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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態環境部公開7省市中央環保督察整改落實情況
經黨中央、國務院批準,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組于2016年11月至12月組織對北京、上海、湖北、廣東、重慶、陜西、甘肅等7省(市)開展環境保護督察,并于2017年4月完成督察反饋。督察反饋后,7省(市)黨委、政府高度重視,將環境保護督察整改作為政治責任來擔當,作為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的重要抓手,建立機制,強化措施,狠抓落實,取得明顯整改成效。
截至2018年4月底,7省(市)督察整改方案明確的493項整改任務已完成357項,其余正在推進中。通過督察整改,一批長期難以解決的環境問題得到了解決,一批長期想辦的事情得到了落實。北京市壓實整改責任,建立健全環境保護黨政同責、一崗雙責機制,積極開展全市環境綜合整治,大力推進環保基礎設施建設,加快疏解非首都功能,城市總體環境質量和環境精細化管理能力得到明顯提升。上海市以水環境治理、垃圾綜合整治等為重點,強化研究部署,狠抓責任落實,嚴格督察執法,推動解決了城市飲用水源保護、城鄉結合部垃圾污染等一批突出環境問題,為探索推進超大城市水環境治理工作積累了經驗。湖北省切實強化湖泊治理,制訂不達標水域整治方案,拆除122.2萬畝圍欄圍網和網箱養殖,取締27.45萬畝投肥(糞)養殖和4.5萬畝珍珠養殖,對填湖占湖問題開展退地還水、退垸還湖,湖泊水質改善明顯。廣東省全面提速環境基礎設施建設,2017年新增污水處理能力129萬噸/日,新建配套管網約6000公里,其中深圳市投入百億元資金,新增污水管網1930公里,城市30年快速開發建設形成的污水管網缺口問題得到初步解決。重慶市強化長江生態保護,制定重點生態功能區產業準入負面清單,禁止在長江干線及主要支流岸線1公里范圍內新建重化工項目,在5公里范圍內不再新布局工業園區,推進沿江環境風險隱患企業整治搬遷。陜西省大力開展秦嶺生態環境保護和修復治理,編制保護規劃綱要,劃定禁止開發區和限制開發區,全面拆除違規房地產開發項目,嚴格規范礦產資源開發活動,目前秦嶺地區采石企業數量較2014年底減少約三分之二。甘肅省扎實推進祁連山自然保護區生態環境問題整改,投入治理資金約23億元,保護區內144宗礦業權已關停143宗,9座在建水電站退出7座,同時已啟動生態監測網絡建設,對111個歷史遺留無主礦山實施生態恢復。
7省(市)督察整改工作取得階段性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薄弱環節。
一是少量整改任務進度有所滯后。部分自然保護區內風電、煤礦等違規項目拆除、關停進度滯后,一些地區治污基礎設施建設、尾礦庫治理和生態環境恢復等整改任務沒有達到序時進度要求。
二是個別地區整改力度仍需加大。一些區域流域環境整治、產業和能源結構調整、違建項目清理等整改任務進入攻堅階段,整改難度加大,工作力度有所減弱,個別地區環境質量改善效果不理想,甚至呈現惡化趨勢。
三是一些群眾舉報環境問題出現反彈。一些地方在督察整改過程中沒有舉一反三,全面排查,導致部分同類型環境問題依然存在。一些地方因跟蹤問效不及時,部分群眾投訴問題沒有真正整改落實到位,出現重復投訴現象。
督察整改是環境保護督察的重要環節,也是深入推進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關鍵舉措。目前7省(市)督察整改報告已經黨中央、國務院審核同意,但整改工作還未結束。7省(市)對外公開督察整改情況,就是要進一步強化社會監督,回應社會關切,更好地做好后續各項整改工作。下一步,國家環境保護督察辦公室將繼續對各地整改情況實施清單化調度,并不定期組織開展機動式、點穴式督察,始終保持督察壓力,壓實整改責任,不達目的決不松手。
北京市對外公開中央環境保護督察整改情況
2016年11月29日至12月29日,中央第一環境保護督察組對北京市開展了環境保護督察工作,2017年4月12日反饋了督察意見。市委、市政府堅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生態文明建設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將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反饋意見整改落實作為一項重大政治任務,加強組織領導,層層壓實責任,強化督察督辦,嚴肅追責問責,全力以赴推進,取得了較好成效。目前,應于2017年完成的41項整改任務已全部完成,其余6項整改任務均按計劃推進。2017年,我市PM2.5年均濃度為58微克/立方米,優良水體比例提高到48%左右,劣Ⅴ類水體比例下降到28%左右,土壤環境質量總體良好,完成了國家下達的標志性任務指標。
一、深化思想認識,提高政治站位,以堅定的決心和有力的措施抓好整改任務落實
一是加強組織領導,壓實整改責任。為抓好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反饋意見整改落實,市委、市政府成立了書記、市長任“雙組長”的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北京市整改落實工作領導小組,市領導靠前指揮,針對督察整改工作多次召開會議并作出重要批示,數次深入基層一線檢查整改相關工作落實情況。研究制定《北京市貫徹落實中央第一環境保護督察組督察反饋意見整改方案》(以下簡稱《整改方案》),將督察反饋意見分解成47個具體問題,逐一明確了整改目標、整改措施、責任單位和完成時限。各區、市有關部門均成立領導小組及工作專班,根據工作職責和整改任務,細化完善本地區、本部門整改工作方案,加強統籌調度,層層夯實責任,確保督察整改取得實效。
二是強化督察督辦,嚴肅追究責任。落實《北京市環境保護督察方案(試行)》要求,以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反饋意見整改落實情況作為重點,察實情、督進度,2017年實現對全市16區的市級環境保護督察全覆蓋。將督察整改進展情況納入市政府績效管理及督查辦公平臺,建立每月調度機制,對進展緩慢的責任單位實施重點督辦。對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移交的問題線索,蔡奇、陳吉寧同志要求抓緊調查處理,加大問責力度。根據有關法規規定,我市對2個黨組織、98名責任人進行問責,其中局級干部17人、處級干部47人、科級及以下干部34人;給予黨紀政紀處分63人、誡勉談話28人、通報7人。問責情況已通過媒體正式公開。
三是做好宣傳報道,動員公眾參與。充分發揮北京電視臺、北京日報和首都之窗網站主陣地作用,及時公開《整改方案》,定期公開督察整改工作進展情況。同時,積極通過中央媒體、其他市屬媒體及新媒體等廣泛宣傳報道督察整改情況,自覺接受社會監督。
二、以中央環境保護督察整改工作為抓手,全面提升我市環境保護工作水平
一是堅定不移地貫徹中央環境保護決策部署。將生態文明建設擺在首都發展全局中更加突出的位置,作為全面落實新版北京城市總體規劃、推動疏解非首都功能、加快構建高精尖經濟結構、提升超大型城市治理能力、實現首都可持續發展的重要抓手,堅決打好藍天保衛戰、碧水攻堅戰、突出問題殲滅戰,推動生態環境不斷改善,切實增強廣大市民獲得感、幸福感。全面落實環境保護“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制定實施《北京市環境保護工作職責分工》,明確了各級黨委、政府及其有關部門環境保護責任;制定實施《黨政領導干部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實施細則》,開展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試點,加大對生態環境保護方面違規違紀人員的責任追究力度。
二是堅定不移地落實首都城市戰略定位。強化規劃引領和約束作用。認真落實新版北京城市總體規劃要求,明確以資源環境承載能力為硬約束,嚴守人口總量上限、生態控制線、城市開發邊界三條紅線。加快疏解非首都功能。深入開展“疏解整治促提升”專項行動,2017年共拆除違法建設5985萬平方米,疏解提升市場241個、物流中心55個。加強京津冀生態環境保護協作。深化合作治污機制,支持保定、廊坊建設“禁煤區”;推動建立京津冀及周邊地區空氣重污染預報會商、統一預警分級和應急聯動機制。
