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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實再現岳飛39歲那年的冤獄碧血
“三十功名塵與土,八千里路云和月。”春節期間,熱鬧時可以看看電影《滿江紅》,寧靜時可以看看歷史作品《盡忠報國:岳飛新傳》。電影之外,重溫岳飛臨死前的如鐵史筆——

影視劇里的岳飛形象
岳飛到達臨安府后,鄂州大軍的進奏官王處仁又冒著風險,再次向他報告了王俊誣告的事。他還懇切地勸岳飛上奏“自辯”,岳飛感慨地說:“使天有目,必不使忠臣陷不義;萬一不幸,亦何所逃!”倔強耿直的岳飛不愿效法韓世忠,去求見宋高宗,因為宋高宗并不缺乏辨別真偽的能力,沒有辯白的必要。
秦檜和張俊選中了心腹楊沂中,命令他去拘捕岳飛。楊沂中應召來見秦檜,秦檜并未接見,只是派三省的值班官轉交一份“堂牒”,并且轉達了秦檜一句話:“要活底岳飛來。”
楊沂中當即來到岳飛府邸,岳飛出來迎接他,笑呵呵地說:“十哥,汝來何為?”當時諸將結為兄弟,楊沂中排行第十,但仍比岳飛大一歲。楊沂中相當尷尬,忙說:“無事,叫哥哥。”
岳飛說:“我看汝今日來,意思不好。”說完,就抽身回里屋去了。楊沂中將堂牒傳送進去后,只見一個小侍婢捧出一杯酒來。楊沂中覺得有點蹊蹺,岳飛是否會在里屋自殺,并使自己同歸于盡呢?他躊躇片刻,觀察動靜,最后明白自己不過是胡亂猜測,于是把酒一飲而盡。岳飛隨后出來,說:“此酒無藥,我今日方見汝是真兄弟,我為汝往。”岳飛稍加思索,又語重心長地對楊沂中說:“皇天后土,可表飛心耳!”

岳飛乘轎前往大理寺。他下轎后,不見一人,只見四面垂簾。岳飛稍坐片刻,便有幾名獄吏出來,說:“這里不是相公坐處,后面有中丞,請相公略來照對數事。”岳飛感慨地說:“吾與國家宣力,今日到此,何也!”
獄吏們帶岳飛拐到另一處,只見張憲,還有岳雲,都已卸脫衣冠,披戴枷鎖,露體赤腳,渾身血染,痛苦呻吟,慘不忍睹。岳飛滿腔的悲憤,簡直要迸裂五臟六腑,他全身的鮮血,似乎都已被怒火所燃燒。
接著,又有一名胥吏帶紙墨筆硯前來,用一種威脅的口吻說:“汝觀今世烏有大臣系獄而生者?趣具成案,吾為汝書!”原來迫使岳飛自誣的口供已早有準備,岳飛對他怒目而視,不答一語。
按宋高宗的詔旨,特設詔獄審訊岳飛。宋朝詔獄,是“承詔置推”的罕見的大獄,專設制勘院。宋廷還特別將岳飛“逮系詔獄”的事,公開“榜示”朝野。御史中丞何鑄和大理卿周三畏被特命為正、副主審官,“奉圣旨,就大理寺置司根勘”。當岳飛被帶到兩名主審官面前時,他再也不能克制自己,指天畫地,情緒激動異常,身體也站立不穩。突然,獄卒們厲聲呼喝道:“叉手正立!”
