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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醉酒開庭”后湖南永州法院整風,中院兩會報告全票通過
2017年11月初,湖南永州東安縣人民法院先后被曝出“法官醉酒開庭”及錯字連篇的“奇葩裁定書”,引起廣泛關注。
澎湃新聞此前報道,11月11日晚,永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發布《關于東安法官醉酒休庭、裁判文書嚴重差錯調查處理情況的通報》,對相關涉事人員予以處分,相關部門對東安法院院長蔣江陵、分管領導吳麗紅進行誡勉談話。
2017年12月28日,永州市紀委辦公室發布《中共永州市紀委關于東安縣人民法院連續發生嚴重違紀違規問題及其警示教育的通報》。《通報》顯示,對東安縣人民法院黨組書記、院長蔣江陵進行黨紀立案,立案的原因是“履行主體責任不力,對該院法官醉酒開庭、裁判文書差錯,工作人員未正確受理和處置信訪事項及單位內部管理不嚴等問題,分別負有主要領導責任”。
東安法院院長從被誡勉談話到黨紀立案
澎湃新聞此前報道,11月11日晚,永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的通報顯示,東安縣法院決定對“醉酒法官”魏凱揚給予行政記大過處分,提請縣人大常委會免去其東安縣法院審判員、蘆洪市法庭副庭長職務,報請縣委同意調離法院系統;對涉“奇葩裁定書”的東安縣法院執行局負責人李洪濤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對裁判文書負有校對責任的滕繼延被給予行政警告處分。
同時,永州中院黨組及東安縣委常委會分別責令東安縣法院黨組深刻檢討,并在全市法院和全縣進行通報,分別由縣紀委及永州中院黨組對東安縣法院分管領導吳麗紅及法院院長蔣江陵進行誡勉談話。
據封面新聞報道,一個半月后,永州市紀委辦公室發布《中共永州市紀委關于東安縣人民法院連續發生嚴重違紀違規問題及其警示教育的通報》,決定對東安縣人民法院黨組書記、院長蔣江陵予以黨紀立案。
該《通報》稱,2017年8月份以來,東安縣人民法院連續發生“法官醉酒開庭”、裁判文書嚴重差錯以及信訪接待人員沒有正確接訪、助理審判員知道情況而沒有及時報告導致處置不力等問題,在社會上造成惡劣影響。鑒于東安縣人民法院黨組落實主體責任不到位、執行作風建設有關規定不力、對干警教育管理不嚴,導致違規違紀問題多發,經市紀委研究決定,對東安縣人民法院黨組進行通報批評。
同時,東安縣人民法院黨組書記、院長蔣江陵履行主體責任不力,對東安縣人民法院法官醉酒開庭、一份簡短的裁判文書發生多處差錯,工作人員未正確受理和處置信訪事項及單位內部管理不嚴等問題,分別負有主要領導責任,經市紀委研究并報市委同意,對蔣江陵進行黨紀立案。
據永州市紀委官網1月8日發布的一篇《江華紀委、監察委機關:上好新年作風建設第一課》顯示,1月5日,江華瑤族自治縣紀委、縣監察委組織開展本機關新年的首次集體學習活動,由縣紀委副書記、縣監察委副主任唐衛平通篇領學永州市紀委《關于東安縣人民法院連續發生嚴重違紀違規問題及警示教育的通報》。
江華縣紀委書記蔣劍指出,市紀委的通報非常有針對性,學習以后,深感東安縣人民法院連續發生嚴重違紀違規問題在社會上產生的反響大,其教訓深刻,并要求引以為戒,堅決克服思想松懈、紀律松弛、作風散漫、工作疲沓的問題。
永州法院開展專項整治活動,兩會報告全票通過
上述通報中,永州市紀委認為,東安縣法院連續發生違規違紀問題,“暴露了東安縣人民法院干警隊伍在理想信念、紀律作風等方面存在的問題,教訓十分深刻”,剖析其原因,主要是“政治意識淡薄,理想信念動搖、責任意識缺乏,管黨治黨失之與寬松軟、特權思想作祟,自由主義嚴重、內控措施弱化,制度執行不力”。
據永州法院網消息,東安縣法院的魏凱揚醉酒休庭、李洪濤裁判文書嚴重差錯違紀案被媒體曝光后,永州中院決定在全市法院范圍內全面部署開展“牢記使命守規矩、正風肅紀在路上”的專項整治活動。活動時間自2017年11月20日至2018年5月31日。
消息顯示,永州市委常委會曾專題聽取東安縣違紀案情況匯報,并作出具體要求。文中稱,東安縣法院的魏凱揚醉酒休庭、李洪濤裁判文書嚴重差錯違紀案被媒體曝光,暴露出該市法院系統極少數干警政治意識淡薄、紀律意識松弛、工作責任感不強、作風形象不佳的問題,少數法院黨組在履行“兩個責任”方面仍然存在不嚴不實的問題。
2017年11月21日, 永州中院院長羅重海在專項整治活動的動員部署會議上,要求全市法院以東安縣法院連續曝光的兩起違紀案為鑒,堅決支持紀檢監察部門查辦違紀違法案件,不捂蓋、不遮丑,徹底糾正查案工作中的“失之于軟、失之于寬”的現象,真正做到有案必查、違紀必究、犯罪必懲;著力查找審判執行和司法服務全過程中的“六難三案”、吃拿卡要、冷橫硬推、慵懶散奢、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庭審不規范、執法不文明、工作馬虎、文書錯漏等作風之弊、行為之垢,及時發現和掌握干警違紀違法情況,對少數嚴重違法違紀的,必須堅持嚴厲懲處,該重處的要給予重處,該移送司法處理要依法移送,堅決清除害群之馬,做到追究違法審判不留情、追究工作差錯不護短、追究消極懈怠不放松。
澎湃新聞注意到,2017年12月30日,永州中院院長羅重海向永州市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作工作報告。
在兩會報告中,羅重海提到,過去的一年,永州全市法院共查處違法違紀案件6件7人,同比下降45.45%,永州市中院連續兩年無違紀違規事件。嚴格落實“一案雙查”問責機制,嚴肅查處東安法官魏凱揚醉酒休庭、李洪濤裁判文書嚴重差錯違紀案件責任人和責任領導。
永州法院網顯示,2018年1月1日下午,永州市五屆人大二次會議勝利閉幕前召開第四次全體會議,羅重海代表永州中院所作法院工作報告獲得參會代表全票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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