三是堅定不移地打好環境治理攻堅戰。以超常規的力度治理大氣污染。制定實施年度清潔空氣行動計劃、秋冬季大氣污染治理攻堅行動方案,2017年改造1.32萬蒸噸燃煤鍋爐、淘汰2.7萬余臺小煤爐、低氮治理2.3萬多蒸噸燃氣鍋爐、完成901個村“煤改清潔能源”,全市年度燃煤總量下降到600萬噸以內;完成清理整治“散亂污”企業6557家,退出一般制造業和污染企業651家,重點行業減排揮發性有機物4069噸;淘汰高排放老舊機動車49.6萬輛,推廣使用新能源和清潔能源汽車累計達20萬輛。
推進水環境治理攻堅。制定實施進一步聚焦攻堅加快推進水環境治理工作實施方案、年度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印發實施《北京市進一步全面推進河長制工作方案》,市、區、鄉鎮(街道)、村四級“河長制”基本建立。2017年新建污水管線697公里,改造雨污合流管線214公里,完成365個規模以上入河排污口治理,完成200個單位的自備井置換,完成列入國家考核的建成區57條段黑臭水體治理。
有序開展土壤污染防治。制定實施年度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在全國率先開展土壤污染詳查,啟動土壤環境監測網絡布設工作。在161家中央在京單位和駐京部隊、127家市級公共機構開展首批生活垃圾強制分類,啟動垃圾分類示范片區創建工作。加快垃圾處理設施建設,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反饋意見指出的12個未開工垃圾處理項目已全部開工,董村綜合處理廠和安定填埋場的滲濾液處理設施已運行并形成1800噸/日的處理能力。
四是堅定不移地推進依法依規環境監管執法。組織開展“大氣污染專項執法攻堅戰”“百日環境專項執法行動”“打散治污”等專項執法檢查。全市各級環保部門全年查處重大環境違法案件938起,其中按日連續處罰8起、查封740起、停產限產11起、移送拘留135起,涉嫌環境污染犯罪移送公安機關40余起;城管執法部門全年查處露天燒烤違法行為1763起、施工工地違法行為1.2萬余起、餐廚垃圾違法行為1269起。完善行刑銜接機制,成立“環保警察”。2017年公安、環保部門共查處環境違法問題489個,聯合辦理涉嫌環境污染犯罪案件40余起,公安、水務部門聯合辦理涉嫌污染河湖環境違法犯罪案件4起。
三、下一步安排
我市將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牢固樹立社會主義生態文明觀,以新版北京城市總體規劃為基本依據,堅持首善標準,聚焦“十三五”規劃目標,抓緊研究制定新一輪藍天保衛戰行動計劃,圍繞高排放重型柴油車治理、揚塵污染管控、揮發性有機物減排等重點工作,進一步提高治污的針對性、有效性;推進節水型社會建設,深入實施河長制,完成非建成區黑臭水體治理任務,持續改善水環境;編制實施土壤污染治理修復規劃,建設土壤環境監測網絡,完成全市農用地土壤污染詳查;推進生活垃圾分類治理三年行動計劃,實行垃圾分類綜合治理,加快垃圾處理設施建設。同時,嚴格落實督察整改方案要求,認真抓好督察整改后續工作,不達目標絕不松手,確保督察整改落到實處、取得實效。通過以上措施,全力以赴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和持久戰,全面提升首都生態建設和環境保護水平,為建設國際一流的和諧宜居之都奠定良好的生態基礎。
上海市對外公開中央環境保護督察整改情況
2017年4月12日,中央第二環境保護督察組(以下簡稱督察組)向我市正式反饋督察意見后,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高度重視,多次專題研究,成立了由市長任組長的市中央環保督察整改工作領導小組,并召開領導小組擴大會議,要求充分認識環境保護和督察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全面、高質量完成督察整改任務。各區、各部門和相關單位均建立了相應的督察整改工作機制,堅持“條條有整改、件件有著落”,堅決有力地推進整改落實工作。目前,已全面完成計劃整改任務。近日,生態環境部、上海市人民政府網站公布了《上海市關于貫徹落實中央環保督察反饋意見整改情況報告》。
市委、市政府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按照當好新時代全國改革開放排頭兵、創新發展先行者的要求,堅持把落實中央環保督察整改作為一項重大政治任務和重大民生工程,作為上海城市發展補短板和提升精細化管理水平的重要契機和發展動力,與“五違四必”區域生態環境綜合整治、城鄉中小河道綜合整治、公共安全風險隱患排查整治等緊密結合,全市上下狠抓整改落實,成效明顯。根據反饋意見梳理出的46個具體問題,計劃于2017年9月完成的36個具體問題已按期全部整改,水環境質量改善、工程項目等10個具體問題整改完成2017年節點目標。2017年,全市PM2.5平均濃度為39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3.3%;主要河流劣V類斷面占比18.1%,同比減少15.9個百分點;全市生產總值同比增長6.9%,經濟運行總體平穩、穩中向好、好于預期;環境信訪投訴同比下降11.5%,市民滿意度、獲得感持續提升。
在督察整改工作中,主要采取了五個方面的措施:一是加強統籌協調,強化環境保護責任落實。嚴格落實環境保護黨政同責和一崗雙責,加強生態文明建設的頂層設計和協調推進,持續加大生態環保投入。全市生態文明建設從定責到考責、再到問責的制度體系基本形成,齊抓共管的工作合力得到進一步強化。二是堅持保護優先,堅定不移走綠色發展之路。嚴守資源生態環境底線,加快發展轉型升級,積極做好綠色發展的基礎性制度保障。市級產業結構調整完成1229項,全市鋼鐵冶煉產能已整合壓縮至2000萬噸以內,全面完成國家下達的過剩產能淘汰任務。三是加快補齊短板,有力解決突出環境問題。全面加強水污染防治、大氣污染防治、土壤環境保護、生態建設和保護,強化垃圾綜合治理,深化重點區域環境綜合整治。2017年完成中小河道綜合整治1756公里,淘汰老舊車1.65萬輛,新建綠地1200公頃,實現了“五違”問題集中成片區域基本消除的總體目標。四是強化鐵腕執法,持續加大環境監管力度。健全地方環境法規標準體系,完善生態環境監管聯動機制,加大環境違法行為懲治力度。2017年,環保部門查處環境違法案件4477件,罰款47689.0萬元,分別比上年增加35.0%和90.2%;水務部門立案1498件,罰款4125.5萬元,分別比上年增加5.5%和193.4%。五是加快改革創新,深化完善環境保護體制機制。推動環保垂直管理改革,建立健全排污許可證制度,積極推進市場化治污機制,強化區域聯防聯控。完成火電、造紙等15個重點行業排污許可證核發,出臺實施長三角區域2017年大氣和水污染防治協作重點,深入推進區域環境協同治理。
下一步,我市將繼續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落實中央環保督察要求,全面有力落實生態文明建設責任,打好打贏污染防治攻堅戰,加快補齊超大城市生態環境短板,持續改善生態環境質量,努力在環境保護上始終走在全國前列,加快建設更具韌性、更可持續的生態之城。一是全面完成整改任務。堅持更高站位、更強決心、更大力度,進一步強化責任落實,加強跟蹤協調、督查檢查,加快推進后續整改工作,確保全面完成整改目標任務。二是全力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將生態文明建設放到全局和戰略位置來抓,全力推進大氣、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攻堅戰,提升環境保護精細化管理水平。三是持續完善長效機制。深入落實環境保護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完善本市環保督察體制機制和生態環境保護與重點工作的協調機制,全面落實環保監測監察執法垂直管理改革。四是切實加強社會共治。及時在主要新聞媒體公開我市環保督察整改落實情況,主動接受社會監督。積極探索環境保護的社會治理機制,加快形成全社會共抓大環保的新格局。
湖北省對外公開中央環境保護督察整改情況
