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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版診療方案為何調整出院標準?國家衛健委回應
1月9日下午,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召開新聞發布會,主題為“介紹第十版診療方案有關情況”。國家衛健委醫療應急司、國家中醫藥局醫政司負責同志,有關醫療機構負責同志及專家出席。
會上,有記者提問,第十版診療方案中對于出院標準做了較大的變化,比如體溫恢復正常三天改為一天,請問這樣的變化是為了縮短患者的住院時間嗎?
國家衛生健康委醫療應急司司長郭燕紅介紹,第十版的診療方案對于患者的出院標準做出了比較大的調整,這個調整主要基于現在防控策略的調整和臨床治療相關的療程進行的調整,相關的內容結合了大量的臨床實踐,對疾病的發生、發展和轉歸的規律性認識做出的完善。
郭燕紅表示,在疫情早期,由于新冠病毒致病力較強,為了減少對人健康的影響,特別是減少進一步感染和傳播,我們對新冠病毒感染實行了比較嚴格的“乙類甲管”措施,包括應收盡收,應治盡治,把患者全部收到定點醫院進行隔離治療。一方面,提高患者的治愈率,另一方面,盡一切可能減少疾病進一步的傳播,所以當時的出院標準一方面是考慮患者康復的情況,另一方面更考慮到盡可能減少疾病的傳播和相應的感染人群擴大,因此當初的出院標準是對有關核酸檢測的標準進行了一系列的要求,同時考慮了臨床癥狀、影像學的改變,同時提出了一些居家觀察的系列措施,這些標準一方面是為了減少疫情的擴散和傳播,另一方面有利于患者身體進一步的康復。
“隨著病毒的不斷變異,它的致病力在逐漸的減弱,特別是目前我們對于新冠病毒感染實施‘乙類乙管’,因此我們從原來的防感染更多注重防重癥,提高醫療救治的水平和能力,對于感染者不再要求集中治療,可以根據病情,選擇居家治療,到醫療機構門診治療或者住院治療。”郭燕紅表示,在新版診療方案當中,我們制定出院標準的時候,特別考量了這樣一些情況。
在住院患者出院方面,不再對感染者的核酸情況提出相關的要求,而是按照常規疾病診療的要求,由臨床醫生對感染者疾病的情況,康復的情況進行綜合的研判,來進行出院的判定。當患者的病情已經恢復到病情明顯好轉,生命體征平穩,體溫正常超過24小時,而且肺部影像學急性滲出性改變,得到明顯改善,可以轉為口服藥治療,而且沒有需要進一步處理并發癥的時候,我們的患者就具備了出院的基本條件,由醫生進行研判之后考慮出院。這樣做,可以大大縮短病人的住院時間,提高醫療資源的使用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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