最普遍的地貌之一,在海底以不均勻的密度分布,因其獨特的分布、地形和環境等特征,對生物分布、海水流動、海洋漁業、礦產資源和氣候變化等有著重要的影響。
海山是“地球上人類最不了解的生物棲息地”,往往具有較高的生物量、生物多樣性和生物獨有性,附近棲息著大量的生物群落和獨有物種,不僅是世界海洋漁業的重點海域,也是生態環境研究的熱點區域之一。
文:Victoria
審:Eva
編:Victoria
此文來源于“海洋與濕地”(OceanWetlands)微信公眾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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