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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論】對被“冒名者”毀掉的人生,必須有所交代

繼三原縣教育局4月14日晚發通報,稱頂替學籍者李敏“主動”辭去公職獲準后,三原縣警方日前做出回應,稱將一查到底,涉案人都將被追責;三原縣監察委也對此事全面介入調查。
一次冒名頂替,讓兩個人的命運錯置:“假荊高峰”竊取了別人的學籍與文憑,此后獲得了人生的敲門磚;真荊高峰卻被“冒用身份”扳動了命運倒轉的開關,從此被推入人生的下行線——拿到中專文憑,圓教師夢想,原本對她觸手可及,最后卻都成了泡影。
雖然在類似事件時有曝光的背景下,其關注度會邊際遞減,可對悲劇的受害者來說,悲劇永遠是清晰的、絕對的。時間沒法倒流,既往也不可追,但對于受害者荊高峰被“冒名頂替”毀掉的人生,無論是冒用者還是有關方面,都必須有所交代。
荊高峰的遭際,在王娜娜事件中能找到很多“劇情雷同”之處:都在被冒名后上學之路就此中斷,都是時隔多年后陡然發現貓膩。王娜娜案中,從身份信息和準考證偽造到學籍檔案修改,有個完整的造假閉環;從錄取審核到入學復核,很多可交叉驗證的環節也幾乎是全線失守;其所在中學、錄取院校和教育、公安、招考等部門也都“守土失責”。
在荊高峰事件中,造假鏈條上又連著哪些人,冒名頂替為何能突破層層制度防線,很多程序緣何淪為虛設,顯然也需通過調查去厘清。假“荊高峰”說,“我承認是我不對,但那是我媽讓朋友弄的”,其母親背后又站著誰,這些問號都需要拉直。
王娜娜事件曝光后,在輿論倒逼下,有關方面最終給出了詳細披露了錄取通知書流入他人之手全過程的調查報告,13名相關責任人受到處理,其中3人被已移交司法機關。若存在偽造國家公文、偽造身份證乃至冒用身份獲利等情節,則涉嫌犯罪;民事方面,受害者也可通過訴訟撤銷對方非法獲益,并申請賠償。
早在2009年羅彩霞事件曝光后,教育部曾于當年下半年起,在全國范圍內清查高校冒名頂替假學生。據報道,在河南某高校,被清退的假學生就達300多人。可見當年漏洞之大、亂象之多。隨著教育部多次要求高校認真開展新生入學資格復查,對存疑的考生要與生源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核實,類似冒名頂替和資格造假事件已逐漸銷聲匿跡。
但就算是“歷史欠賬”,現在已實現制度補缺,對這些冒名頂替個案,仍需以對受害者和社會負責的態度,用真相和追責為事件收尾,也要用過往的教訓避免未來的重蹈覆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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