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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沙一小區業主駕28輛維權標語車上街,三女業主被行拘5日
澎湃新聞記者 蔣格偉 實習生 廖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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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主豪車隊貼標語上街維權(01:54)
4月8日上午8點,多臺張貼“華遠集團,坑害業主”標語的機動車在湖南長沙市五一大道自西向東行駛。長沙市公安局芙蓉分局官方微信公眾號4月9日通報稱,該行為引發沿線大量群眾圍觀及交通擁堵,嚴重擾亂公共場所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23條第一款第二項之規定,公安機關對違法行為人依法作出行政拘留5日的處罰。澎湃新聞(www.usamodel.cn)獲取的視頻顯示,約有28輛張貼“華遠集團,坑害業主”標語的機動車,行駛在機動車道上,該些機動車側面以及前面都張貼有標語。
長沙市公安局芙蓉分局4月9日通過微信公眾號“芙蓉公安”通報稱,長沙市公安局芙蓉分局接群眾報警稱,有多臺張貼維權標語的機動車,在長沙市五一大道自西向東行駛,引發沿線大量群眾圍觀及交通擁堵。接警后,該局迅速調派朝陽街派出所及轄區交警對車輛實施攔截,當場將涉嫌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的違法行為人周某(女,34歲)、李某(女,37歲)、歐某(女,31歲)傳喚至公安機關接受調查。
經查,周某、李某、歐某等違法行為人因與小區開發商、物業公司發生糾紛,于4月8日上午與其他業主駕駛著張貼維權標語的機動車,從小區出發沿湘江北路、芙蓉路、五一大道行駛,其行為引發沿線大量群眾圍觀及交通擁堵,嚴重擾亂公共場所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23條第一款第二項之規定,公安機關分別對三人依法作出行政拘留5日的處罰。
警方敦促其他參與此次擾亂公共秩序的違法行為人主動到公安機關投案自首,爭取從寬處理,并呼吁廣大市民通過合法渠道理性表達維權訴求,切勿采取違法、過激行為,否則將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責任編輯:謝寅宗
校對:劉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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