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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成:匿名評審,請來點透明和陽光
學術制度的改善,端賴殫思盡慮地從點滴建設入手,而不能指望一蹴而就地通盤解決。由此聯系到當下通行的學術評價制度體系,舉凡聘任、升等、基金、獎項等等,無不倚重于同行間的匿名評審。這其中尤為重要的是發表或出版的匿名評審。因為且不論在崇尚量化績效管理的一線系科或研究所(室),就連資深老教授都感到發表的壓力;退一萬步說,即使在一個高度行政化、衙門化的二線或三線學術領導機關,學術評價盡管摻雜著各種各樣的利益交換,但如果要想擁有耀眼的學術頭銜或光環,至少還要有一、兩篇學術著述的發表或出版。否則,這個學術頭銜或光環會被千夫所指,讓擁有者臉面無光。所以,如果對學界來說“發表是第一生產力”,那么匿名評審實乃一切學術活動的起點和核心。
匿名評審制度的開端與發展

我們或可由此追問匿名評審制度的合理性、合法性在哪里?追溯歷史,匿名評審沒有多長的學術傳統。在十九世紀中葉學術尚未充分體制化、制度化之前,學者自我認同是悠閑自得、溫文爾雅的紳士,而非某一專業研究領域里心無旁騖的“科學家”(scientist)。他們(沒有女性)崇尚不讓庸俗的虛譽浮名,擾亂靜謐學術世界的“明智學術原則”(the Principle of Sound Learning)。按此原則行事的“明智學者”(sound scholars),學識淵博而不求于揚名校外。萬一按捺不住,想寫一本書(最好不要寫),那就寫得讓大數人無法卒讀;否則,一旦出了名,書賣得暢銷,“別人就會諷刺你 ‘光輝耀目’,且不會再有人尊敬你了”。( [英]G? R?埃文斯:《劍橋大學新史》,丁振琴、米春霞譯,商務印書館,2017年,第12頁)
作為具體案例,可以佐證那個時代的學者不會在意學術發表。一六八四年八月,當年僅二十二歲就成為英國皇家學院的院士的愛德蒙?哈雷(Edmond Halley ,1656-1742)前往劍橋,拜訪時任三一學院盧卡斯數學(Lucasian Chair of Mathematics)教授的牛頓,談及自己對開普勒的行星運動定律產生的疑問。牛頓告訴這位比其小十四歲的求教者,說他幾年前就已經知道答案,還撰寫了文稿?!懊髦恰钡呐nD極不情愿發表觀察和研究所得,只是經不住哈雷反復游說,且人家還愿意慷慨解囊,承擔所有印刷費用,方才應允這部劃時代的《自然哲學的數學原理》于一六八七年刊行。再至二十世紀初年,索緒爾雖先后三次在日內瓦大學講授“普通語言學”,但很少寫作,從不發表。就像《普通語言學教程》這樣一個劃時代的研究,也是在他身后由兩位學生根據課堂筆記整理而出版的。
盡管同行間的匿名評審,被認為在一六六五年英國皇家學會創辦《哲學匯刊》(Philosophical Transactions)時就已采行,然作為制度而在學術界被普遍接受,奉為通行法則,則是在二十世紀六十年代。首先,在技術上這已經沒有多大問題。就如一九五九年美國施樂公司制成了世界首臺落地式辦公用全自動復印機,商業化后而迅速普及到最基本的辦公場所;再以一九八0年代個人電腦、互聯網等技術的快速發展,使得作者和編輯很容易就能制作相對精美的論文副本,并以最快速度發送給匿名評審人。這就大大不同于當年英國皇家學會首任秘書亨利?奧頓伯格(Henry Oldenburg,1619-1677)用鵝毛筆,以及再到二十世紀前期的編輯用打字機,書寫一封封編輯信函,通過郵政馬車及后來的汽車投遞,發送至散布在歐洲各地的學者。
更重要的,是此時學術投入的大幅增加,設立了許多新的研究機構,并同時增加了很多專業研究人員,致使論文數量出現了井噴式的爆發;接著又有專業化深入發展,學術分工愈來愈精細,而隔行如隔山,編輯不能也不敢輕易判斷那些專業性很強的文章,是否適合刊發或應當被拒稿。作為比較,此前十九世紀至二十世紀的很長一段時間里,很多期刊最大焦慮莫過于稿源匱乏。通常情況是設立一個人數眾多的編輯委員會。在沒有稿件的情況下,主編只能懇求編委們慷慨提供而為應急。直到一九三0年代末,《科學》(Science)雜志的編輯,日常工作還是通過個人關系向學界同僚延攬稿件。今非昔比,到了一九六七年,當《自然》(Nature)采行了匿名評審制度之時,拒稿率已經是百分之九十二。與之相應而形成的一個新迷思(myth),是拒稿率越高、愈難發表,刊物的學術水準就愈高。
