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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持C1駕照開半掛貨車,在大連出事故后從長春找人來頂包
近日,時某因交通肇事后逃逸找人頂包,遼寧大連市交警部門對其作出駕駛證一次性記24分,罰款4000元,行政拘留20天的處罰。
發生交通事故“張某”報警
3月13日6時50分許,大連市交警支隊高二大隊接到群眾報警電話,一位自稱張某的駕駛員告訴值班民警,他駕駛的吉AK9***重型半掛車在沈海高速沈陽方向231公里處發生交通事故,撞到高速公路中央護欄上,并與一輛吉普車發生碰撞。高速二大隊事故民警迅速趕往事故發生地點,固定現場并展開勘查工作。
民警趕到現場卻不見報警人。被撞受損吉普車的女司機告訴民警,事故發生后,只看到一名男子從半掛重型貨車上下來,告訴她已經報警,之后便不見蹤影。民警通過現場勘查,發現半掛重型貨車駕駛室無變形、無損壞,但駕駛員不在現場,也未找到報警男子張某,只在半掛重型貨車上找到了一張名叫時某的身份證。
時某遲遲不露面修某卻出現
民警通過相關信息查詢,得知時某所持駕駛證為C1證,而駕駛半掛重型貨車需要A2資格。在與時某取得聯系后,時某自稱為車內乘客,駕駛員因事故受傷正在營口某醫院進行治療。當民警要求其提供醫院具體地點時,時某找各種理由搪塞,而不提供具體地點。
正當民警對案件進行調查時,當天15時左右,時某帶著名叫修某的駕駛員,來到了高二大隊處理交通事故。經核對,民警發現與報案時的駕駛員信息完全不符。于是,民警對時某和修某進行了控制,并立即對時某和修某分別調查詢問。
時某找人頂包受到嚴厲處罰
經民警對事故案例進行詳細分析,修某自知已露餡,便對民警道出了實情,修某家住吉林長春,接到時某電話后,才于13日一早,坐著高鐵從長春趕到營口幫時某頂包。
當民警告訴時某修某已交代實情后,時某最終承認了自己就是駕駛員的實情。原來,時某知道自己C1證不能駕駛半掛重型車,當交通事故發生后,他一方面擔心交警要處罰;另一方面擔心保險公司拒絕理賠。于是,他就想出了用他人頂包的方法,企圖蒙混過關。時某在報案時自稱“姓張”,由于實在無法請來“姓張”駕駛員,無奈只好找修某來頂包。
時某由于駕駛與準駕車型不符車輛,而且交通肇事后逃逸,兩項合并處罰,高二大隊對時某作出了其駕駛證一次被記24分,罰款4000元,行政拘留20天的嚴厲處罰。
(原標題:肇事后找人從長春乘高鐵來頂包;肇事者被記24分罰4000元行拘2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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