2016年11月26日至12月26日,中央第三環境保護督察組對湖北省開展了環境保護督察工作,并于2017年4月14日反饋了督察意見。湖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堅持把督察反饋意見整改落實作為重大政治任務、重大民生工程和重大發展問題來抓,作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生態文明建設重大戰略思想的重要抓手,作為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工作的重大機遇,以整改的實際成效推動各項工作落實。通過督察整改,全省各級各部門加強生態環境保護、推動綠色發展的意識明顯增強,“黨委統攬、政府主導、社會共治、公眾參與”的大環保格局初步形成,一大批群眾關心的環境問題得到有效解決,生態環境質量得到持續改善。截至2017年12月31日,按照整改方案要求,全省4個方面18項84個整改任務已基本達到整改目標,其中2017年底前要完成的56個整改任務,已完成整改49個,基本完成整改7個,56個整改任務涉及的477項具體問題已完成460項,整改完成率為96.4%;2018年及以后要完成整改的28個整改任務、共388項具體問題,已提前完成整改201項,其余187項均達到序時進度要求。現將中央環保督察反饋意見整改工作進展情況予以公開。
一、提高政治站位,以“軍令狀”力度抓好中央環保督察整改工作
省委、省政府把抓好中央環保督察整改工作作為一項嚴肅的政治任務和政治責任,舉全省之力,按照“一條也不含糊、一件也不耽誤”的工作要求,以鮮明的態度、果斷的措施、嚴格的標準,不折不扣兌現“軍令狀”。省委、省政府成立了省環境保護督察反饋意見整改工作領導小組,省委書記蔣超良、省長王曉東任組長,6名省領導任副組長,25個省政府相關部門主要負責同志和17個市(州)黨委、政府主要負責同志為成員,全面統籌推進督察整改工作。省委書記蔣超良、省長王曉東多次主持召開省委常委會會議、省政府常務會議和專題會議研究部署督察整改工作,認真審定整改方案,督辦協調重大問題。建立了省領導領銜督辦工作機制,省委、省政府領導30余次現場調研、檢查、督辦中央環保督察整改工作。
按照“精準交辦、細化責任、屬地負責、限期交賬”的原則,省政府于2017年9月成立了分管副省長任指揮長的省環境保護督察反饋意見整改攻堅指揮部,抽調專人,全脫產集中辦公。編印了《湖北省中央環保督察整改交賬工作手冊》,對每個任務、每個整改措施逐一確定責任人和直接責任人。實行每月交賬制度,分別于2017年9月15日、10月13日、11月15日和12月15日組織召開了4次全省整改攻堅交賬會,每次交賬都選取整改任務重、難度大、需要不斷加大攻堅力度的地方和具體責任人,報進度、擺問題、講措施、作表態。出臺了《湖北省中央環保督察整改銷號管理辦法》以及《湖北省中央環保督察整改銷號工作實施細則》,實行“一個整改問題、一張銷號確認表、一本銷號臺賬”。針對中央第三環境保護督察組移交的18個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問題線索,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認真調查,實事求是,省紀委、省監委組織18個工作專班743人,深入現場開展調查取證,談話4530人次,收集證據資料萬余份,共問責221人,其中廳局級26人,縣處級113人,鄉科級及以下82人,并按要求向社會公開。
二、聚焦問題整改,以“釘釘子”精神確保中央環保督察整改取得實效
省委、省政府聚焦問題抓整改,全省各級各部門貫徹落實中央關于生態文明建設的決策部署更加堅決,共抓長江大保護取得新成效,產業結構調整步伐加快,水資源保護力度不斷加大,突出環境問題逐步得到解決。
針對中央環保督察反饋意見指出的思想認識問題,全省上下切實增強思想自覺和行動自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推動長江經濟帶發展的重要戰略思想,更加堅決貫徹落實中央決策部署,努力探索生態優先、綠色發展新路子。牢固樹立綠色發展理念,決不走“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決不以犧牲環境去換取一時一地的經濟增長,將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生態文明與環境保護的重要論述作為“新時代湖北講習所”、各級黨校培訓的必修課和“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常態化制度化的重要內容。把環境保護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中央第三環境保護督察組向我省反饋意見以來,省委常委會會議6次專題研究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工作;省政府召開10次常務會議專題研究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工作。完善生態文明考核問責機制,強化對關乎民生的空氣、水、植被和耕地等生態指標的考核,將中央環保督察整改工作列入2017年度省委、省政府專項考核目標。省委十一屆二次全會作出《中共湖北省委關于學習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強省的決定》,提出了建設經濟強省、農業強省、創新強省、文化強省、人才強省、生態強省的奮斗目標,全力推進“廁所革命”、精準滅荒、鄉鎮生活污水處理廠全覆蓋、城鄉垃圾無害化處理全達標“四個三重大生態工程”,加快補齊生態建設和民生領域的突出短板。進一步加大資金投入力度,2017年,省級財政籌措資金近60億元,支持全省水、大氣、土壤污染防治工作。
針對中央環保督察反饋意見指出的長江環境保護問題多、環境風險突出的問題,省委、省政府堅決把保護修復長江生態環境擺在壓倒性位置,統籌推進湖北長江經濟帶生態修復、環境保護和綠色發展。率先在長江經濟帶11省市中編制實施《湖北長江經濟帶生態保護和綠色發展總體規劃》,配套編制完成了生態環境保護、綜合立體交通、現代產業、綠色宜居城鎮和文化建設等5個專項規劃,形成統分結合、功能完善、特色鮮明的生態保護和綠色發展規劃指導體系。強化“三線一單”(生態保護紅線、環境質量底線、資源利用上線和環境準入負面清單)約束作用,開展國土空間開發適宜性評價和資源環境承載能力評價,推動生態保護紅線優化調整,明確了沿江相關地區(至縣、市、區)產業發展的禁入、限制領域。開展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專項整治,環保部指出湖北省存在的62個地級以上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環境問題已全部整改完成。深入開展長江干線非法碼頭專項治理工作,納入“取締一批”范圍的非法碼頭已全部取締,納入“規范一批”“提升一批”范圍的非法碼頭已基本整改完成。對全省主要入河排污口開展監督監測,共核查入河排污口1235個,全力推進入江排污口綜合整治。
針對中央環保督察反饋意見指出的產業結構調整工作緩慢的問題,省委、省政府牢牢抓住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和綠色發展主題主線,以更大力度、更實舉措推進高質量發展,以強化工業污染治理和節能減排為重點,嚴格控制產能過剩行業和重化工產業無序發展,堅定不移去產能,不斷推進產業結構調整和轉型升級。出臺《中國制造2025湖北行動綱要》《關于加快新舊動能轉換的若干意見》《關于加快發展新經濟的若干意見》《湖北省萬億戰略性新興產業推進實施方案》,大力發展新一代信息技術、生物醫藥、高端裝備、智能制造、新材料和節能環保等戰略性新興產業。實施“萬企萬億”技改工程,設立5億元的省級傳統產業改造資金和30億元的引導基金。制定《湖北省利用綜合標準依法依規推動落后產能退出的實施意見》,2017年完成16.5萬噸電解鋁產能、775萬重量箱平板玻璃產能、50萬噸煉鋼產能和45萬噸水泥熟料產能淘汰任務。嚴禁在長江干流及主要支流岸線1公里內新建重化工及造紙行業項目,嚴控在長江沿岸地區新建石油化工和煤化工項目。控制煤炭生產和消費,2017年關閉退出煤礦31處,壓減產能207萬噸。加快推進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全省已建成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裝機4381.6萬千瓦。
