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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月談:價格戰傷不起,經濟回暖需價格穩字當頭

隨著各地疫情逐漸過峰,消費市場也隨之回暖。然而,近期市場上價格波動加劇,暴漲暴降現象時有發生,部分地區還出現惡意殺價、抬價、競價等亂象:新能源汽車行業巨頭紛紛降價保市,部分地區農產品銷售遭遇“寒冬”,西雙版納、三亞等春節熱門旅游地酒店住宿價格暴漲三四倍甚至七八倍,一些大車司機遭遇運價暴跌仍不惜空車上路……
價格波動是市場前期壓抑的負面效應急劇釋放的結果,經濟完全“回暖”并恢復暢通仍面臨諸多“堵點”。基于理性經濟人假設,市場中的企業為實現自身利益最大化,開展價格競爭是其主要的經營策略之一。但企業改善經營狀況絕不能“殺雞取卵”,長期損失不能奢求在朝夕間得到補償。目前,上游原材料價格居高不下,居民收入減少,生產者和消費者均缺乏足夠的市場信心,此時開打價格戰,只會給經濟復蘇拖后腿,極大地挫傷生產積極性和消費主動性,阻礙中國經濟短期內恢復向好。
穩定價格就是穩定預期。盡快恢復市場秩序與正常價格波動,是暢通內循環,盡早走出疫情影響的題中之義。因此,不僅要穩定農產品等基本消費品的價格,讓普通消費者能安心過好年;也要杜絕供應鏈上的各種殺價,保證各環節能實現基本盈利;此外,還要加強監管,打擊坐地起價、惡意競價等行為,杜絕市場活動中的非理性行為影響經濟大盤穩定。
保持價格穩定,首先應繼續引導各類企業正常有序恢復生產,充分調動和挖掘居民消費潛力。有關部門應及時發布通知,加強價格監測,對于不合理的價格波動應及時調控干預。
其次,穩定上游原材料價格,增強企業信心。對于關系國計民生的大宗原材料產品,應盡快出臺相關政策補貼支持,為企業春節期間保供生產、穩定發展提供底氣。
最后,加強市場監管,打擊惡意抬價、競價、殺價行為,盡全力保障消費者、農民、貨車司機等群體合法利益。對于經查處的干擾市場秩序等違法行為,應依法依規從嚴從重處理,多渠道對外公示,震懾不良商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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