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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者|有“心機”的執行法官秦海,專業對付“躺平擺爛”

秦海法官。本文圖片 雨花區法院
12月27日,是執行法官秦海“陽”后的上班第一天。當他坐下來整理案卷時,猛然發現,剛剛在家里經歷的新冠一周,竟然如此純粹、簡單。只有高燒、頭痛、昏昏沉沉,他沒有接到一個當事人打來的電話,也沒有收到領導同事的工作消息,更沒有遇到撕裂而緊張的執行現場。
“從某種意義上說,陽了的這一周,我是比休假還要輕松的。”秦海笑著說。不過,陽過之后,在這2022年即將結束之際,他又要回到紛繁復雜的工作中。
在長沙雨花區法院,由于巧妙應對各種困境、專業對付“躺平”“擺爛”,年輕同事給秦海取了一個外號——“心機BOY”。秦海倒坦然接受,“誰說我這工作不需要花心思呢。”

秦海法官。
疫情下的執行
秦海在法院的“一舉成名”,始于疫情。
2020年初以來,長沙雨花區某健身房6名被拖欠薪水共計14萬余元的健身房教練,到法院申請強制執行,要求將公司固定資產扣押并評估拍賣。
85后秦海和他團隊成員龔濤、劉心,都是健身愛好者。因為疫情,他們也有陣子沒有健身了。但是到了執行現場——被申請強制執行的健身房,秦海卻皺眉了。
因疫情的影響,健身房不但沒有收入,還承擔著每天高額的成本支出。如果將被執行人的健身房器材扣押至法院,可能引起健身房會員及場地出租方恐慌,將會導致被執行人又面臨一系列新糾紛。
2020年3月20日,秦海組織雙方現場調解,經過一個下午的努力,案件以各方都滿意的方式執結——對健身器材采取“活查封”,器材仍然放健身房,由其保管,并允許其使用,健身房從4月底開始按月分期支付拖欠的工資。
“這個‘活查封’的方式首開我們法院先河。當時全社會復工、復產在即,這種‘放水養魚’的新路徑,既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又盤活被執行人公司資產。”2022年11月4日,回憶秦海執行的這起案子,雨花法院研究室副主任李丹總結道。
“唉,其實后面那個健身房還是關門了。”2022年11月4日,面對澎湃新聞記者,秦海說。
疫情的影響確實持續有點久。基層執行法官直面的,正是形勢之下最新鮮的社會矛盾。“一波又一波,案子總是跟著形勢來的。先是健身房倒閉,后來是教培機構跑路,再又是老年公寓暴雷等等。”秦海總結。
當一起社會矛盾形成一個個案件,最終又被送到執行法官的面前時,秦海們成為了問題的終極解決者。
“你知道,一個人出獄時,最迫切要去監獄接他的人是誰嗎?”執行局的所有法官都知道答案,因為他們都辦理了太多非法集資案。
秦海也辦過這樣的案子。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一般都無法全部退賠。非吸案的被告人被判刑入獄后,被害人在漫長等待中,算著他的“仇人”刑滿釋放的日子。時間快到后,他們烏泱泱一幫人集體來到法院,要求法官帶他們去監獄接人。“他們怕被執行人出獄后,再也找不到了。”秦海表示理解。
執行法官,需要小心翼翼處理好這類涉群體事件。他們通過各種關系,早早和監獄對接好,確保能接到人,然后帶著法律文書,將人帶回法院,組織申請執行人和被執行人見面,“針對后續的退賠事宜,可能需要舉行好幾場承諾會。”

一場“探視權”執行現場,右一為秦海。
“心機BOY”的練成
面對著利益受損的當事人,秦海像個拿著手術刀的醫生,努力治愈,以及溫和安撫。作為一名土生土長的湖南湘西人。生于1985年的秦海,比很多法科生要多一點來自鄉土中國的人情經驗。
其實,在廈門大學讀本科時,秦海學的是行政管理。2008年他曾短暫援藏。2010年他成為一名大學生村官。鄉鎮工作千頭萬緒、龐雜無邊,剛出校園的他,不知如何開展工作。2011年,他考入花垣縣法院。他突然發現,法律是一個很好的手段。“解決一件事是一件,幫到一個人是一個人。”
基于法律的專業性,2013年他又考取了法律研究生。2015年他來到了雨花法院。
李丹很快注意到秦海團隊辦的案子,“他很善于變通,在不違背原則的基礎上,又切實解決問題。”
2022年10月,一位八旬老太太特意到法院來送了一面錦旗,并向“法官大人”鞠躬。
這是一個“因病致貧”的家庭。家庭成員是這位八旬老母和一個二十年前因車禍出事的植物人小兒子、跑滴滴的大兒子陳某,以及肩負護工和家政職責的五十多歲女兒。一家人互愛互助、同舟共濟。
三年前,大兒子陳某把自己名下唯一住房抵押了,借貸67萬元跟朋友合伙創業,投資了“旅行房車”項目,可遭遇新冠疫情,投資不但沒有盈利,還背負了大額債務。陳某沒日沒夜在街上跑滴滴賺錢仍無法還清債務。作為抵押物的唯一房產,成為執行財產或將進入司法拍賣程序。
秦海來到這個家庭。很明顯,這家人不是惡意的“老賴”,他們的“拒執”背后有苦衷。可判決也不能成為一紙空文。秦海組織申請執行人劉某與陳某面談,想到了三個方案。方案一,拍賣房屋,從房屋變價款中給陳某保留較高水平的住房租金;方案二,陳某的債務對劉某分期付款。兩個方案均遭到雙方否定。關于分期償還債務,劉某認為陳某在相對長的時期內,沒有償還能力。而一聽到要賣房子,陳某的老母親泣不成聲,“買這個房子的時候,老伴也付出了僅有的一點積蓄,老伴咽氣的時候就交待了,這房子是小兒子的安身之所。如果賣了房子,小兒子這個情況,誰肯租房給我們?”母女二人誓死要保住房子。
秦海一方面說服申請執行人劉某,使其放棄了全部的借款利息和相關費用,另一方面打起了陳某姐姐退休金的“主意”,最終推出了第三個方案:由陳某姐姐清償對劉某的67萬元債務,陳某將房屋抵押給姐姐。在他的主持下,姐姐將自己的住房抵押給國有銀行,貸款67萬元清償了陳某對劉某的債務,陳某與姐姐簽訂了抵押協議,并在不動產中心完成了相關法定手續。
該案的成功執結,令法院同事嘖嘖稱奇,“你這腦回路,可以稱得上是‘心機BOY’了。”李丹說。
殊不知,對于這類涉財產案件,秦海最擔心的是:當事人“躺平”“擺爛”。畢竟,事情陷入僵局,最終執行目的不但達不到,還可能引發其他矛盾。所以他必須得費盡心機,力求圓滿。