針對中央環保督察反饋意見指出的水資源過度開發帶來的環境問題凸顯的問題,湖北省委、省政府進一步加強水生態環境綜合整治,著力破解“優于水而憂于水”的難題。嚴格執行水工程建設規劃同意書制度,全面停止審批引水式水電站,對全省審批建設小水電的情況進行了統一清理。制定了《江漢平原主要水系連通及工程調度方案》,建立了江漢平原主要河流(通順河、東荊河、漢北河、府澴河、四湖流域)水資源保護跨區聯動工作機制。著力解決湖泊非法養殖污染問題,全省122.2萬畝圍欄圍網和網箱養殖拆除任務已全面完成,27.45萬畝投肥(糞)養殖和4.5萬畝珍珠養殖全部取締。強力推進河湖長制工作,共有17名省委和省政府領導擔任省級河湖長,省委書記任第一總河湖長,省長任總河湖長,以黨政領導負責制為核心的四級河湖長制責任體系全面建立,12000余名省、市、縣、鄉四級河湖長和25000余名村級河湖長全部進崗到位、領責履職。出臺《湖北省江河湖庫水系連通實施方案(2017-2020年)》《濕地保護修復制度實施方案》《湖北省水土保持規劃(2016-2030年)》,全面推進水生態修復。
針對中央環保督察反饋意見指出的一些環境問題還比較突出的問題,省委、省政府統籌謀劃,標本兼治,系統治理,舉一反三,堅決打贏污染防治攻堅戰。深入開展重點行業大氣污染治理,全省41臺、1886萬千瓦大型火電燃煤機組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累計淘汰黃標車數量達398816輛,全省范圍已基本淘汰黃標車;全省加油站油氣回收完成率達到94%以上,地級市城市建成區加油站全部完成油氣回收改造工作。統籌推進流域水環境綜合整治,實施“水環境、水資源、水生態”三水協同共治,對27條流域的46個不達標斷面編制完成達標方案;全省已完成108個黑臭水體治理,提標改造8座敏感區域內城鎮污水處理廠,全面完成畜禽養殖業“三區”劃定,劃定禁養區2141個,禁養區內4764個養殖場完成搬遷或關閉任務。出臺《湖北省土壤污染防治條例》和《湖北省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工作方案》,開展黃石土壤污染防治先行區建設,全面啟動土壤環境質量和污染狀況基礎調查,布設國控監測點位1926個、省控監測點位4080個,印發《湖北省土壤污染詳查工作方案》,確定詳查農用地基礎點位17553個。開展湖北省“綠盾2017”自然保護區監督檢查專項行動,排查出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內各類問題2279個,已完成整改2169個,完成率為95.2%。
三、主動對標看齊,以“走前列”擔當全面提升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工作水平
省委、省政府將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特別是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生態文明建設的重要論述,認真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在深入推動長江經濟帶發展座談會上重要講話精神,認真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在聽取省委和省政府工作匯報后發表的重要講話和視察湖北期間的重要指示精神,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認識湖北在全國生態格局中所處的重要地位以及所肩負的特殊使命,切實增強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政治自覺、思想自覺、行動自覺,牢固樹立和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理念,堅決扛起生態文明建設和生態環境保護的政治責任,鍥而不舍、久久為功,確保全省84個中央環保督察整改任務全部徹底整改到位。以中央環保督察整改為契機,緊緊圍繞建設生態強省目標,進一步強化責任擔當,進一步強化目標導向,進一步強化系統治理,進一步強化制度保障,打好環境污染防治攻堅戰,形成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空間格局、產業結構、生產方式、生活方式,建設天藍地綠水凈的美好湖北。
廣東省對外公開中央環境保護督察整改情況
中央第四環境保護督察組于2016年11月28日至12月28日對廣東省開展了環境保護督察,并于2017年4月13日向廣東省委、省政府反饋了督察意見。廣東省委、省政府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決落實中央環境保護督察整改要求,全力推進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反饋意見整改和我省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全省43項整改任務中,按要求2017年底前須完成的7項已全部完成,其他各項依時序全力推進。按照要求,現向社會公布我省環境保護督察整改主要情況,詳情可見生態環境部、廣東省人民政府網站公布的《廣東省落實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反饋意見整改情況的報告》。
省委、省政府主要領導高度重視督察整改工作,多次主持召開專題會議,具體部署整改工作,深入現場調研檢查,協調推進整改工作。我省成立了由省長任組長的省環境保護督察整改工作領導小組,市縣參照省的做法,建立相應工作協調機制,統籌推進本地區整改工作。
針對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組反饋意見,我省制定了整改方案,梳理分解列出43項整改任務清單,并細化成256項具體措施,明確責任主體和整改目標、措施及時限要求,實行清單管理,并向社會公開,接受社會監督。省環境保護督察整改工作領導小組定期調度進展情況,通過全面督導與重點督導相結合,對進展滯后的整改任務及時跟蹤督辦。同時,針對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重點難點問題,進行專題分析,促進難題解決。各級黨委、政府也以督察整改為契機,積極查找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環節,進一步完善工作制度,健全長效工作機制。
整改期間,我省先后組織開展了大氣和水污染防治專項督查等多個環保專項行動。2017年,全省共處罰環境違法案件20348宗,處罰金額10.65億元,運用環保法配套措施實現了“縣區全覆蓋”,形成了嚴厲打擊環境違法行為的高壓態勢。在整改工作中,紀檢監察機關和檢察機關同步介入,倒查案件責任,實施一案雙查、一查到底。針對督察組交辦的16個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問題,根據核查事實,依據有關規定,經省委、省政府研究決定,對207名責任人進行問責。
截至2018年3月底,我省整改方案明確的43項整改任務(256項具體措施)中,要求2017年年底前完成的7項整改任務(9項具體措施)已全部完成,其余36項長期整改任務(247項具體措施)中,已完成了71項具體措施,正在按計劃推進162項,暫未達到時序進度14項。各級各地重點實施了以下整改工作:
一是建立環境保護責任清單,完善考核評價體系。印發實施《廣東省生態環境保護工作責任清單》,明確我省各級黨委、政府及相關部門的生態環境保護責任,推動形成“黨政同責、一崗雙責、權責明晰、齊抓共管”的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新機制。按照新時期生態環境保護工作要求,對《廣東省環境保護責任考核辦法》進行了修訂,在2016年度環境保護責任考核工作中,全省共有8個市獲得優秀,比2015年度減少7個。組織開展省級環境保護督察,2017年完成汕頭、肇慶、揭陽、云浮等4個市的省級環境保護督察工作,2018年將實現省級環境保護督察全覆蓋。健全黨政領導干部政績考核機制,強化評價考核結果在干部管理和選拔任用中的應用。
二是實施掛圖作戰、系統治水,全力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堅戰。系統推進流域治理,謀劃開展韓江、榕江、練江流域和相關水庫水資源綜合調度,實現三江流域水系連通。加強重點流域整治,列入整改清單的14個水質下降省控斷面中,惠州東岸、榕江揭西城上和茂名鑒江銅鼓電站等3個斷面2017年水質恢復達標。加快城市建成區黑臭水體治理,完成國家下達的“2017年全省黑臭水體平均消除比例達到60%、廣州及深圳市達到90%”年度工作目標。加強畜禽養殖廢棄物污染綜合治理,全省各地劃定了禁養區,全面完成需要搬遷或關閉的22240家養殖場(戶)清理工作。加強近岸海域綜合治理,強化岸線、濕地自然生態保護和修復,重拳打擊海上違法傾倒垃圾的行為。