岳飛才恍然大悟,自己已不再是十萬雄師的統帥,而是階下的囚犯。他只能以最大的努力,壓抑激憤的感情,叉手站立,轉而沉靜地辯白自己的冤屈,既言之有理,又持之有故。最后,岳飛解開衣服,袒露背部。何鑄看到“盡忠報國”四個大字,深嵌于岳飛后背的肌膚,不由不收斂起嚴酷的面孔。
何鑄在兩三個月前曾參與彈劾岳飛,現在終于悔悟了。他不忍心再為此喪天害理的勾當,便去見秦檜,力辯岳飛的無辜。秦檜張口結舌,難以對答,就向何鑄透露底蘊說:“此上意也!”何鑄仍不退讓,說:“鑄豈區區為一岳飛者,強敵未滅,無故戮一大將,失士卒心,非社稷之長計。”秦檜理屈詞窮,遂上奏宋高宗,改命萬俟卨(xiè)為御史中丞,任制勘院的主審官。
萬俟卨是個十分狠毒的小人。他過去擔任荊湖北路轉運判官和提點刑獄時,岳飛雖向來尊敬文人,但知道他人品很壞,予以鄙視,萬俟卨一直懷恨在心。他趁入覲的機會,投靠秦檜,在宋高宗面前對岳飛大肆譖毀,從此就留在朝廷,宦運亨通。他接辦岳飛獄案,正好乘機挾私報仇。
萬俟卨上任伊始,便會同周三畏審訊,他將王俊的誣告狀等擺在岳飛面前,喝問道:“國家有何虧負,汝三人卻要反背?”岳飛回答:“對天盟誓,吾無負于國家。汝等既掌正法,且不可損陷忠臣。吾到冥府,與汝等面對不休。”萬俟卨冷笑說:“相公既不反,記得游天竺日,壁上留題曰,‘寒門何日得載富貴’乎?”眾人隨聲附和說:“既書此題,豈不是要反也!”

岳飛見他們恣意誣陷,無可理訴,不由長嘆一聲,悲憤地說:“吾方知既落秦檜國賊之手,使吾為國忠心,一旦都休!”他合上雙眼,任憑獄卒百般拷打,始終沉默不語,也決不呻吟呼喊。
岳飛雖然自幼受盡貧困生活的煎熬,卻從未品嘗過囹圄的苦痛。在他生命垂盡的兩個半月中,各種各色的殘酷刑罰,實際上是給岳飛上人生的最后一課。萬俟卨的唯一目標,就是強迫岳飛自誣;岳飛也以倔強的性格,頑韌的意志,進行不屈不撓的抗爭,而決不自誣。
最后,岳飛拒進飲食,唯求速死,這也是他僅剩的反抗手段。于是秦檜和萬俟卨便將與案情毫無牽連的岳雷,也以“入侍看覷”為名,而投入囹圄。這個其實是尚未成人的青年,在獄中陪伴父親,度過了人生最悲慘的時日。
有個名叫隗順的獄卒,非常同情岳飛,盡心竭力地給予他可能的關照和護理。還有一個獄子,頗通君主專制的哲理。有一天,他忽然說:“我平生以岳飛為忠臣,故伏侍甚謹,不敢少慢,今乃逆臣耳!”
岳飛請問其故,獄子說:“君臣不可疑,疑則為亂,故君疑臣則誅,臣疑君則反。若臣疑于君而不反,復為君疑而誅之;若君疑于臣而不誅,則復疑于君而必反。君今疑臣矣,故送下棘寺,豈有復出之理!死固無疑矣。少保若不死,出獄,則復疑于君,安得不反!反既明甚,此所以為逆臣也。”
岳飛入獄后,當然不可能再對宋高宗有何幻想,但獄子的高論說得如此透徹,也使他悲慨萬端。岳飛仰望蒼天,長久不發一言。最后,他提筆在獄案上寫了八個大字:
天日昭昭!天日昭昭!
岳飛入獄的消息傳開后,朝野震驚。一些端人正士不顧宋高宗和秦檜的專制淫威,紛紛設法營救岳飛。
齊安郡王趙士曾因朝拜八陵,對岳飛盡忠國事,印象極深。他身為宋高宗的皇叔,是宋朝宗室中德高望重的一位。趙士對宋高宗說:“中原未靖,禍及忠義,是忘二圣,不欲復中原也。臣以百口保飛無他。”
文士智浹、布衣劉允升、南劍州(治劍浦,今福建南平市)布衣范澄之等,也分別上書言事。參加審訊或詔獄結案的大理寺左斷刑少卿薛仁輔,與大理寺丞何彥猷、李若樸(李若虛弟)等人,也力排眾議,企圖保全岳飛的性命。
韓世忠也已罷免樞密使,任醴泉觀使的閑職。他“杜門謝客,絕口不言兵”,以躲避秦檜的迫害。但是,為了岳飛的深冤,他仍鼓起勇氣,前去質問秦檜。秦檜冷冰冰地回答:“飛子雲與張憲書雖不明,其事體莫須有。”
“莫須有”意即“豈不須有”,韓世忠“艴然變色”,憤憤不平地說:“相公!‘莫須有’三字,何以服天下!”
