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
- +1133
終審維持有罪判決,馬來西亞前總理納吉布即日起入獄服刑12年
8月23日,馬來西亞聯邦法院(即最高法院)23日終審判決駁回前總理納吉布(Najib Razak)的上訴申請。這意味著他從即日起需入獄服刑,刑期12年,并需繳納2.1億林吉特(約合人民幣3.2億元)罰款。

當地時間2022年8月23日,馬來西亞布城,馬來西亞前總理納吉布(中)走出法庭,向支持者致意。視覺中國 圖
據《日本經濟新聞》8月23日報道,馬來西亞聯邦法院維持了下級法院早前的判決,該判決認定納吉布在“一馬公司弊案”中犯有腐敗和濫用權力的罪行。納吉布被認為挪用了國家主權基金“一個馬來西亞發展公司”子公司SRC國際公司的資金。
2020年,納吉布在“一馬公司弊案”的初審中被判定犯有七項罪名。據馬媒《星洲日報》報道,初審判決中,納吉布濫權罪名成立,被判入獄12年和罰款2.1億林吉特;3項失信罪名和3項洗錢罪名各判10年刑期。然而,由于刑期同期執行,所以納吉布只需要坐牢12年,并繳納2.1億林吉特罰款。
《日本經濟新聞》指出,現年69歲的納吉布由此成為馬來西亞第一位被判處監禁的前領導人,而且,實際上上述案件只是納吉布面臨的有關“一馬公司”的眾多指控中的一項。納吉布等人被認為從“一馬公司”基金中挪用了高達45億美元(約合人民幣308.12億元)的資金。
2020年初審判決后,長期處于保釋狀態的納吉布仍擔任國會議員,并在馬來西亞重要政黨巫統中擔任重要角色。《外交家》雜志指出,納吉布一直公開表示他再次競選總理的野心,將“一馬案”描繪成對他不利的“政治陰謀”,并利用他可觀的私人財富無限延長上訴程序,這導致了即使在七年之后“一馬案”的全貌終于初現時,馬來西亞的政治腐敗丑聞仍然遠未結束。
分析指出,借由在社交平臺上的不斷造勢,并高調批評2018年至2020年執政聯盟“希望聯盟”的施政不當,納吉布重新獲得了眾多支持者的青睞,還獲得了“我的老板”(Bossku)的昵稱。
對此,“希望聯盟”執政時期的前總理馬哈蒂爾8月21日評論稱,納吉布對馬來西亞做出的最大成就是讓馬來族“不再對貪污偷竊及各種犯罪行為感到羞恥”。22日,馬哈蒂爾則評論說,納吉布若終審判決罪成,他仍有機會尋求君主特赦,但其獲得赦免并重返政壇的概率“只有五成”。
23日,馬來西亞聯邦法院維持了納吉布有期徒刑12年和罰款2.1億林吉特的刑罰,這意味著他無法參與可能即將舉行的全國大選。馬來族社群重要媒體《馬來西亞前鋒報》8月11日報道透露,在納吉布可能無法參與大選的情況下,其兒子穆罕默德·尼扎爾·納吉布可能會“代父出征”。







- 报料热线: 021-962866
- 报料邮箱: news@thepaper.cn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5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