三是加大環保投入力度,全面提速環境基礎設施建設。加快污水管網建設,截至2018年3月底,全省累計建成約1.87萬公里污水管網,補齊“十二五”規劃建設任務缺口。其中,2017年深圳新建成管網1930公里,東莞新建成管網768公里。加快粵東西北地區村鎮污水處理設施建設,目前粵東西北地區和惠州、江門、肇慶等市已建成293座鎮級污水處理設施。強化珠三角地區農村污水處理設施運行管理,保障正常運行,發揮減排效益。此外,加快全省固體廢物處置設施建設,開展珠三角地區城市垃圾分類試點,全面整治鎮級填埋場,完善農村垃圾收集設施,加快惠州博羅、肇慶高要、云浮羅定等縣(市)環保基礎設施建設。
四是加強飲用水水源保護區、自然保護區規范化管理,全面清理違法違規項目。積極推進飲用水水源一級保護區違法項目和建筑清理,截至2018年3月底,全省飲用水水源一級保護區內經調查核實的違法建設項目和建筑有2970個,已清理整治1315個,完成率達44%。加強自然保護區規范化管理和違法違規項目整治,規范自然保護區內采礦權、探礦權審批管理,全省需要整改的17宗礦業權,按照注銷礦業權或退出自然保護區的要求,提前完成了整改任務。規劃建設粵北生態特別保護區,筑牢粵北生態屏障。
五是積極回應群眾環境訴求,不斷強化環境風險防控。妥善解決環保工業園廢氣擾民信訪投訴問題,穩步推進石化企業衛生防護距離內居民搬遷安置工作,依法查處鋼鐵企業違法行為,不斷提升產業轉移工業園環境管理水平。
通過上述措施,以督察整改為契機,以改善環境質量為核心,以打好大氣、水、土壤污染防治攻堅戰為重點,推動全省生態環境保護工作不斷前進。2017年全省空氣6項污染物濃度繼續保持全面達標,全省和珠三角區域PM2.5濃度分別控制在33、34微克/立方米,實現連續3年穩定達標。主要江河水質總體良好,珠江流域水質在全國主要流域中位居前列,地級以上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連續多年100%達標。
雖然我省生態環境保護各項工作取得一定進展,但我們清醒地認識到中央環境保護督察整改任務仍十分艱巨,一些深層次、結構性問題仍未得到根本有效解決,一些重點環境問題涉及面廣、歷史欠賬多,部分整改具體措施尚需加緊推進。下一步,我省將繼續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緊緊圍繞建設“兩個重要窗口”總目標和實現“四個走在全國前列”總任務,聚焦我省突出環境問題,堅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全面完成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各項整改任務,推動全省生態環境質量持續改善,努力形成生態文明建設的廣東樣本和中國標桿。一是大力推進綠色發展,加快形成綠色低碳循環的發展方式和生活方式。二是全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推動環境質量持續改善。三是加快生態文明體制改革,構建現代化環境治理體系。四是高懸環境保護督察利劍,聚焦重點難點問題整改。五是進一步壓實整改責任,建立健全長效機制。
重慶市對外公開中央環境保護督察整改情況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央關于環境保護督察的重要決策部署,2016年11月24日至12月24日,中央第五環境保護督察組對我市開展了環境保護督察工作;2017年4月12日,經黨中央、國務院批準,督察組向我市反饋了督察意見。按照要求,現將督察反饋意見整改進展情況予以公開。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深學篤用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緊緊圍繞習近平總書記對重慶提出的“兩點”定位、“兩地”“兩高”目標和“四個扎實”要求,堅定貫徹新發展理念,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把生態文明建設擺在全局工作的突出地位,堅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大力實施生態優先綠色發展行動計劃,切實筑牢長江上游重要生態屏障,努力把重慶建成山清水秀美麗之地。
市委、市政府把落實中央環保督察反饋意見作為一項重大政治責任、重大發展任務、重大民生工程,以最堅決的態度、最嚴格的制度和最有力的措施抓整改、抓落實。市委、市政府先后召開35次相關會議專題研究、專門部署整改工作,市委書記陳敏爾、市長唐良智作出一系列重要安排。市委書記陳敏爾反復強調,重慶是長江上游重要生態屏障,抓好生態文明建設事關重慶長遠發展,事關國家發展大局,必須強化政治擔當,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生態文明建設重要戰略思想,增強“上游”意識,擔起“上游”責任,實現“上游”水平;必須堅持生態優先、綠色發展,抓好中央環保督察反饋問題整改落實,著力解決突出環境問題,加大生態系統保護力度,筑牢長江上游重要生態屏障;必須堅持從嚴問責,堅決抓好整改,壓緊壓實各級黨委、政府特別是一把手主體責任,動真格、敢碰硬,確保產生震懾、強化警示、形成倒逼。市長唐良智要求,針對中央環保督察發現的突出問題及整改薄弱環節,堅決徹底整改落實,切實公開透明整改信息,全面接受社會監督,確保整改成效;嚴明追責要求,嚴肅實施問責,嚴格整改落實,層層壓實整改責任,把環境保護“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失職擔責、終身追責”落實到位。
全市上下聯動、左右協調,壓實責任、齊抓共管,立行立改、全面整改,有力有序有效推進各項整改工作。市委、市政府成立由市長任組長的中央環保督察整改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統籌推進全市整改工作。各市級有關部門和區縣均成立一把手任組長的整改工作領導小組,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全市整改工作堅持問題導向、清單管理、結果倒逼,做到掛圖作戰、照單整改、限時銷號。針對督察反饋意見指出的問題,迅速制定全市整改方案,明確37項整改措施和115個具體問題的整改任務,做到目標明確、任務明確、責任明確、時限明確。市級相關部門和區縣對標對表、舉一反三制定具體方案,落實細化舉措2735條。
為保證整改工作落地落實,綜合采用定期調度、加強督辦、嚴肅問責、強化公開等措施,切實傳導整改壓力。一是加強調度,有序整改。建立整改措施臺賬、具體問題臺賬和整改進度統計表“兩賬一表”總臺賬,嚴格落實周報送、周公開、月調度、月通報工作機制。二是強化督察,加壓整改。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深入一線調研指導,相關市領導帶隊開展督促檢查;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市環境監察辦對市級相關部門和區縣實施常態化督察,開展專項督察30余次,對11個環境問題實施掛牌督辦,強力督促各領域、各區域整改工作落地落實、落細落小。三是嚴肅問責,倒逼整改。從嚴從實調查處理中央環保督察組移交的8個追責問題,問責79人(涉及廳級28人、處級19人、鄉科級以下32人),其中問責一把手28人(市管一把手16人)。各區縣黨委、政府加強整改過程責任倒查和責任追究,層層傳導環保問責壓力,產生了強烈的震懾,形成了警示效應。四是營造氛圍,促進整改。在重慶電視臺、《重慶日報》和市政府公眾信息網開設專欄,實行整改任務、目標、措施、責任、時限、結果“六公開”,每周四、周五定時公開整改信息,各類媒體共發布整改信息5000余條。