萬俟卨竭盡全力,對岳飛深文周納;周三畏則畏首畏尾,對萬俟卨唯唯諾諾。最后,萬俟卨命大理評事元龜年所定的岳飛罪名,主要有三條。第一,岳飛和岳雲分別寫“諮目”給王貴和張憲,策動他們謀反,其中岳飛的“諮目”由幕僚于鵬和孫革執筆。第二,淮西之役,“擁重兵”而“逗遛不進”,“坐觀勝負”。第三,岳飛得知張俊和韓世忠等軍戰敗后,曾說“官家又不修德”。又岳飛曾說:“我三十二歲上建節,自古少有。”此語被引申和篡改為“自言與太祖俱以三十歲為節度使”。這兩句話被定為“指斥乘輿”的彌天大罪。
第一條罪狀的物證全屬子虛烏有,被說成是王貴和張憲“當時焚燒了當”。第二條罪狀是在岳飛辯駁“甚明”,行師“往來月日”可考,“竟不能紊”的情況下,強行誣陷定案。第三條本是口說無憑,而董先被追赴大理寺作旁證,又說岳飛無“比并”太祖的“語言”。
萬俟卨等人千方百計搜剔而得的岳飛罪名,竟如此可憐,毫無說服力,這在宋高宗和秦檜的內心是十分清楚的。按宋之“國朝著令,劾輕罪,因得重罪,原之,蓋不欲求情于事外也”。萬俟卨等卻是在罪名“無驗”的情況下,不斷橫生枝節,輾轉推求,羅織新的罪名。由于岳飛非殺不可,什么太祖誓約,什么“國朝著令”,什么罪狀“無驗”,全可棄之不顧。秦檜“于東廂窗下,畫灰密謀”,其妻王氏“贊成之”,說:“擒虎易,放虎難!”
自張憲被捕之日始,岳飛的冤獄拖延了三個多月,萬俟卨最后也憂心忡忡,“懼無辭以竟其獄”。眼看已到歲末,宋高宗和秦檜為歡度新春,向金朝獻媚,再也等待不及了。公元1142年1月27日,萬俟卨等通過秦檜,匆匆上報一個奏狀,提出將岳飛處斬刑,張憲處絞刑,岳雲處徒刑,說“今奉圣旨根勘,合取旨裁斷”。他們所擬的刑名,無疑已是最大限度地施加重刑。但宋高宗當即下旨:
岳飛特賜死。張憲、岳雲并依軍法施行,令楊沂中監斬,仍多差兵將防護。
按宋朝刑法,岳雲本擬“以官當徒”,只是“追一官”,即將其左武大夫、忠州防御使降一官,“罰銅二十斤入官,勒停”,即革職,罰銅二十斤折合銅錢二貫四百文,卻根本不能滿這個獨夫民賊之意。宋高宗不僅將岳雲超越流刑,改判死刑,還將其他卷入冤獄者逐一法外加刑。
當日,獄官令岳飛沐浴,將他“拉脅”,即猛擊胸脅而死。按照規定,岳飛的尸體應當草草地埋葬在大理寺的墻角下。好心的獄卒隗順含悲忍痛,冒險背負岳飛的尸身,就近走出臨安城西北的錢塘門,偷偷埋葬于九曲叢祠附近北山山麓的平地上,墳前種兩棵橘樹,以作標記,詭稱“賈宜人墳”。宜人是宋時官員“外命婦”的一種名號。
岳飛隨身尚有一個玉環,也許是李娃的紀念品吧!妻子至死不渝的深情,陪伴岳飛長眠地下。岳飛死年三十九歲。
張憲和岳雲被綁赴臨安城的鬧市,不僅楊沂中當場監斬,連張俊也按捺不住狂喜,親臨刑場。臨安各城門都以重兵把守,禁衛森嚴,以防民眾鬧事。岳雲死年二十三歲。兩個獻身抗金戰場、出入槍林箭雨的猛士,終于犧牲在宋朝投降派的屠刀之下。
岳飛和張憲的家屬被流放到嶺南和福建,宋高宗親自下旨規定,“多差得力人兵,防送前去,不得一并上路”,他們的“家業籍沒入官”。然而在漫長的流放途中,卻不斷有素不相識的人,含淚向岳飛和張憲的家屬慰問致哀。
注:本文轉載自 東風新聞 公眾號(編輯 楊陽),摘自《盡忠報國:岳飛新傳》,王曾瑜 著,河南文藝出版社2022年6月出版。
原標題:《真實再現岳飛39歲那年的冤獄碧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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