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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東安縣法院院長被黨紀立案:對法官醉酒開庭負有領導責任
2017年12月28日,中共永州市紀委辦公室發布了《中共永州市紀委關于東安縣人民法院連續發生嚴重違紀違規問題及其警示教育的通報》(以下簡稱《通報》)。
《通報》稱,2017年8月份以來,東安縣人民法院連續發生“法官醉酒開庭”、裁判文書嚴重差錯以及信訪接待人員沒有正確接訪、助理審判員知道情況而沒有及時報告導致處置不力等問題,在社會上造成惡劣影響。鑒于東安縣人民法院黨組落實主體責任不到位、執行作風建設有關規定不力、對干警教育管理不嚴,導致違規違紀問題多發,經市紀委研究決定,對東安縣人民法院黨組進行通報批評。
《通報》一并介紹,東安縣人民法院黨組書記、院長蔣江陵履行主題責任不力,對“醉酒開庭”、裁判文書出錯等問題負有主要領導責任,經市紀委研究,報市委同意,對蔣江陵進行黨紀立案。
2018年1月9日,封面新聞記者致電永州市紀委辦公室,就永州市紀委對蔣江陵進行黨紀立案調查的進展進行咨詢。工作人員證實,對東安縣人民法院的黨組的批評于去年12月25日進行通報,28日印發上述《通報》。不過,該案由市紀委的紀檢室工作人員進行調查,目前六個紀檢室的工作人員正在參加培訓,需進一步了解后才能給予回復。

違規違紀
法官醉酒后庭上睡覺 裁判文書現7處錯性別寫“呂”
2017年11月11日,湖南省永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官方微博@永州市中級人民法院 通報:
2017年8月22日中午,東安縣法院蘆洪市法庭副庭長魏凱揚,應同學楊某某邀請,陪同從廣州回東安的同學鄧某某、唐某飲酒,導致下午開庭不能正常進行而休庭,違反了工作紀律,損害了法官形象,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
封面新聞記者注意到,當日,有聽眾席人員拍下視頻,魏凱揚在庭審期間,趴在桌上呼呼大睡,最后導致休庭。該視頻經媒體曝光后,社會一片嘩然。
永州市紀委的《通報》顯示,東安縣法院決定對魏凱揚給予行政記大過處分,提請縣人大常委會免去其東安縣法院審判員、蘆洪市法庭副庭長職務,報請縣委同意調離法院系統。 此外,永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官方微博一并通報:
東安縣法院執行局負責人李洪濤,在擔任劉某某與彭某某、嚴某借款糾紛執行案的審判長過程中,文書審查把關不嚴,導致執行裁定書出現7處錯誤。
多家媒體公開報道,直指該份短短幾百字的裁判文書,不僅把人名、地名寫錯,甚至連性別“女”,竟也寫成了“呂”。
永州市紀委的《通報》顯示,2017年11月10日,東安縣紀委研究決定,給予李洪濤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經東安縣法院研究決定,對裁判文書負有校對責任的滕繼延給予行政警告處分。
啟動追責
市紀委批評“特權思想作祟” 決定對法院院長黨紀立案
永州市紀委《通報》顯示,東安縣人民法院黨組書記、院長蔣江陵履行主體責任不力,對東安縣人民法院法官醉酒開庭、一份簡短的裁判文書發生多處差錯,工作人員未正確受理和處置信訪事項及單位內部管理不嚴等問題,分別負有主要領導責任,經市紀委研究并報市委同意,對蔣江陵進行黨紀立案(封面新聞注:《中國共產黨紀律檢查機關案件檢查工作條例》立案 第十六條:對檢舉、控告以及發現的黨員或黨組織的違紀問題,經初步核實,確有違紀事實,并需追究黨紀責任的,按照規定的權限和程序辦理立案手續)。
永州市紀委認為,東安縣法院連續發生違規違紀問題,“暴露了東安縣人民法院干警隊伍在理想信念、紀律作風等方面存在的問題,教訓十分深刻”,剖析其原因,主要是“政治意識淡薄,理想信念動搖、責任意識缺乏,管黨治黨失之與寬松軟、特權思想作祟,自由主義嚴重、內控措施弱化,制度執行不力”。
2018年1月9日,封面新聞記者致電永州市紀委辦公室,就永州市紀委對蔣江陵進行黨紀立案調查的進展進行咨詢。工作人員證實,對東安縣人民法院的黨組的批評于去年12月25日進行通報,28日印發上述《通報》。不過,該案由市紀委的紀檢室工作人員進行調查,目前六個紀檢室的工作人員正在參加培訓,需進一步了解后才能給予回復。
(原題為《法官醉酒開庭、裁判文書性別寫成“呂” 湖南東安縣法院院長被立案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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