全市各級各部門抓住督察整改的窗口期、機遇期,特事特辦、急事先辦,強化硬措施、落實硬辦法,加快補齊生態環境保護短板,切實彌補薄弱環節。一是千方百計整合資金,加大環保投入。2017年,全市“211節能環保”支出154.5億元,同比增長13.5%,其中市本級支出34.8億元,同比增長35.7%。全市各級各部門加大資金統籌力度,不斷強化財政“硬投入”,并積極運用政府融資、PPP等多種方式,強力保障整改資金。二是強力啃掉一批“硬骨頭”“老大難”環境問題。建成一批城鄉污水處理設施、工業園區集中污水處理設施,加快推進垃圾滲濾液處置、污泥無害化處置等設施建設。基本完成主城區飲用水水源保護地船舶碼頭整治,基本消除主城區黑臭水體,退出一批自然保護區礦業權,整改拆除一批自然保護區違建項目,完成一批小水電生態基流整治項目,關停搬遷一批環境污染隱患重點企業。三是舉一反三,建立健全長效整改機制。堅持一手抓整改、一手抓鞏固,將整改工作的好做法、好經驗固化為長效性工作機制,形成制度性工作措施。在環保考核、環保表彰獎勵、環保問責追責、生態環保財政投入及轉移支付、自然保護區建設管理、規劃環評、化工污染防治、污水處理、重金屬治理、畜禽養殖污染防治、船舶污染物接收轉運處置、環境監管執法、環境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等10多個領域分別建立和強化了一批重要制度和長效措施。
全市整改工作分三個時間節點,即2017年年底、2018年年底、2020年年底,倒排時間完成整改任務。截至2017年底,總體整改進度超過93%,其中37項整改措施2017年需完成30項,實際完成32項;115個具體問題2017年需完成88個,實際完成91個,中央環保督察反饋的環境保護壓力傳導、水環境保護、自然生態和飲用水水源地保護等三方面主要問題得到切實整改,全市落實中央環保督察反饋意見整改工作圓滿完成階段性任務。全市各級各部門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意識進一步增強,生態環境保護責任落實更加有力,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經濟體系加快形成,環境質量持續提升,自然生態保護明顯加強,生態環保體制機制不斷健全,生態環保法治建設穩步推進,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取得新成效,實現新發展,邁上新臺階。2017年全市地表水總體水質良好,納入國家考核的42個斷面Ⅰ—Ⅲ類水質占90.5%,其中長江干流總體水質為優,Ⅰ—Ⅲ類水質占100%;全市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水質達標率為100%,環境空氣質量優良天數達到303天,PM2.5濃度比2016年下降16.7%,土壤、噪聲環境持續穩定,環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下一步,市委、市政府將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深學篤用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全面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在深入推動長江經濟帶發展座談會上的重要講話精神,以及視察重慶重要講話精神和在參加重慶代表團審議時的重要講話精神,堅決扛起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的政治責任,共抓大保護,不搞大開發,守住發展和生態兩條底線,把修復長江生態環境放在壓倒性位置,堅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全力實施生態優先綠色發展行動計劃,在“治”“建”“改”“管”等方面下大功夫,深入實施“碧水、藍天、綠地、田園、寧靜”五大環保行動,全面提升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水平,努力推動高質量發展、創造高品質生活,切實保護好三峽庫區和長江母親河,筑牢長江上游重要生態屏障,加快把重慶建設成為山清水秀美麗之地。
本著對中央負責、對發展負責、對人民負責、對歷史負責的嚴肅態度,繼續把中央環保督察整改工作作為事關全市發展的大事要事,強化抓整改、抓落實、抓成效的政治自覺和行動自覺,堅決做到機構不散、標準不降、要求不變、力度不減,確保整改工作措施長效化、工作機制長效化。堅持落實定期調度、信息公開、督察督辦等整改制度,切實強化整改任務落實情況跟蹤問效,加大重點難點問題督察督辦力度,確保全市整改方案明確的37項整改措施、115個具體問題以及區縣細化措施和問題全面整改銷號。對2017年已經完成的整改事項,及時組織開展“回頭看”,做好跟蹤核查,堅決防止問題回潮反彈。對2018年和2020年需完成的整改事項,倒排工期,持續加壓,掛賬督辦,確保加快整改、逐一銷號。對長期堅持的整改事項,在鞏固已取得的整改成果基礎上,立足于提升和擴大整改成效,進一步從體制機制層面固化成果。嚴明整改工作紀律,對突出環境問題解決不到位的絕不放過,對責任落實不到位的絕不放過,對長效機制不完善的絕不放過。通過扎實有力、持續深入的整改工作,確保中央環保督察反饋意見全面落實、全面整改,向中央和全市人民交上一份滿意的生態環境保護成績單。
陜西省對外公開中央環境保護督察整改情況
2016年11月28日至12月28日,中央第六環境保護督察組對我省開展了環境保護督察,2017年4月11日反饋了督察意見。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堅持把中央環保督察整改作為一項重大政治任務、重大民生工程,高標準、嚴要求、高質量推進整改工作。截至2018年3月底,59個具體整改問題有48個已基本完成整改,剩余11個涉及工程方案調整和中長期整改問題正在加緊推進,均已取得明顯進展。
一、切實扛起環保督察整改政治責任
省委、省政府把做好環保督察整改工作作為維護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的現實檢驗,作為決勝全面小康、加快追趕超越的重要舉措,對反饋意見誠懇接受、照單全收,深查原因、立行立改,建章立制、持續推動。督察反饋意見后,省委、省政府分別于2017年4月14日、18日召開會議,原原本本傳達督察反饋意見,全面研究部署整改落實工作,成立了以省長任組長和常務副省長、分管副省長任副組長的省環境保護督察整改工作領導小組,各地、各部門均成立了由主要領導掛帥的整改工作機構,確保目標任務明確、安排部署具體、責任落實到位。
省委、省政府把生態環境治理作為全省三大攻堅戰之一,將中央環保督察整改納入年度目標責任考核、季度點評和省內環保督察的重要內容,2017年實現了省內環保督察全覆蓋。先后召開省委常委會、省政府常務會、省政府黨組會、整改工作推進會、專題會等會議46次,省委、省政府領導28次現場檢查、督辦整改工作。制定了《陜西省貫徹落實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反饋意見整改方案》《陜西省貫徹落實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發現共性問題專項整改方案》《陜西省突出環境問題專項整治方案》。省人大常委會專門聽取和審議省政府《關于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反饋問題整改進展情況的報告》,省政協組織開展中央環保督察整改專項調研,同心合力推動整改工作。省環境保護督察整改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對59個具體問題明確了238條整改措施,按月調度進展情況,對重點問題跟蹤督辦、緊盯不放,確保了整改工作扎實有效開展。
全省各級、各部門不斷強化宣傳引導,印發了《關于進一步加強環境保護督察整改工作宣傳報道的通知》,在《陜西日報》、陜西廣播電視臺、省政府門戶網站、省環境保護廳門戶網站開設“環保督察整改進行時”專欄,每周報道整改情況,公布整改結果。各市運用黨報、電視、網絡等平臺,及時宣傳督察整改工作情況。據不完全統計,整改實施以來,全省共報道與環保督察整改有關的新聞、信息3100余條。
二、有力有序推進整改措施落地見效
省委、省政府聚焦中央環保督察反饋問題,切實強化各級黨委、政府及其部門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和屬地管理責任,強化全社會綠色發展理念。全省各級、各部門貫徹落實中央關于生態文明建設的決策部署更加堅決,履行環境保護職責的行動更加自覺,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失職追責機制全面形成,產業結構和能源結構逐步優化,生態環境質量不斷改善。