沒有隨風跟進,至今尚未采行匿名評審,仍由編輯(由很多人組成的)審稿的,至少有兩份被學術界高度認可的人文期刊——《哲學雜志》(Journal of Philosophy)、《哲學評論》(Philosophical Review )。( David Shatz, Peer Review: A Critical Inquiry, Rowman & Littlefield Publishers,2004,p.8)因為事實表明匿名評審的最短之板,不要說提升學術質量,就連最基本的學術規則和公信恐怕都難保。被批評者最多拿來作為例證的,是德國物理學家舍恩(Jan Hendrik Schoen)的升降沉浮。此人出生于一九七0年,一九九八年在德國巴登符騰堡邦的康斯坦茨(Konstanz)大學取得自然科學博士學位,后服務于美國貝爾(Bell)實驗室。在二00年至二00一年,舍恩最得意之時平均每八天發表一篇論文,相當數量還是刊發在拒稿率最高的《自然》(七篇)、《科學》(八篇)和《物理評論》(Physical Review)(六篇)。不過,很快舍恩被人舉報數據造假,接著包括上述三份被認為是頂級大牛在內的所有刊發其論文的刊物,紛紛做出將之稿件予以撤銷(retracted)的決定。
如果進一步展開,我們還可列舉出近年來更長一串在諸如《自然》、《科學》等頂級期刊及其子刊,已經曝光的學術欺詐名單。自然學科(包括醫學)發表的論文,通常多有實驗室數據作為支撐,為何匿名評審未能有效地發現和阻止這種學術不軌行為?進一步的研究表明,主要原因在于沒有多少匿名評審人愿意花太多時間、精力乃至金錢,檢驗這些論文提供的證據。現任波士頓大學公共衛生學院(Boston University School of Public Health)的副教授盧多維克?特林夸(Ludovic Trinquart),談及巴黎第五大學的研究者們就生物醫藥研究領域里的匿名評審的數據,稱:“在實際參與同行評審的研究者中,百分之七十貢獻了百分之一或者更少的工作時間,百分之五貢獻了百分之十三或者更多的工作時間?!痹巍队t學雜志》(The British Medical Journal)編輯的理查德?史密斯(Richard Smith)說得更為直接:“我們幾乎沒有證據說明同行評審有用,卻有大量證據說明它的缺陷(https://www.vox.com/science-and-health/2016/11/23/13713324/why-peer-review-in-science-often-fails)?!?/p>
這里不必渲染“同行是冤家”的古訓,片面夸大評審人與被評審人之間的冷酷競爭關系;因為實際上更多發生還是在“新舊”研究范式的沖突意義上,越是重大學術突破、越可能超越時代的新發現和新發明,就越不容易被同時代的同行欣然接受而順利通過匿名評審。一個在自然科學研究中被經常提及的案例,是發明了放射性免疫分析法,于一九七七年獲得諾貝爾生理學或醫學獎的美國學者羅莎琳?雅洛(Rosalyn S. Yalow)的不幸境遇。當年,她與同事將其發現,投寄給《臨床研究期刊》(Journal of Clinical Investigation)雜志而被同行排斥。為了呼吁改善現行評審制度,獲獎之后的雅洛將當年退稿信交由《科學》雜志發表。在這封寫于一九五五年九月二十九日的信中,時任該刊主編的布拉德利 (Stanley E. Bradly)教授,為不能接收這篇文稿而表示了歉意,理由是:“這一領域內的專家們強烈反對您的肯定性結論?!保╰he experts in this field have been particularly emphatic in rejecting your positive statement)
開放同行評審
總體說來,難以通過數據或實際運用來證實或證偽的人文學術,可能更容易遇到上述尷尬。令人警醒的一項最新發展,是為了彌補匿名評審的內在缺陷,重返自由表達的“觀念集市”之初心,相當多自然科學(包括醫學)專業期刊開始嘗試推進“開放同行評審”(Open Peer Review)。這最早在一九九0年代后期,由被認為是世界頂級的《英國醫學雜志》、《美國醫學會雜志》(The Journal of the American Medical Association, JAMA)率先采行,接著有相當多自然科學專業學術期刊迅速跟進。引人矚目還有二00六年六月一日,《自然》雜志進行了為期四個月的相關的實驗。該刊的結論是目前雖不會采行,編輯部卻將繼續探索這一開放的同行評審模式。(“Overview: Nature's peer review trial,” Taken from http://www.nature.com/nature/peerreview/debate/nature05535.html, accessed 1 Feb 2016)
