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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富家女戀上男主播閃婚閃離,男方分財產訴請被法院駁回
通過直播平臺相識,“粉絲”富家女戀上男主播,此后兩人迅速“閃婚”?;楹竽蟹筋l頻向女方及其親屬“借錢”共計90余萬元,且常“夜不歸宿”,兩人很快選擇“對簿公堂”,在產權分割上起了紛爭。

澎湃新聞(www.usamodel.cn)1日從浙江省寧波市寧海縣人民法院獲悉,本案中,原告女方林某系寧海家境殷實的富家女,被告28歲福建小伙李某婚前系某直播平臺兼職網絡主播。憑借出眾的外形,李某在平臺上收獲了一大批女粉絲,林某便是其中之一。
據法院介紹,2015年8月底,林某和李某在某直播平臺相識并迅速確定戀愛關系,在網戀過程中,林某常購買禮物向李某示好,只要李某想要的,林某都會滿足,共計花費10萬余元。
相戀3個月后,林某主動飛往福建與李某相會,見面第一天李某就向林某求了婚,一時被愛情沖昏頭腦的林某以為找到了心中的“白馬王子”,便欣然同意。幾天后,兩人便到民政局婚姻登記。
不久,李某以辦酒席、購置婚房等理由向林某及其父母親戚“借錢”,前后總計90余萬元。之后,李某始終拖延著未辦酒席,婚后兩人聚少離多,只共同生活了一周。而在這7天里,李某經常因為工作應酬夜不歸宿,為此兩人經常爭吵。
預想的美好生活成為泡影,林某后悔了,希望盡快結束這一段沖動的婚姻。2016年3月,林某第一次向福建當地法院起訴,要求判決兩人離婚等事項,后撤回訴訟。2017年3月,林某再次向寧海縣人民法院起訴李某,要求判決兩人離婚。
在庭審過程中,雙方對于結束婚姻關系都無異議。但對于在婚姻存續期間內,李某對于林某當庭出具的3張共計27萬元的借條,以及林某購置車輛的產權歸屬存在爭議并持異議。李某認為,夫妻之間并沒有“借錢”這一說法,借貸關系更加不能成立,同時林某在婚內購置的車輛屬于夫妻共同財產,自己有權分割這一財產。
林某則表示,婚后李某根本沒有盡到丈夫的責任,更沒有給家庭做出任何貢獻,反而時常找自己借錢,自己所有的資產都是婚前所得,根本沒有夫妻共同財產,既然婚姻生活無法繼續,那李某必須將借款全數歸還。同時,她是在兩人第一次訴訟離婚期間買的汽車,這段時間兩人一直沒有共同生活,該車與李某更是沒有任何關系。
寧海法院審理認為,男方李某提出分割登記在女方名下汽車的訴請,因雙方在辦理結婚登記手續后短期內即分居生活,夫妻財產難以形成較大的混同,且男方未提供證據證明該車輛屬于雙方共同出資購買,故不能支持該項訴請;關于女方要求男方償還婚內借款27萬元,因借條上明確載明了還款金額、時間,雖雙方在婚前并未進行財產約定,根據法律規定應視為對該部分財產的特別約定,因此林某要求李某按約定歸還借款27萬元的請求應予以支持。
據此,2017年9月,寧海法院一審判決準許雙方離婚,李某必須歸還向林某的借款27萬元,并駁回李某要求分割車輛產權的訴請。
李某不服一審判決,向寧波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經寧波中院二審,近日裁定駁回李某訴請,并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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