針對“環境保護推進落實不夠到位”問題,省委、省政府認真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生態文明建設重要論述、中央關于祁連山生態環境破壞問題通報和《環境保護法》等,牢固樹立保護優先的綠色發展理念,切實提高環境保護政治站位。2017年“三秦大講堂”多次邀請知名專家進行“加強生態文明建設”專題講座,舉辦生態環保主題的專題培訓班、研討班8期,累計培訓領導干部500余人次。
嚴格執行生態環保黨政同責、一崗雙責,省、市、縣黨委常委會、政府常務會研究生態環保工作頻次明顯增加,建立了定期聽取生態環保工作匯報、研究生態環保突出問題、制定生態環保重要舉措的常態機制;完善了生態環境保護考核評價體系,加大了綠色產業指標權重,增設了環境違法追責指標,制定了生態環保“一票否決”辦法;組織全省審計機關全面開展自然資源資產責任審計試點,“黨政同責、政府全面負責、環保統一監督、各部門依法履職、全社會廣泛參與”的環境保護工作大格局基本構建。
加大環保投入,印發《關中地區鐵腕治霾專項行動獎補辦法》,2017年,省財政累計撥付環保專項資金21.9億元,比上年增加2.6億元,增長13.5%,有力支持了環保基礎建設。
針對“重點區域流域環境形勢嚴峻”問題,省委、省政府把治污降霾作為環保頭號工程,制定了《陜西省鐵腕治霾·保衛藍天1+9行動方案》《陜西省鐵腕治霾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方案(2018-2020年)》《陜西省鐵腕治霾打贏藍天保衛戰2018工作要點》。成立了省鐵腕治霾工作組,每月召開一次點評會議,每季度開展一次督政查企專項行動,強力推進“減煤、控車、抑塵、治源、禁燃、增綠”六大措施落實。突出抓好秋冬季大氣污染治理,制定了《陜西省2017年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方案》和5個配套方案,修訂了《陜西省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統一標準聯防聯控。2017年關中8市區平均優良天數198.3天,同比增加7.3天;PM10平均濃度119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0.2%;PM2.5平均濃度67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8.4%。10-12月,西安市優良天數達到44天,比2016年同期增加12天,重度污染以上天數7天,比2016年同期減少20天。
系統推進水污染防治工作,全面推行河長制,印發了《陜西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2017年實施方案》,修訂了《陜西省渭河、漢丹江流域水污染補償實施方案》《黃河流域(陜西段)污水綜合排放標準》,進一步強化水環境質量考核。全省83條河流175個國控、省控斷面中,Ⅰ~Ⅲ類水質斷面114個,占65.1%;Ⅳ~Ⅴ類47個,占26.9%;劣Ⅴ類14個,占8.0%;與上年同期相比,Ⅰ~Ⅲ類水質斷面比例上升10.4個百分點,Ⅳ~Ⅴ類下降6.5個百分點,劣V類下降4.0個百分點,渭河干流水質持續改善。漢江、丹江、嘉陵江及其支流共39條河流74個監測斷面全部為Ⅰ~Ⅲ類水質,水質穩定保持優。
針對“部分重點區域生態破壞較為嚴重”問題,恢復了陜西省秦嶺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組織編制了《陜西省秦嶺生態環境保護規劃綱要》,多部門聯合開展了秦嶺生態環境保護專項執法檢查。扎實開展秦嶺和渭北“旱腰帶”開山采石綜合整治,加大開山采石企業的關閉整合力度,秦嶺地區采石企業數量由2014年底的457個減少到168個;渭北“旱腰帶”地區采石企業數量由2014年底的353個減少到109個;做好整合(保留)和新設礦山科學論證和生產驗收等工作,嚴格整治和規范礦產資源開發活動,妥善處理建設用料與保護環境的關系。
深刻汲取祁連山生態環境破壞問題教訓,開展“綠盾2017”專項行動,全省61個自然保護區共排查出問題87個,逐一制定整改方案,立行立改的47個問題已全部整改到位,各類違法行為得到有效處理。
針對“陜北原油開采及陜南尾礦庫環境隱患整治不到位”問題,與陜西延長石油集團、中石油長慶油田分公司簽訂了安全生產目標責任書,進一步落實石油企業整治主體責任;完成了對長慶油田分公司96項管道隱患治理項目的掛牌督辦。366口“邊緣殘次”油井全部拆除了就地明火加溫脫水裝置,對含油污水、污油泥按規定進行了處置。2017年,陜北地區共發生原油管道泄漏事故5起,同比減少16起,原油管道安全生產和環境保護形勢明顯好轉。
對陜南244座尾礦庫按照“一庫一策”要求,逐一建立安全管理臺賬,開展隱患排查、建立風險源分級分類管理制度,完善環境應急預案。2座“無主庫”已完成治理,15座“頭頂庫”中有9座已完成治理,15座未完成漿砌石排洪系統改造任務的尾礦庫有5座已完成治理。
針對中央環保督察移交的15個責任追究問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由省紀委統一審核把關、精準量責,共對154名領導干部進行責任追究。其中,廳級26人(正廳級11人,副廳級15人),占16.9%;處級74人(正處級48人,包括縣委書記、縣長9人,副處級26人),占48.1%;科級以下54人,占35%。給予黨紀、政務處分共113人(黨內嚴重警告6人,黨內警告20人,行政記大過9人,行政記過37人,行政警告41人),占到總人數的73.4%;誡勉談話35人,占22.7%;通報6人,占3.9%。
責令渭南市政府、漢中市政府、商洛市政府、韓城市政府、西咸新區管委會、省國土資源廳、省水利廳、省環境保護廳、涇陽縣政府、淳化縣政府共10個單位作出書面檢查并切實整改,同時按要求向社會公開。
進一步加大環境執法監管力度,先后組織開展了關中大氣專項督查、關中城市揮發性有機物交叉檢查、秦嶺生態環境監管執法檢查、自然保護區專項執法檢查、違法違規建設項目清理工作“回頭看”和主要流域水污染防治等多項執法檢查,同時對《陜西省鐵腕治霾·保衛藍天1+9行動方案》實施情況開展經常性明查暗訪。2017年,共出動執法人員14.29萬人(次),立案查處環境違法企業6139家,處罰金額1.67億元,移送公安機關適用行政拘留環境違法案件218起,行政拘留173人,移送涉嫌環境污染犯罪案件27件。
健全完善長效機制,印發出臺了《陜西省秦嶺生態環境保護條例》《陜西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關于在礦產資源開發利用集中的縣(區)執行重點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的公告》《關于建立環境保護司法審判與行政執法聯動工作機制的意見》《陜西省河長制工作會議制度》等一系列文件,為持續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提供了有力制度保障。
加快推進經濟結構優化和轉型升級,按照省第十三次黨代會提出的“培育新動能、構筑新高地、激發新活力、共建新生活、彰顯新形象”戰略任務,各級各部門深入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2017年,全省完成煤炭去產能96萬噸,房地產庫存規模同比下降17.4%,國有企業杠桿率同比下降2個百分點,全年降低企業成本43億元,規上工業利潤增長75%左右,戰略性新興產業增加值增長11.6%左右,完成煤電超低排放改造566萬千瓦,萬元GDP能耗下降3.2%。
三、推動生態環境保護再上新臺階
下一步,我們將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樹立政治意識、大局意識、核心意識、看齊意識,始終堅定“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強化“不要污染的GDP”的發展導向,堅定不移走生態優先綠色發展之路,繼續把中央環保督察整改工作作為重大政治責任和政治任務,進一步強化思想認識,進一步加大整改力度,進一步完善長效機制,以更鮮明的態度、更堅定的決心、更有力的措施,持續不斷抓實抓好整改落實,鍥而不舍、久久為功,確保反饋問題全面徹底整改到位,持續推動生態環境質量改善,努力實現經濟社會發展和生態環境保護協同推進,為人民群眾創造良好生產生活環境。
甘肅省對外公開中央環境保護督察整改情況
