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滬現“轎車擋道共享單車撞車”式碰瓷,為何被騙車主不愿報警
據警方介紹,這一團伙長期在本市嘉定、浦東和寶山等區流竄作案,通常在早高峰時段趁司機上班時間進行“碰瓷”詐騙。而大部分車主被“碰瓷”后都會選擇賠錢“私了”,這其中有何隱情?
“先擋道后撞車”共享單車成碰瓷工具
5月11日上午8時40分許,市民王先生駕車行駛在芳林路上,途中,一輛黑色轎車進入車道并開在王先生前方。這輛車的行駛速度異常緩慢,即便前方沒有其它車輛,黑色轎車還是慢悠悠地開著。由于是單車道,趕著去上班的王先生等不及,就向右側打了個方向意欲借非機動車道超車。就在這時,他聽到車外“嘭”的一聲,好像撞到了什么東西。下車一看,一個騎共享單車的中年男子坐在地上。而之前一直緩慢行駛的黑色轎車則突然加速駛離不見蹤影。
“你撞了我,你說怎么辦?公了還是私了?”騎車男子提出,要王先生賠償500元“醫療費”。王先生看了看自己的車上沒有任何刮痕,懷疑男子是“碰瓷”,拿出手機報警。騎共享單車的中年男子見情形不妙,馬上起身溜走。
嘉定公安分局刑偵支隊街面偵查隊接到報案后,發現此類案件近期在嘉定、浦東、寶山等地均有發生。據警方介紹,這個“碰瓷”團伙專用上述“先擋道后碰車”的手段,將機動車逼到非機動車道上超車,碰撞預先伏擊好的共享單車。
“這是一個多人交叉作案的犯罪團伙,使用的共享單車作為作案工具具有隨機性,而作案汽車也經常變換假牌照或干脆更換作案車輛,通常會選擇比較偏僻的路段,避開路面監控。”偵查員摸清了團伙的作案規律,5月15日12時許,當該團伙準備故技重施時,守候多時的偵查員立即展開抓捕,一舉抓獲李某、管某等犯罪嫌疑人7名,并繳獲作案車輛。
據警方介紹,該團伙作案時由兩到三名成名,隨機組成“小分隊”,分工明確:有人做司機負責“堵路”,誘使被害人變道超車,另外的人則騎共享單車配合作案。據了解,該詐騙團伙每天獲利過千元,其中4人有前科。
被騙車主自知有違法不愿報警
警方梳理發現,利用共享單車和機動車配合作案的“碰瓷”案件,接報數量并不多。“我們通過調閱監控發現,這個團伙每天都在作案,但很少有被騙車主報案。”記者從嘉定警方獲悉,雖然7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但目前只找到兩名被害人。
“如果沒有受害人指認,就不能達到向檢察院提請刑事逮捕的標準,無法追究其刑事責任,到時只能解除刑事拘留。”警方表示,希望遭遇過疑似“碰瓷” 事故的被騙車主能盡快跟警方取得聯系。
為何大部分車主遇到這類“碰瓷”,不報案而選擇“私了”?“車主會以為這是一起普通的交通碰擦事故,被蒙蔽上當受騙后也不自知,很少會聯想到被‘碰瓷’。”據警方介紹,很多被“碰瓷”的車主認為自己超車時開到了非機動車道上,有交通違法行為,就會主動承擔“事故”責任,想著賠個三五百算了。
另一方面,“碰瓷”作案的嫌疑人通常選擇在早高峰時候,利用受害者急于上班、怕麻煩等心理,大多會采取不報警“私了”的方式解決。“這些車主會認為,報警了就要配合做筆錄接受調查,嫌麻煩。到時理賠還要進保,可能還會影響第二年的保費。犯罪分子正是利用車主的這些心理,設下了圈套。“
警方提醒:許多車跟車之間的碰瓷現象都出現在駕駛者違章行駛時,即便不是碰瓷,自己違規行駛發生事故后也要承擔責任。因此在駕車的時候一定要遵章守法,不給“碰瓷”分子可乘之機。同時,發生類似“事故”后切忌私了,一定要在第一時間報警。
(原標題為《視頻|上海現“轎車擋道共享單車撞車”式碰瓷詐騙,為何大部分被騙車主不愿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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