一場法官主持的非吸案刑滿釋放人員與被害人見面現場。
無處不需的“小心思”
盡管金錢常常是各種矛盾產生的原因,但有的執行案卻不只是錢的問題。讓情感“破冰”,也常常成為執行法官的工作事項。
2020年端午節前,一個“探望權”執行案擺在秦海面前。案件中的母女,因鋪面和房產分割問題,關系降至冰點。女兒付某賭氣既不支付贍養費,也從未去探望母親。母親遂將女兒訴至法院,要求其贍養并定期來探望。
秦海仔細研讀了審理案卷,在腦子里復盤了本案糾葛的家庭關系、復雜的利益分配,可謂是“家家有本難念的經”。但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是不容回避的,母親申請執行“被探望”,于法于情有理。
秦海做了個大膽的決定——躬身入局,和被執行人一起去履行義務。于是,農歷五月初五端午節這天,在法官、法警的陪同下,女兒提著粽子禮盒,踏上了“回娘家”的路。
然而,敲開母親的門并不順利。郁積難消的母親,打出一條“天理難容、人神共憤”的標語橫幅要“討伐”女兒。法官、法警迅速制止老母親的過激行為,同時兩人分頭做母女兩邊的思想工作。
最終,在秦海的主持下,母女開始“對話”,到底母親還是渴望親情的。

秦海(左一)收到八旬老太送的錦旗。
“清官難斷家務事”,但秦海也懂得利用法官的權威。
最近的一次“入局”,是陪一個離婚母親去前夫家探視4歲的孩子。秦海不懂這位媽媽為何不能按約接到孩子。在執行現場,他看到孩子果然不愿跟她媽媽走。他彎下腰,對這個和自己女兒差不多大的孩子說,“叔叔帶你去樓下玩好不好?”出門前,他好像聽到奶奶小聲對孩子說,“出去打死你。”他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在車上,他問法警有沒有聽到了這句話。法警說也聽到了。
“我不能跟女方說,怕引起更多的家庭矛盾。”秦海說,他選擇對孩子的爸爸說,“你們這樣對小孩的成長很不好。”孩子爸爸一臉無辜,“你也看到了,孩子確實不愿意跟她走啊。”秦海告訴他,他聽到了奶奶的恐嚇,并說,“法律有消極義務和積極義務之分,我提醒你一下,在消極態度下,她確實帶不走。但你可以采取積極的態度,比如,勸孩子跟她媽媽去,告訴她第一天去了第二天就回。”孩子爸爸聽完沒有說話。臨走前,秦海又撂下一句,“我下次還會來的。”
當然,還有些執行案,需要法官更加直白地表達。
2022年5月,秦海接到一起氣氛異常友好的執行案。在法院辦公室,申請執行人陳某某和被執行人羅某某夫婦就抵押物進行議價。面談中,雙方和顏悅色,有說有笑。抵押物是一套位于長沙市勞動東路某高檔樓盤的大平層。秦海覺得有點不對勁,但也說不出什么。就快“完事”時,秦海隨手點開了剛加的陳某某微信。他發現陳某某發布的朋友圈都是各種二手房房源圖片。秦海不動聲色,分別約談了執行案件雙方以及第三方買受人李某某。
原來,這是一起為規避房屋限購政策,而在中介安排下進行的虛構借貸關系的房產交易。
“我跟他們說,虛假訴訟是要判刑的,考慮下吧。”秦海淡淡地說,“最后,他們主動到公安機關投案自首了。”2022年5月,羅某某(賣房人)、李某某(買房人)、王某及陳某某(房產中介)四人均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各處罰金五千元。
這種故意捏造債權債務到法院打“假官司”,妄圖通過法院拍賣完成交易的房屋買賣,在限購政策下并不少見。如今,四人買賣不成還坐牢。在檢察院工作的妻子,曾擔心秦海的人身安危。“也許睜只眼閉只眼,這事就過去了,”秦海說,“但我心里過不去。”
“到底,是個有心思的人。”李丹總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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