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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老虎涉單位行賄罪,司法部原黨組成員盧恩光是第三個
法制晚報·看法新聞 2月23日,最高檢發布消息稱,蘇樹林、盧恩光、王銀成被提起公訴。
看法新聞記者注意到,與雙開、立案偵查時僅被指涉受賄罪不同,司法部原黨組成員盧恩光被公訴時又新添罪名——單位行賄罪。
簡單梳理后可以發現,十八大以來獲刑的近百名中管干部中,涉嫌單位行賄罪的此前只有趙少麟、武長順。一旦坐實,盧恩光將是第三個犯此罪的大老虎。

副部級被公訴時,新添了一個罪名
據最高檢的通報,蘇樹林涉受賄罪、國有企業人員濫用職權罪,由上海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審查起訴。王銀成涉受賄罪,由福州市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
盧恩光則是由安陽市人民檢察院向安陽中院提起公訴。值得注意的是,云南原省委書記白恩培、國臺辦原副主任龔清概也是在安陽中院一審獲罪。
檢察機關起訴指控:盧恩光為謀取不正當利益,給予多名國家工作人員財物,情節特別嚴重;盧恩光為其實際控制的企業謀取不正當利益,給予多名國家工作人員財物,情節嚴重,依法應當以行賄罪、單位行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何為單位行賄罪?根據“刑法修正案(九)”,單位為謀取不正當利益而行賄,或者違反國家規定,給予國家工作人員以回扣、手續費,情節嚴重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
武長順趙少麟因單位行賄罪被判3年
看法新聞記者發現,此前僅有天津市政協原副主席武長順、江蘇省委原秘書長趙少麟,因犯該罪名被判刑。

2017年5月,寧波中院查明:2007年至2014年,趙少麟在充任其子趙晉實際控制的公司總顧問期間,伙同趙晉請托他人為其公司非法經營房地產項目提供幫助,并行賄價值人民幣444.895萬元的財物。
值得注意的是,在一審開庭時,檢方曾點名趙少麟單位行賄的對象——山東省委常委、濟南市委書記王敏。最終,趙少麟因單位行賄罪獲刑3年,加上騙購外匯罪,被決定執行有期徒刑4年,并處罰金人民幣1500萬元。

同樣在2017年5月,鄭州中院查明:武長順為使其實際控制的多家公司獲取不正當利益,直接或指使上述公司人員向多名國家工作人員行賄,共計1057萬元。
值得注意的是,在一審開庭時,檢方曾點名武長順單位行賄的對象——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等單位多名國家工作人員。最終,武長順因單位行賄罪獲刑3年,加上貪污罪、受賄罪、挪用公款罪、濫用職權罪、徇私枉法罪,被決定執行死緩,并終身監禁,不得減刑、假釋。
送錢成習慣的盧恩光:六年提六級
2017年6月時,看法新聞記者曾發文稱,盧恩光是十八大以來首個單以行賄罪進入司法程序的高官。半年過去,新添單位行賄罪后,盧恩光仍然顯得比較另類——此前受審的大老虎多涉行賄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等,沒有“只出不進”。
2016年12月,盧恩光落馬,半年后被雙開。中紀委通報顯示,此人年齡、入黨材料、工作經歷、學歷、家庭情況等全面造假,長期欺瞞組織;金錢開道,一路拉關系買官和謀取榮譽,從一名私營企業主一步步變身為副部級干部;亦官亦商,控制經營多家企業,通過不正當手段為企業謀取利益;對抗組織審查。
因此,他也得名“五假副部”。具體有多假?反腐專題片《巡視利劍》披露,盧恩光本來生于1958年,卻篡改為1965年,使得在歷次干部選拔中有了年齡優勢。再比如他有7名子女,但只填報了2名,其它均作假落戶親戚家?!安辉试S(孩子)叫爸爸,要不叫姨夫叫什么的?!敝劣谌朦h材料作假,他1990年填入黨志愿書,說到要學習鄧小平南巡講話精神,而南巡講話發生在1992年。
問題來了,涉行賄罪、單位行賄罪的盧恩光到底給誰送了錢,又是怎么送的?《巡視利劍》曾給出一串長長的名單:時任高廟王鄉黨委書記李恒軍收了5000元,突擊發展其入黨;時任陽谷縣委組織部長姜峰、時任陽谷縣縣委書記安世銀,獲科技副鄉長一職;時任聊城市委書記張敬濤,“一萬兩萬三萬四萬,所以說你追都追不上他,放下就走”,成功當上縣政協副主席。
1997年到2003年,是盧恩光仕途的高速發展期。這段時期,他一年換一崗,六年提六級,從鄉到縣再到省再到北京,從副科級到正局級,火箭速度的背后是金錢助推。中紀委工作人員曾透露,為成副部級干部,他對領導的生活可以說關心照顧得無微不至。每周都到家里送菜、水果、各種肉食、半成品,什么書架壞了,釘釘修修補補的這種小事,全是他在搞服務。

送錢成習慣的他,總覺得不行賄好像缺點什么似的。于是我們就看到了以下可笑的一幕:
2001年,他安排自己的企業拿出500萬元捐助給報社,謊稱是拉來的捐款,因此得以成為副局級。為提正局級,他再次拉來1000萬所謂“贊助”,其實同樣是自己企業掏的。
(原題為《大老虎涉單位行賄罪,他是第三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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