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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一小區車位只能長租且一次性付清25萬,多部門協調無果

“小區物業貼出通知稱,7月份以后不按照新的要求交錢的業主,不讓開車進入小區,要想開車進入小區只能花25萬元買20年的車位使用權。”13日,海口國瑞城小區部分業主向海南特區報反映,6月7日,國瑞城小區物業發出《關于國瑞城住宅地下停車場車位轉讓的通知》,并告知業主,自通知公布之日起,租賃協議到期的業主,車位不再進行續租,業主需要花費25萬元長期租停車位,這25萬元得一次性付清。
物業張貼通知,要求業主長租停車位
國瑞城四期業主陳女士告訴記者,此前她一直以每月270元的租金使用小區的停車位,6月7日,物業張貼了一份《關于國瑞城住宅地下停車場車位轉讓的通知》,落款為小區開發商——海南國瑞投資有限公司以及小區物業——北京國瑞物業服務有限公司海口分公司。通知的第一條稱:自本通知發布之日起,物業公司停止地下停車位租賃工作。第二條稱:在本通知發布之前,已與物業公司簽署車位租賃協議的業主,可繼續履約至協議有效期止,到期后車位不再續租。
“物業現在讓我們簽一份車位協議,協議規定,業主要一次性付清車位總租金,每個車位25萬元,自繳費之日起,可以使用20年,這不是變相的強賣嗎?”業主陳女士說。
“你賣可以,但至少要首先滿足業主的使用配比,小區的車位都不夠業主使用,還賣什么賣?”說起小區的停車位問題,業主王先生生氣地說,買房時說好的車位與小區戶數配比達到規劃要求,但目前小區里的車位根本無法達到至少1∶1的配比,如今物業要求業主花25萬元長期租用車位,并且要一次性付清。“即便我們想長租,但沒有產權我們也不放心,萬一交錢后開發商跑路了怎么辦?”王先生說。
多部門介入開會協調,問題仍未解決
13日,海口市住建局物業管理處、海口市住房保障中心、美蘭區政法委、海口市規劃局等多個部門的工作人員,會同開發商代表、業主代表,就小區停車位問題召開協調大會。會議從上午10時許開到了下午2時30分許,卻未等到可以解決業主問題的開發商相關負責人。其間,開發商兩次派出了公司工作人員到現場,但對于業主反映的問題,相關工作人員并不能給出明確答復。昨日下午2時30分,開發商負責人仍未現身,參加會議的人員最終不歡而散,問題仍未解決。
海口市住建局物業管理處相關負責人說,6月12日已經就業主反映的問題約談了開發商,并要求開發商盡快解決問題。“賣停車位至少要先滿足一戶一位的配比,此外,是否買賣要征求業主的同意,不能強迫交易,這個問題我們也會跟進。”該負責人說。(原標題:《車位只能長租不能短租,且長租需一次性付清2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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