經過這么多年的嘗試,在這項制度中目前走得最遠的,是歐洲地球科學聯盟(EGU)在德國刊發的《大氣化學與物理學》(Atmospheric Chemistry and Physics)。該刊允許審稿人署名或匿名提交審稿意見,將之與作者的反饋和回應一并刊發在網絡評論版上(Discussions (ACPD) website),經過公眾在線實名評議之后,再由編輯匯總各種意見和評論而做出錄用與否的決定。令人吃驚的,該刊自二00一年創辦后,影響因子從二00二年的0.714、二00五年的3.495、二00八年的4.927一路飆升至二0一六年的5.318,遠遠超過氣象界的一些老牌名刊,“成為眾多大氣科學刊物中的一匹黑馬,引起全世界 大氣科學(氣象學)界學者的高度關注”。(伊蘭、王春乙:《“交互式開放存取”辦刊模式之探究》,《中國科技期刊發展論壇》 , 2011)

鑒于此,人文學術目前似不太可能驟然效法自然科學期刊的“開放同行評審”,將文稿、審稿人意見、公眾評論及作者反饋意見一并刊發在網絡預覽版上。因為這很可能會引來太多喧囂嘈雜而致使理性探討被完全淹沒的風險。設置猶如過濾網那樣的同行評審機制,自然可將數量不少的陳詞濫調和應景逢迎之作阻擋在“觀念集市”之外;否則,任憑垃圾充斥,思想交流的通道會被堵塞而不暢。不過,面對自然科學期刊的這樣一種發展,人文學術也須回答那個著名的拉丁之問:“監管之人,誰人監管?”(Quis custodiet ipsos custodes? Who guards the guardians?)
對人文學術期刊匿名評審的建議

其次,評審人可否稍微謙虛一些,更加平等待人?雖說負責任的期刊聘請的匿名評審人,一般都是本領域卓有成就的專家;但在學術專業化發展日趨精密的今天,作為同行的評審人在某些特定議題的研究上,可能不一定比作者更精通、更深入。再說“真理面前人人平等”,評審人似不應自認為高人一等,當恪守清儒錢大昕當年提出學術批評原則:“袪其疑,乃能堅其信;指其瑕,益以見其美”。(《廿一史考異?序》,方詩銘、周殿杰校,上海古籍出版社,2014年,第1頁)具體言之,這或可伸展為以下可供實際操作的三點:一、以材料為基礎,以事實為準繩——盡量讓關鍵性批評能夠被方便查證和核實; 二、避免將自己的關注點、興趣點強加給被評審人——除非愿意提供較為完整材料和研究文獻的鏈接信息,否則不要輕易說:“怎么研究這個,為何不研究那個”;三、細心拿捏“應該批評的”與“不喜歡、不了解,卻值得尊敬的研究取向”之間的分寸。這樣做的目的,無非是因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期望自己將來投稿之時,也能夠遇到同樣金針度人、誨人不倦,頗具君子美德和風范的匿名評審人。
再次,作者可否更虛懷若谷、豁達大度?毋庸諱言,幾乎每位學者都收到過匿名評審的拒稿意見,在失落、沮喪之余難免一些憤憤不平。一九三六年六月,愛因斯坦投稿于《物理評論》,兩個月后收到附有匿名評審意見的拒稿信。在給負責編輯的回復中,表示不屑回應這位評審專家的“錯誤評論”(erroneous comments)。就我們今天的角度來看,愛因斯坦的文章并非無瑕可擊,這樣回復確也帶有某些意氣用事。況且真理愈辯愈明,論文寫作實際上就是同行間的一種學術對話,即使是非常負面的評審意見,只要不過于“任性”和“隨意”,通常也能讓作者發現自己文章的弱點和不足,多多少少增加其文章的溝通性和交流性。陳垣先生就此強調:“文成必須有不客氣之諍友指摘之”(陳智超編注:《陳垣來往書信集》,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0年,第650-651頁)。實際上,如果以平常心待之,即使不幸一而再、再而三地遭逢退稿,在當下通信技術已十分便捷,作者也可通過電子郵件、網絡平臺、會議報告、同仁分享等多種方式予以發送和傳播,故不至于被完全阻擋在學術共同體的“觀念集市”之外。由此說來,“神州之外,更有九州;今世之后,更有來世”,關鍵還在于只要這篇文稿是真正的金子,那就一定會發光!
(本文原題為《匿名評審與人文學術的發表》,首發于《隨筆》2018年第1期,第89-99頁。澎湃新聞經作者授權發布,現標題和小標題為編者所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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