2017年4月13日,中央第七環境保護督察組向甘肅省反饋督察意見后,甘肅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按照“誠懇接受、照單全收、堅決整改”的總體要求,迅速研究制定了《甘肅省貫徹落實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反饋意見整改方案》(以下簡稱《整改方案》),確定由省委書記、省長任雙組長的生態建設和環境保護協調推進領導小組全面負責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反饋意見整改工作。整改期間,甘肅省委、省政府先后召開省委常委會會議、省政府常務會議、省生態建設和環境保護協調推進領導小組會議、省祁連山自然保護區生態環境問題整改工作推進組會議等專題推進會議32次,主要領導作出批示28次,統籌研究、協調推進中央環保督察整改工作;甘肅省委、省政府主要領導和分管領導多次深入中央環保督察反饋問題和祁連山生態環境問題整改第一線,現場檢查調研解決問題,推動整改落實;成立了由分管副省長擔任主任的整改辦公室,建立定期調度、預警通報、督導檢查、銷號驗收、公開公示等五項制度,堅持每月調度通報整改進展情況,落實一項、銷號一項、公開一項;啟動省級環保督察,由省人大常委會、省政府、省政協副省級領導帶隊,對慶陽、隴南、酒泉、金昌、武威、甘南6市州中央環保督察反饋意見整改落實情況進行了督導檢查;省委督查室明查暗訪、省政府聯合專項督查雙管齊下,加大跟蹤問效力度,對14個市州貫徹落實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反饋意見問題整改情況進行了14輪集中現場督導檢查;省紀委監委牽頭查辦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組移交督察期間發現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問題線索,共問責218人,并公開了信息;省委宣傳部組織指導各地、各部門主動公開整改進展情況,自覺接受社會和輿論監督。截至4月20日,全省在中央和省市媒體宣傳報道和公開信息1356篇(條)。2018年1月7日,省委、省政府向國務院上報了《中共甘肅省委 甘肅省人民政府關于報送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反饋意見整改工作進展情況的報告》,經國務院批準,全文在省政府和省級環保部門門戶網站公開發布。
中央環保督察組反饋督察意見以來,甘肅省委、省政府始終堅持把做好中央環保督察反饋問題整改工作作為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生態文明建設戰略思想、樹牢“四個意識”、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的政治責任,作為落實習近平總書記視察甘肅重要講話和“八個著力”重要指示精神的具體行動,作為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推動甘肅綠色發展崛起的重大機遇,作為落實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增強全省人民獲得感和幸福感的民生大事,始終把最高的標準、最實的舉措、最硬的作風、最嚴的問責貫穿于整改工作全過程,做到問題不解決不放過、責任不落實不放過、整改不徹底不放過。經過近一年的集中整改,中央環保督察反饋意見梳理出的62項具體整改問題中,計劃2017年完成的46項已基本完成整改任務,2018年應完成的6項和2020年應完成的10項整改任務正在按進度推進,并取得階段性進展。通過持續推進整改工作,甘肅省各級黨委、政府和監管部門貫徹綠色發展理念的自覺性和主動性不斷增強,忽視生態環境保護的狀況得到明顯改善,各級黨委、政府生態環境保護主體責任進一步落實;生態安全屏障作用得到加強,全省“三化”草原治理率為49%,濕地面積持續穩定在169.39萬公頃左右,水土流失治理率為28.65%,新增造林面積350萬畝,森林覆蓋率為12.14%,草原綜合植被蓋度達到52.2%,水源涵養、生物多樣性保護能力得到提升;產業能源結構進一步優化,省委、省政府研究制定了《關于構建生態產業體系推動綠色發展崛起的意見》和《甘肅省推進綠色生態產業發展規劃》,重點鼓勵發展10大綠色產業,謀劃實施一批重大生態保護和修復工程,高耗能行業占規模以上工業增加值比重下降12.4個百分點,2017年新能源發電量占全省總發電量的19.7%;污染防治工作成效明顯,連續七年完成國家下達的污染減排約束性指標,超額完成了國務院“大氣十條”第一階段目標任務,順利通過2017年度國家“水十條”考核,經原環境保護部初核取得“優秀”等次;農村環境綜合整治深入推進,畜禽養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率達到68%,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率達到82.2%,廢舊農膜回收利用率達到80.1%,尾菜處理利用率達到39.5%,建成了200個“美麗鄉村”省級示范村,552個市縣級示范村,1748個“萬村整潔”村;祁連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生態環境問題整治工作有力推進,開展祁連山地區生態紅線劃定工作,結合實施祁連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山水林田湖修復工程,規劃實施了礦山環境治理恢復、土地整治與污染修復、生物多樣性保護、流域水環境保護治理、全方位系統綜合治理修復任務,礦業權、水電站和旅游設施關停退出、規范運營取得實質性進展;環境監察執法力度進一步加大,全省立案查處案件1140件,處罰金額7543.89萬元,其中查封扣押389件,限產和停產整治218件,移送行政拘留85件,移送涉嫌環境污染犯罪案件30件。針對國家環境保護督察辦公室《關于商請加快推進中央環境保護督察整改工作的函》指出的問題,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下發了《關于限期完成國家環境保護督察辦公室反饋問題整改任務的通知》,要求對反饋的問題逐一制定整改方案,細化整改措施,落實整改責任,確保全部整改到位,對未按期整改到位的,發現一起、問責一起。省政府分管領導和省整改辦負責同志會同有關部門赴6個市州對反饋問題整改進行了現場督辦。4月24日,以視頻會議的形式召開調度會,通報整改進展情況,對現場抽查反饋問題整改工作進行跟蹤督辦。截至目前,生態環境部現場抽查反饋的16個具體問題中已完成尾礦庫環境風險隱患整治、違法排污企業整改、再生水利用、在線監控設施驗收等8個問題,燃煤鍋爐提標改造、污水處理廠建設等污染防治基礎設施改造等8個問題正在加緊整改。
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甘肅省將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持綠色發展理念,進一步完善生態環保監管體系,在鞏固和深化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反饋意見整改成效上下功夫,持續推進《整改方案》實施,以鮮明的態度、果斷的措施、嚴格的標準,狠抓整改、盡快整改、堅決整改;對已經完成需要持續加強、長期堅持的各項整改任務,及時組織“回頭看”,防止認識“弱化”、思想“疲化”、問題“反彈”;對正在著手整改、需要在2020年以前完成的16項整改任務,繼續實行臺賬管理、清單銷號,按要求全部整改到位;繼續實行調度預警、通報公告和清單銷號制度,采取領導包抓、部門盯辦、掛牌督辦的方式,落實主體責任、屬地責任和監管責任,對問題整改不到位的,堅決不予銷號,對履職不到位的,依法依紀啟動問責程序;以整改為契機,深入實施《2018年甘肅省污染防治攻堅戰實施方案》、《甘肅省縣級及以上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專項行動實施方案》和《甘肅省2018年“綠盾”專項行動實施方案》,集中解決突出環境問題,積極構建生態環境保護長效機制,加大生態系統保護力度,持續推動中央環保督察反饋意見的整改落實,持續改善生態環境質量,切實筑牢西部生態安全屏障。
(原文題為《北京等7省(市)公開中央環境保護督察整改落實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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