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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環保督察組反饋督察四市情況:整治違法排污1786件
經省委、省政府批準,1月10日至12日,省委、省政府第一、二、三、四境保護督察組分別向太原、大同、朔州、運城四市反饋環保督察情況。省委常委太原市委書記羅清宇、省委常委大同市委書記張吉福分別參加太原、大同兩市反饋會。
督察組認為,黨的十八大以來,太原、大同、朔州、運城四市全面落實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關于生態建設和環境保護的重大決策部署,不斷加強環境保護舉措,取得了明顯成效。四市高度重視環境保護督察工作,按照邊督邊改要求,嚴查嚴處督察交辦的群眾舉報案件。督察進駐期間,四市共收到并轉辦群眾來電來信來訪舉報2268件,現已全部辦結。通過督察共整治違法排污問題1786件,罰款金額共計760.02萬元。同時對192名相關責任人實施了問責,促進了一批突出環境問題的解決。
督察組指出,四市雖然在生態文明建設和環保工作中取得了積極成效,但與中央、省委要求和群眾期盼尚有差距,經濟社會發展與生態環境建設的矛盾仍然突出,形勢依然嚴峻。環境保護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有:
太原市:部分中央環保督察要求整改事項進展緩慢;環保壓力傳導不到位;結構性污染問題還沒有得到根本解決,大氣污染防治問題突出,區域大氣環境問題未得到有效解決,揚塵污染問題突出;水污染防治工作滯后,水污染防治重點工程推進緩慢,汾河流域污水直排嚴重;城市環境基礎設施薄弱,垃圾處理能力不足;礦產資源開采生態破壞欠賬多恢復治理滯后;環境監管能力薄弱。
大同市:“黨政同責、一崗雙責”落實有差距,部分市直機關貫徹落實“環境保護職責規定”認責履職不到位;水環境整治工作存在工業企業廢水處理設施不健全、工業集聚區污水處理設施建設任務和城鎮污水處理提標改造任務未完成等問題;大氣污染防治工作存在工業企業污染排放監管不嚴、燃煤排放點多面廣污染較重、施工工地、道路揚塵整治不到位等問題;礦山開采破壞生態環境欠賬較多。
朔州市:“黨政同責、一崗雙責”落實有差距,網格化管理落地不夠實,考評規定執行不到位;傳統支柱產業的生態破壞和環境影響尚未得到有效遏制,如采煤沉陷區綜合治理進展緩慢,非煤礦山采礦生態破壞嚴重;影響大氣環境質量的重點工作任務落實有差距,如清潔能源替代進展緩慢,劣質散煤禁燒管控不力,燃煤鍋爐改造尚未完成;環保基礎設施建設和運行管理存在明顯不足;環境保護監管不夠嚴格。
運城市:市縣黨委、政府及相關部門履行環境保護職責不到位;各級黨委政府對環境保護工作重視不夠,相關職能部門普遍存在不履職不作為的問題;區域水環境問題突出,城鎮生活污水處理能力不足、設施運行不正常,飲用水水源地保護隱患突出;秋冬季大氣污染防治形勢嚴峻,集中供熱普及率低,“煤改氣、煤改電”工作不到位,建筑行業場地揚塵管控不力;農業面源污染嚴重;自然保護區監管與保護不力;工業企業污染防治能力尚需全面提升。
督察組要求,太原、大同、朔州、運城四市應進一步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提高政治站位,將綠色發展理念貫穿于經濟社會發展的全過程。不斷強化環境保護“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將環境保護主體責任落實到各級黨委政府和重點企事業單位,層層壓實環保責任,狠抓整改落實,加大責任追究力度,加快解決突出環境問題,促進當地環境質量持續改善,不斷增強人民群眾對優美生態環境的獲得感。
督察組強調,四市應抓緊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并按照規定向社會公開。對于督察中發現和移交的問題線索,要責成有關部門深入調查、厘清責任,并作出處理。
(原標題為《省委省政府環境保護督察組向太原、大同、朔州、運城反饋督察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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